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动资产基金(Non Current Assets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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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因非流动资产增减变动而引起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增减变动数额。
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原事业单位固定基金科目只是反映事业单位现有固定资产形成的基金。其借方登记增加固定资产形成的基金,贷方登记减少固定资产形成的基金。但不包括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占用的金额。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占用的金额只有在事业单位偿还融资租入产生的长期应付款时才转为固定基金。
因此,新发布实施的制度中新增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会计科目比原制度中的固定基金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要广且深。
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广”,是指不仅核算固定资产占用的金额,还要核算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占用的金额。所以,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应按核算对象分别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4个明细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深”,是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提供会计核算指标,同时又要提供预算指标,涉及非流动资产增减业务的会计核算时均应作双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