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亚尔计划

雷亚尔计划(Plano Real)

目录

  • 1 什么是雷亚尔计划
  • 2 雷亚尔计划产生的背景
  • 3 雷亚尔计划的主要内容
  • 4 雷亚尔计划成功的原因
  • 5 相关条目

什么是雷亚尔计划

  雷亚尔计划是指巴西1993年末颁布的自1985年萨尔由文人政府恢复执政以来的第7个以恢复和稳定经济反通货膨胀为主要奋斗目标的经济计划

  巴西佛朗哥政府实施的雷亚尔计划(Real)是自1985年萨尔内文人政府执政以来实施的第8个以反通货膨胀为主要目标的稳定经济计划。这项计划是在总结前7个稳定经济计划失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因而,是一项有充分准备的、有计划的、分阶段的和较为完善的反通货膨胀计划。

雷亚尔计划产生的背景

  众所周知,1993年巴西经济在历经80年代“失去的10年”和90年代初经济停滞和衰退的基础上有所恢复和增长。该年除通货膨胀以外的各项经济指数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国内生产总值增长4.5%,达4458亿美元,其中工业在1992年下降3.5%的形势下增长近9%,人均产值增长2.9%,达2906美元。外贸总额达644.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出口387.8亿美元,增长8.3%,进口257.1亿美元,增长25%,在进口中80%为原料和资本货。年末外汇储备达330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100亿美元,吸收新货款100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1亿美元国有企业私有化吸纳资金30亿美元公共财政收支由上年的赤字上升为盈余2.6%。巴西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汽车工业获得历史上空前的发展,其产量由上年的100万辆上升为138万辆,一跃成为世界第10大汽车生产国。除此之外,巴西还根据“布雷迪计划”,按照巴西的意愿与国际债权银行签订了有利于巴西减债、减息和延长债务偿还期限、拖延达12年之久的债务协定,缓解了困扰巴西经济恢复和发展的一大难题。但1993年通货膨胀仍然居高不下,达2567%,为1993年世界第二大通货膨胀国。

  经济不恢复,通货膨胀难以大幅度下降,通货膨胀居高不下也制约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93年巴西经济的发展为雷亚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基础,没有1993年巴西政府对经济政策的调整,雷亚尔计划难以出笼,1993年巴西经济的恢复和增长是巴西政府在该年采取的一系列经济社会改革的结果,是雷亚尔计划的前期准备阶段。

  1992年10月科洛尔政府前任副总统伊塔马尔·佛朗哥接替被议会废黜的因贪污受贿下台的科洛尔,根据宪法继任总统。佛朗哥总统上任后,面临月通货膨胀27%,850万失业大军和3200万贫困阶层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佛朗哥总统及其经济智囊团在充分研究前几届政府所采取的稳定经济计划失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于1993年3月24日和6月14日颁布了两项新的经济社会计划,通过对经济结构的调整,消除财政赤字,控制通货膨胀,恢复经济。同时,试图通过对中小企业增加投资信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改善贫困阶层的生活状况。

  1993年4月24日颁布的经济社会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控制公共开支,财政开支,实施量入而出的政策。从严控制和审批国有企业的投资项目和金额,国有企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为主。同时,紧缩社会计划开支,力求在财政平衡的前提下,按期归还联邦政府所欠的内外债利息,特别是短期债券的利息。

  2、整顿税收,严厉打击偷漏税,增加联邦政府收入,力争1993年联邦税收比上年增长20%,使1993年公共开支比上年实际下降18.5%。

  3、进一步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加速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进程,特别是加速钢铁石油化工、交通、冶金等部门国有企业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所得资金用于偿还联邦政府的短期公共债务,补充卫生、教育、科技等部门资金的不足。

  4、政府将联邦政府投资重点放在农业、民用建筑、道路修建、能源等能够大量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部门,扩大就业面。通过扩大就业改善贫困阶层居民的生活条件。

  1993年4月24日的经济社会计划是一项较为笼统的计划,缺乏必要的指标和强硬性措施。为进一步完善这一计划,新的财政部长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上任后于6月14日再次颁布新的稳定经济计划。该计划以削减联邦开支,增加税收为主要内容,俗称“近期行动计划”。其最终目的是减少乃至消灭公共财政赤字,集中资金优先发展紧急社会计划。该计划是一项内容详尽、措施强硬的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调整联邦预算。为实现联邦公共财政平衡的目标,“近期行动计划”规定,1993年联邦预算削减60亿美元,联邦政府公务员的开支必须控制在联邦收入的60%以内。政府要求内阁各部委、基金会对其投资计划、人员工资等进行相应的调整。

  2、整顿税收,严厉打击偷漏税。联邦政府授权联邦税务局直接审查和监督企业和个人的纳税,及联合联邦警察局和联邦检察院对有严重偷漏税行为的企业主法人、及自然人进行制裁。整顿清理税收队伍,增加税收人员。

  3、强制各州、市政府偿还拖欠联邦政府的债务(约400亿美元)。计划规定,联邦政府将停止向不偿还联邦债务的州、市政府根据宪法规定的拨款。同时,联邦政府停止为州、市政府借外债提供担保。

