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品流转(Retail commodity turn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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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品流转是指零售企业由批发企业或者生产单位购进工农业产品,供应给城乡居民和集体消费者的活动。
1、经营品种多,规格复杂直接服务于消费者,且交易次数频繁、数量零星。
3、除集团购买或贵重商品外,一般不需填制销货凭证。
4、依其业务性质一般零售商品都有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5、零售贵重商品(金银手饰)采用售价核算,鲜活商品采用进价金额核算法。
根据零售商品流转企业经营特点,库存商品核算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方法来反映商品进、销、存情况。“售价金额核算”又称“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这是一种将售价记帐和实物负责制有机结合的核算制度和商品管理制度,其内容有:
1.建立实物负责制
建立实物负责制是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基础。它是指零售企业按商品类别或存放地点划分若干营业单位,确定其实物负责人。实物负责人对所经营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2.按售价记帐
零售商品的进、销、存,一律按销售价格入帐,只记金额,不记数量。“库存商品”总分类帐总括反映库存商品进、销、存情况;明细分类帐按实物负责小组或小组负责人设置,详细反映库存商品进、销、存情况。
3.设置“商品进销差价”帐户
由于购进商品按进价付款,而库存商品按售价记帐,两者之间就会出现差额。为了反映这种差额的形成、转销和结存情况,需设置“商品进销差价”帐户。月末,按商品的存销比倒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以确定本期的销售成果和期末库存商品实际占用的资金。
4.健全商品盘点制度
由于“库存商品”明细帐按售价记帐,只有金额控制,没有数量指标,因此要核实库存商品的实存数量和金额,检查实物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就必须加强对商品的盘点工作。零售企业除月末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定期的全面盘点,以查明帐实相符性外,还需在实物负责人发生变动办理交接手续时进行临时的全面盘点,以确定其经济责任和在商品售价变化时进行及时的局部盘点,以调整库存商品的帐面价值。
零售商品流转审计是指对零售商品流转业务及其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零售商品的购、销、调、存各个环节是否遵守了国家的财经法纪,有无以次充优、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乱纪行为。
2.审查零售商品流转中各个环节的运转是否符合既能保证市场供应,又能达到降低成本支出、节约资金占用的要求,有无薄弱环节和漏洞。
3.审查零售商品流转汁划和购销合同及其执行情况。
4.审查零售商品流转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项经济责任制是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5.审查零售商品流转环节的帐簿设置是否齐全,会计核算是否正确、合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