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

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SCAA)

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caacpa.org.hk/

目录

  • 1 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简介
  • 2 SCAA历史

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简介

  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The Society of Chinese Accountants & Auditors)于1913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最初名称为香港华人核数研究会(Hong Kong Chinese Auditor Research Society),1933年易名为香港华人核数学会(Institute of Chinese Auditors,Hong Kong),1946年改为现名。

  SCAA章程规定,会员必须是香港的华人执业会计师并持有香港执业会计师资格。现有会员约700多人,多为香港中小华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会员。

  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的宗旨是:联络华人会计师向有关机构及团体反映意见,服务社会,促进会员福利,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友谊。该会每年换届,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义务秘书一人,义务司库一人,理事若干人。

SCAA历史

  SCAA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1913年成立。在1913年前,注册之华资公司,可聘用任何人士为核数员,或查帐员。当时香港设有规定会计师资格,但没有会计师之名称。自1913年,政府以华资有限公司增加日多,其中记帐方式,多采用中文及上进下支帐部,进支存欠之结帐。政府想修订当时有效之1911年香港公司法例时,曾拟令各华资有限公司必须用英文记帐。惟各有关人士,以此项措施,非常困难执行。因当时能够以英文记帐人员不多,并且待遇要求高昂,以致多数公司力有不逮。逐由周少岐绅士 (即已故周竣年爵士之先翁) 领导联合发起向港府交涉取消此拟通过之法例。政府经考虑后,亦俯顺舆论民情,允予接纳。将公司法例有关章节,略事修订。以后所有有限公司,若用中文记帐,必须加设英文之现金收支部 (即当时之香港公司法例第 121 条之规定)。

  同时更规定凡欲担任华人核数员者,须经考试合格,方准执业。港府随即委出刘铸伯(即当时之油麻地小轮公司总经理刘镇国先生之先祖) ,何福 (已故何东爵士兄弟),周少岐,袁英山四人,为第一任考试委员,又以华民政务司为当然主席。该时虽有考试制度,但未规定执委业范围。倘若考试合格批准执业时,不论中文或英文记帐,均可查核。直至1930年政府再行修订香港公司法例,将核数员名单分为两部。凡名列第一部者袛能够核查英文帐部。名列第二部者袛能够核查中文帐部。此乃华人会计师之起源。

  1913年港府举行第一次华人核数员考试时,合格者有十七或十八人。其中以冯君乐君最热心。于政府宣布合格核数员名单后;隋即假座体育学校,召集合格核数员举行第一次座谈会,商讨组织同业公会。获得一致赞同,即席推举冯君负责起草会章,并定名为『香港华人核数研究会,Hong Kong Chinese Auditor Research Society』。经数日,会章已定,本会便告成立。第一届会员有刘铸伯,冯乐君,黄茂林,张才,胡尔栋,张寿朋,林藻庆,岑泽樵,郭若衡,郭福滔,区子禧,黄花农,黎金发,杨敬奄,罗钧镛,李维桢,欧阳健卿,侯寿南。黄公茂林先生为各会员爱戴,被推选为首届会长,冯公乐君为义务司库,共勷会务。

  SCAA成立初期,会员人数不多,黄会长领导本会十多年,期间冯君之协助不少。在1918年初,冯公因火烧马棚遇难,会务亦受影响。在1933年后,刘公毓芸亦曾数任会长。至于本会名称,亦经更改,在战前有会员区灌欤,以本会名称,(香港华人核数研究会),不甚妥合,提议更改,几经商确,逐易名为『香港华人核数学会,Institute of Chinese Auditors, Hong Kong』并修订会章,设立三种会员;即(一)名誉会员M.I.C.A. (Hon),(二)普通会员M.I.C.A.,(三)赞助会员A.M.I.C.A.。但实际当时祗有普通会员。

  在1940至1941年间,当港府设立战税部门,征收战税,发现甚多私人有限公司不遵守香港公司法例之规定,没有每年聘请核数员核数。公司注册官逐要求本会提供意见。当时本会主席刘公毓芸及义务书记黄公永善均对政府表达宝贵意见。

  由于征收战税,本会会员大增至四十多人。由于战火燃起,会员星散。幸得当时主席刘公毓芸继续努力不懈,使会务不致中断。在1942年,有会员请刘公毓芸,召开会员大会,依据中国会计师公会之模式,重整本会,修订会章,并推举王公蕴玉为新会章程起草人,当时决定易名为现用之『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The Society of Chinese Accountants and Auditors』。但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时,因不足法定人数出席,所以不成功。

  于本港光复1945年,战前本会主席刘公毓芸及义务书记黄公永善重新向公司注册署,依据当时之军政府法例。(British Military Administration)登记。在1946年2月17日召开会员大会于钟声慈善社,向会员布告有关向政府交涉结果。

  在1946年8月3日举行战后第一次全体会员(新旧会员)大会。在1946年8月31日举行第二次会员大会通过新章及正式采用『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之名称。政府亦再举办审定会计师之考试。而本会会员亦被接纳为审定之会计师。

  在1947年,本会再在香港政府华民政务司署登记。

  由于香港地方税务局亦于1947年成立,申请考审定会计师资格考试人数大增。政府提出检讨考审定会计师资格之考试。

  由于1932年香港公司法例第一三一条在1952年8月修订,第一部及第二部之审计会计师顾问委员会合并,成为审定会计师局,(Authorised Auditors Board)。在该局内仍有本会会员,李公卓权及黄公永善在内服务。

  由于环境需要,本会又先后委派潘永祥,麦庆彰负责起草及修订本会章程,由本来社团条例注册转为公司法例注册。于1971年12月31日获当局正式批准本会注册为有限公司而本会名称亦特别豁免不需加上『有限公司』之字句。当时之签署会员有曹泽泉,刘仲谦,屈涛畴,潘永祥,马明璋,伍子材,李福兆,关汉芳,周谦,陈昌宽,麦庆彰,李文彬,黄士铿,麦庆华共十四人。

  在1972年11月15日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成立及取代审定会计师局之考试,签发会计师执业牌照等全部权力。

  SCAA会员,必须是持有香港执业会计师之资格,会员多数自己在本港设有适当事务所,公开执业,亦有是夸国会计师事务所之股东或受僱于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港工商业提供各项有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税务股票上市及收购合并等服务。对香港成为世界金融中心,有不可缺少的地位。

  SCAA主要宗旨为担任联络华人会计师及反映同业意见,服务社会,促进会员福利及增强会员间之联系。因此经常为会员提供业内资讯,举办训练课程及研讨会共同研究行政和技术性之问题。每月除执委需要开会一次外,又举行午餐研讨会,由会员互相切磋,经验交流,更邀请专家、政要、名流提供专业讲座,内容主要包括税务问题,公司法例,中外投资常识,各类交易所规则,会计师守则等等。

  开办核数训练班,为会员之僱员提供辅导,增进知识及核数训练。课程包括核数守则,公司法之运用等。

  为社会人士举办香港税务班,提供社会大众一般正确税务知识,由本会会员主讲及解答有关香港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印花税,税务局调查之普通常识及向大众市民讲解如何填报报税表格等。

  又本会每年均捐助奖学金,资助大专学院,为培育会计人材,略尽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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