  4、加速国有企业私有化,扩大私有化范围,放宽对外资参与私有化计划的限制。政府在加速钢铁、化肥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同时着手研究铁路、电力、矿业等部门的私有化。允许外资100%购买私有化的国有企业的股份。

  1993年两项经济计划的核心是增收节支、消除公共赤字,同时强调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目的是恢复经济增长反通货膨胀。该计划实施的结果,经济恢复增长这一目标得以实现,但通货膨胀仍呈直线上升趋势。1993年11月的通货膨胀率达40%,在这种经济形势下,反通货膨胀成为1994年政府经济政策的核心,成为雷亚尔计划出台的背景。从本质上说,雷亚尔计划是一项反通货膨胀计划。

雷亚尔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振兴1994年经济、抑制通货膨胀,联邦政府于1993年12月制定了新的稳定经济计划,即雷亚尔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恢复经济发展和制止通货膨胀。为稳妥起见,政府将雷亚尔计划分为3个阶段实施,即平衡财政收支阶段,实施“实际价值单位”阶段和更换货币阶段。

  第一阶段平衡联邦财政收支,消除赤字。财政赤字是巴西通货膨胀历时10余年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联邦公共赤字主要依靠增发货币和联邦短期债券弥补。在经济停滞或衰退的情况下,货币的过量发行成为不以生产发展为依据的纯货币行为,导致物价上涨,通货膨胀上升。由于政府的信誉低,通货膨胀居高不下,居民对购买政府的短期债券缺乏热情,迫使政府提高债券利率以吸引居民购买。一方面,短期债券只能在短期内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无法实施中长期经济计划;另一方面,短期债券利率高,又成为联邦政府的沉重财政负担。因而解决联邦财政赤字成为解决通货膨胀的首要问题。但实际上,根据巴西1988年宪法规定,联邦税收的几乎80%必须向州、市地方政府和各种基金转移,供联邦政府支配的资金仅占联邦政府税收的20%。联邦政府不仅要承担全国的教育、卫生、住房等社会投资,而且还要负责联邦管辖的国有企业投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联邦政府很难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其职能。为实现1994年财政收支平衡,保证各项社会投资,政府提出从各方面筹措160亿

  美元的“预算外收入”建立“紧急社会基金”,归联邦政府支配,减少联邦政府的固定支出,消除预算赤字。经过议会的激烈辩论,2月份建立“紧急社会基金”提案获得通过,这就为1994年联邦财政平衡奠定了基础。“紧急社会基金”的建立,增税措施的实行,加上国有企业私有化收回的资金,基本上解决了1994年联邦财政平衡问题。

  第二阶段实施“实际价值单位”,以稳定货币。解决联邦财政平衡是稳定货币的基础和前提。由于过高的通货膨胀,巴西货币克鲁赛罗雷亚尔实际上已经失去购买力和记账功能。据统计,巴西货币量仅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1%,而各种金融债券国内生产总值的23%。为减少或消除通胀对发行新货币的惯性冲击,必须寻求一种较为稳定的货币或经济指数作为过渡式缓冲。为此,1994年3月1日开始在国家货币体制中引人新的经济指数“实际价值单位”(URV)。“实际价值单位”本身不是一种货币,而是一种经济指数,仅具备记账功能。中央银行每天根据美元与巴币克鲁赛罗雷亚尔的汇率变化,公布“实际价值单位”与克鲁赛罗雷亚尔的比价。因而,“实际价值单位”的变化是根据美元的变化而变化,不受克鲁赛罗雷亚尔通货膨胀的影响。政府规定,职工工资退休金最低工资标准公共服务价格、商品标价、经济合同等必须根据“实际价值单位”进行计算(实际上等于以美元计算)。克鲁赛罗雷亚尔贬值,但“实际价值单位”不贬值。政府将“实际价值单位”纳入货币体制的主要目的是把货币的支付功能和记账功能分开,因而,通货膨胀对“实际价值单位”没有直接影响,以此作为新老货币更换前期的过渡,使新货币出台后摆脱旧货币的惯性影响,从而达到稳定新货币的目的。

  “实际价值单位”是实施雷亚尔计划关键性的过渡手段,也是与前7个经济稳定计划的不同点。其一,实际价值单位是中央银行根据瓦加斯基金会、巴西地理统计局等权威机构公布的通货膨胀率确定的全国统一的经济参考指数,因此,具有遏制通货膨胀的功能。其二,职工工资退休金最低工资标准、公共服务费、经济合同等一律按实际价值单位计算。其三,尽管不冻结物价,但物价由政府控制物价部门进行跟踪,由消费者进行监督,一旦价格离谱,政府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干预,包括大幅度进口。其四,商品仍然用克鲁赛罗雷亚尔标价,但所标价格是参照实际价值单位与克鲁赛罗雷亚尔的比价确定的。其五,实际价值单位的具体操作主要是工资。为减少职工工资因通货膨胀造成的损失,该计划规定从1994年3月1日起,企业必须根据政府颁布的实际价值单位与克鲁赛罗雷亚尔的比价发放职工工资。由于政府未规定冻结工资,因而职工仍然可以在此基础上同雇主谈判工资增长。为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政府规定最低工资为63个实际价值单位,相当于63美元。事实上,实际价值单位起着用经济美元化控制通货膨胀同样的作用。

