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Capital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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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我国有关法规遵循实收资本与注册资金相一致的原则。资本金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被称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业的资本金被称为实收资本。
一是实收资本制,即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确定资本金总额,并一次认足;
二是授权资本制,即在公司成立时,虽然也要确定资本金总额,但是否一次认足,与公司成立无关,只要缴纳了第一期出资,公司即可成立,没有缴纳部分委托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进行筹集;
三是折衷资本制,要求公司成立时确定资本金总额,并规定首期出资的数额。
法定资本金指创办企业必须持有最低数额的资本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即资本金的法定额度)的主要规定为:
(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及外商资本金。
(1)国家资本金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2)法人资本金指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3)个人资本金指社会公众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4)外商资本金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向企业投资而形成的资本金。
(1)公司可以通过吸收现金投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形式的投资或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金。
(2)公司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章程的规定,确定一次筹集还是分期筹集资本金:
一次性筹集资本金的,应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
分期筹集资本金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3)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