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工程(Golden Card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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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工程是1993年6月由江泽民亲自倡导实施的、以电子货币应用为重点启动的各类卡基应用系统工程。它是一项、跨部门、跨地区、跨世纪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同金桥工程和金关工程,称为“三金工程”。
金卡工程是电子货币工程的简称,,其目的是推广信用卡及其应用。广义是金融电子化工程,狭义上是电子货币工程。它是我国的一项跨系统、跨地区、跨世纪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以计算机、通信等现代科技为基础,以银行卡等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转帐形式实现货币流通。它的实现必将加速我国金融现代化步伐,从而提高社会运作效率,方便人民工作生活。
我国银行卡发行始于1986年,五家商业银行至93年总记发卡400万张。金卡工程的实施,促进了我国信用卡业务的联营和发展。 "九五"期间,我国银行卡发卡量平均每年递增76%,特约商户每年递增51%,卡交易量每年递增76%。截止2001年末,全国发卡机构55家,发卡总量超过3.8亿张,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网点超过13万个、ATM3.9万台、POS30万台。
从 1994年开始,人民银行会同各商业银行在12个省市进行试点,建设城市银行卡交换中心,这些试点城市分别于1996至1997年实现了银行卡同城跨行联网。1998年12月,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在北京成立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投入试运行,开展异地跨行联网。到2001年末为止,已有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18个城市的交换中心实现了与总中心的联网。
事实证明:金卡工程的实施,对于我国银行卡业务的发展,提高支付结算效率,加速资金周转,减少现金流通,遏制经济犯罪,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方便税收征管和信用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具体地说,金卡工程要发挥以下作用:
1、使企业和个人的交易、转帐、消费和税收纳入国家统计体系之内,减少资金体外循环,使企业和个人的往来帐户余额在监测体系之内,以更准确的反映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使金融、税收等这些事关国家政治和经济的调控机制切实发挥作用。
2、减少现金流通量和货币发行量,稳定币值,稳定市场,方便流通。
3、促进信用卡联营,设备共享,节省投资,减少资金运营上和管理上的风险。
4、发展电子货币,便于实现代发工资和其他代收代发服务,以便反腐倡廉,监督纳税和减少经济犯罪。
5、实现“一卡在手、走遍神州”,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全的支付和消费手段,有利于促进市场进一步繁荣。
整个金卡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
1、试点阶段
1)选择金融商业繁荣、城市内通信网络设施发达、地方政府和银行等有关部门重视的沿海、沿江开放发达城市作为金卡工程试点城市,覆盖城市人口约3000万,全国总发卡量达到3000万张(含邮政储汇局发行的“绿卡”),交易额达到3000亿元。
2)在试点城市或中心城市(区域)建立城市(区域)授权交换中心,并与当地各专业银行和人民银行清算中心连网,实现同城(区域)跨行通用。
3)确定试点城市ATM和POS等的最低装机量、发卡量、接收信用卡的金融业务网点数,建立用卡方便、快速、安全的应用环境。
4)建立一个国家授权交换中心,它与各试点城市(区域)授权交换中心连网,并与国家金融清算中心联网,实现试点城市(区域)间的实时授权和及时结算,并统一国际接口。
5)初步建立支持金卡工程的电子产业的规模生产和服务支持体系,形成提供成套设备和技术服务的能力。
2、推广阶段
1)在总结第一阶段城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包括各省会在内的30至50个城市,大约覆盖一亿城市人口,全国总发卡量达到6000万张,年交易额达到6000亿元。
2)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试点城市的发卡、联网、应用和服务环境。
3)对推广城市的城市(区域)授权,或建立城市授权交换中心,或就近利用中心试点城市授权交换中心,并与国家授权交换中心连网,实现同城和异地通用、实时授权和及时结算。
4)建立与第一个国家授权交换中心分区,且又互为备份的第二个国家授权交换中心。
5)推进支持金卡工程的电子产业建设,做到部分产品、软件、服务在质量、技术和价格上与国外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3、普及阶段
1)在全国总共约400个城市,即在覆盖3亿城市人口的广大地区,完成卡基支付业务的应用与服务环境建设,发卡总量达到2亿张以上,年交易额达到1万亿元。
2)完善有关卡基支付业务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督体系建设。
3)完成全国400个城市的应用、联网、实时授权和及时结算。
4)持卡、用卡的文化和道德素质达到较高水平。
5)相当多的城市已将卡基支付业务推广到城市周围的县城和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