  第三阶段,发行新货币雷亚尔。经过财政平衡和稳定货币阶段,消除了财政赤字和惯性通货膨胀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政府决定从7月1日开始实施新货币雷亚尔。1994年7月1日至15日为旧货币换新货币时间。按照1994年6月30日实际价值单位与克鲁赛罗雷亚尔比值进行兑换。1个实际价值单位等于2750克鲁赛罗雷亚尔。同时规定汇率为1雷亚尔等于1美元。自8月1日起,旧货币停止使用。

  1994年的巴西各项经济指数证明,雷亚尔计划不仅在反通货膨胀方面卓有成效,而且在促进巴西经济发展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巴西的通货膨胀率由1994年6月的近50%降为7月份的6%,12月份和1995年1月份的1~2%。1994年巴西经济增长4.5%,其中工业增长5.6%,工业部门设备利用率达90~95%。财政决算首次出现30亿美元的盈余。在外贸方面,在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的情况下,外贸顺差仍然达115亿美元,国际储备达400亿美元。巴西经济开始进入新的稳定发展时期。

雷亚尔计划成功的原因

  雷亚尔计划在抑制通货膨胀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方面都取得了成功。其成功的主要原因是:

  (一)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巴西多年来通货膨胀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是联邦财政赤字和惯性通货膨胀的影响。雷亚尔计划的主要措施正是平衡联邦财政收人(第一阶段)和克服惯性通货膨胀(第二阶段)。在平衡财政收支方面,计划特别强调了控制货币的发行,为保证市场流通货币的相对稳定,政府采取了严格限制货币发行的措施。一是以法令形式确定各阶段的新货币发行量;二是实行固定汇率,1雷亚尔等于1美元;三是在实施雷亚尔计划的3个月内,严禁以任何理由发放预算外资金国有企业不得签订借贷合同;四是改组国家货币委员会,由中央银行行长、财政部长和计划部长共同对新货币发行全权负责;五是建立偿还公共债务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靠出售无投票权的国有企业股份,该基金由经济社会开发银行管理,据统计,根据股票市场价格,基金总额可达100。亿雷亚尔,相当于公共内债(450亿雷亚尔)的2倍。

  (二)准备充分,目标明确,计划性强

  雷亚尔计划的构思从卡多佐担任财政部长时就开始着手研究、准备。为实施雷亚尔计划,国家对1993年财政、税收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革。4月和6月颁布的两个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雷亚尔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雷亚尔计划的阶段性和各阶段的目的性十分明确。除通货膨胀外的经济指数全面好转,也为雷亚尔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能。

  (三)相应配套的经济政策

  为保证雷亚尔计划的顺利实施,政府经过艰苦努力,建立了金额达160亿美元的紧急社会基金;改革强化了税收措施,大幅度增加了税收,稳定了市场货币量。这一系列政策,使1994年财政收支实现盈余,因而,不需要增发货币或发行联邦短期公债来弥补资金短缺,减少了通货膨胀诱发因素。

  (四)外债问题的缓和

  经过长达11年的债务谈判,巴西同国际债权银行达成续借外债的协议。根据协议,巴西续借为期30年的520亿美元外债。因减免外债,巴西节约了43亿美元。债务偿还期的延长,利率的下降,使巴西债务问题得到了缓解,减轻了外债对巴西经济发展的压力,提高了巴西的信誉。1994年外国在巴西的生产性投资达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近一倍,是近12年来外国在生产部门投资最多的一年。与此同时,巴西国际储备增长创记录。这些都为雷亚尔计划的实施提供了保证。

  (五)扩大经济对外开放,强调国际市场竞争

  90年代初期,科洛尔政府就将宏观经济调整的重点放在经济对外开放方面。这些措施包括:加速国有企业私有化,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允许外资100%的拥有私有化企业的股份;加速国内市场对外开放,特别是信息市场技术市场的对外开放,强调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优先发展高精尖产品;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由于经济的逐步对外开放,巴西企业逐步向国际市场转轨。雷亚尔计划是在经济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实施成功的。

  (六)强化税收,提高纳税意识

  强化税收是巴西联邦政府取得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原因。据统计,1993年巴西税收比1992年增长25.8%, 1994年又比1993年增长37% 。1994年3月23日,为实现增税目标,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税收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和观念,动员民众参与反偷漏税运动。加强税收队伍的建设,税收人员由1992年的5300人增加到1994年的8000人。扩大税务机关权限,联邦税务局有权对怀疑对象进行直接调查,直接提请司法机构拘留不法商贩。联邦检察院,联邦警察局参与联邦税务局反偷税漏税行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检举揭发偷漏税运动,公布举报站电话。强化发票功能,对不给顾客开发票的商人处以商品价格3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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