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Tier 2 Capital)

目录

  • 1 二级资本的概述
  • 2 二级资本的特点[2]
  • 3 二级资本的比重
  • 4 补充二级资本的途径

二级资本的概述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银行资本金由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构成。 《巴塞尔资本协议》中,一级为核心资本,包括银行股权资本;二级资本为附属资本,包括贷款损失准备金和次级债务(指在支付了存款人和债券持有人之后才支付的债务)等。

  二级资本也称附属资本或补充资本,是指银行资本基础中扣除核心资本之外的其它资本成份,是衡量银行资本充足状况的指标。二级资本是银行的次等资本,包括未披露准备金、一般损失准备金、从属有期债务、(债权/股权)混合资本工具和次级长期债券等等。次级债券计入附属资本的条件是不超过核心资本的50%,原始发行期限5年以上。次级长期债券兼有债务和股权的特征,可用来补充资本金。作为银行资本有机组成部分,发行次级债还可降低资本金平均成本,提高股东回报率等。

  二级资本又有分为高档二级和低档二级,高档二级包括一般储备金、永久性累积优先股和重估储备;低档二级包括次级债券和定期、可累积优先股等。

二级资本的特点

  二级资本的特点是到期时间长,并且危机发生时还款难度大。

二级资本的比重

  作为银行的二级资本,附属资本也能在一定程度发挥吸收损失,抵御风险的作用,《巴塞尔协议》规定二级资本在银行资本中所占的比重可以达到50%;《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二级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多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在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极低,资本结构中核心资本所占比重较大,国有商业银行甚至超过90%,上市银行一般也在70%左右。二级资本在商业银行资本中所占的比重远没有达到50%的监管限制,商业银行还有很大的空间来增加二级资本。

补充二级资本的途径

  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发达,直接融资的限制还很多,债券市场的规模很小,股票市场也一直处于低迷状态,融资能力逐年降低。银行贷款成为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 2001—2003年,我国国内非金融企业部门融资总量中的间接融资比重逐年上升,分别达到75.9%,80.2%和84.6%。资本补充渠道少也使商业银行难以及时增加资本。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补充附属资本的主要途径包括可转换债券次级债务。由于发行可转换债券有时会遭到现有股东的反对,从国外的实践来看,欧洲、美国、日本等国的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务相当普遍。1998年底,德国、日本、瑞典次级债务占二级资本的比重超过40%,英国达50%,美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为70%。《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出台后,许多商业银行纷纷将发行次级债务作为摆脱资本不足困境的捷径,发行了数量不菲的次级债。从发行的实际情况来看,次级债务的发行对补充上市银行的资本金规模,改善其资本结构起到较好作用。但目前次级债务发行规模不大,期限较短,在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依然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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