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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是指以文字的形式对采购组织工作与采购具体活动的行为准则、业务规范等做出的具体规定。
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多种采购管理制度,以此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从而圆满地完成采购任务,满足企业其他部门对采购业务的要求。
采购管理制度居于上层建筑的范围,体现一定的生产力与市产关系的发展要求,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由企业管理层所倡导,能被广大的采购员工所认可,在实际工作中,它往往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建立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的责、权及相互关系;明确采购人员的业务操作要求,从而有利于加强考核;有利于在采购部门贯彻按劳分配制度,有利于激发职工的责任感与事业心。值得提出的是,采购管理制度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采购制度本身科学性的基础上的,为此,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文字化
任何制度都是以文字的形式表示出来的,采购制度也不例外。制度不是上级的口头命令或要求,口说无凭,应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大家共同的行动纲领,对任何人、任何采购活动均起规范作用。文字化的采购制度可以张贴起来,也可以打印成册,分发给每一个采购人员,要求大家领会其内容,自觉地按采购制度要求自己。
2、可行性
任何企业的采购制度都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内外部条件、企业发展目标、行业特点以及采购人员本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应切实可行。不同类型企业的采购制度可以有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时期也应有不同的采购制度,我们反对照搬照抄和一成不变的采购制度,强调采购制度在实施贯彻中的切实可行性,而不是僵化的教条与清规戒律。
3、严肃性
采购管理制度一旦确定,采购人员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只制定制度而不加强执行与实施的监督,这样的规定、制度是毫无价值的。在实际运作中,对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应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应提倡采购制度的严肃性。
4、协调性
采购管理制度要注重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协调,把上下级工作、前后环节工作有机地协调与联系起来,以体现集体利益。
5、相对稳定性
采购制度已确定,一般地,短期内不要变动,通常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应保持稳定,便于大家执行。如果经常变动,采购人员刚刚领会了老制度,又出现了新制度,这样就会难以适应,容易造成采购工作的混乱。当然,采购制度并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内部条件的改进,采购制度也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采购管理的主要制度有采购领导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监督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
1、采购领导制度
采购领导制度,即采购决策制度,按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什么时候采购等决策权属于哪一级来划分领导制度。具体有三种:
(1)集中制
采购的决策权集中于总公司,其他分公司或分厂无权采购,适用于小企业或分公司(分厂)较集中的企业采用,集中制的特点是:① 采购数量大,能享受数量折扣,降低进价;② 集中采购,统筹安排,可节约大量人力、物力、财力;③ 目前一些连锁店大都采用这种决策制度,例如日本的八佰伴集团就曾采用这种决策制度。
(2)分散制
将采购的决策权分散于各个分公司或分厂。一般大规模企业,且分公司(分厂)分散在各地,企业的各分公司(分厂)所需的物资差异较大时,企业常采用这种领导制度,采用这种领导制度能充分调动分公司(分厂)的积极性,减少了内部物资的调拨手续,但不利于采购资金的统一管理,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无法享受价格优惠,使进价较高。
(3)混合制
若企业的分公司(分厂)的所需的物品相同,且采购金额较大时,由总公司统一采购,对于各分公司间有差异的、金额较小的、临时性采购的物品由分公司自行采购。这样,一方面能使采购资金较合理地统一管理,又能调动各分公司的积极性,及时满足经营的需要。
2、经济责任制度
经济责任制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及服务质量为目标,科学地确定相关部门、人员经济职责、利益权力的一项管理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制,有利于维护采购队伍的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讲究经济核算,从而提高经济效益。采购部门的经济责任制度通常有以下几方面:
(1)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采购制度的中心环节。建立与健全采购岗位责任制,能做到采购部门人人有职责,事事有人管,目标清楚,责任明确,工作有条不紊,加强职工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其聪明才智;可以堵塞工作漏洞,保证采购工作的良好秩序。
虽然不同类型的企业采购,岗位责任制不尽相同,但一般采购部门内设有不同的岗位,不同岗位确定有不同的职责。结合采购工作的实际,我们认为采购部门的人员应承担的职责有:
采购主管和计划人员的职责是:① 制定采购计划;② 制定和修订采购制度;③ 统筹安排采购资金;④ 监督和考评采购人员,并指导其工作;⑤ 合同的审议和管理;⑥ 决策购进业务活动,以提高经济效益;⑦ 组织领导采购人员搜集市场信息,预测可供货源及其趋势,为企业主管领导当好参谋;⑧ 指导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搞好关系。 一般采购人员的职责是:① 货源、价格、服务等市场调查;② 与供应商谈判,确定有关事项,如价格、质量、交货期及结算条件等;③ 催货;④ 处理退货、索赔;⑤ 发票的核对与付款;⑥ 办理物品入库手续;⑦ 与供应商建立良好关系;⑧ 搜集调拨信息,预测可供资源及其趋势,供领导决策参考;⑨ 节省购进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采购费用承包制
这是采购部门加强经济核算的一种形式,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的采购费用大大超过正常的费用水平,造成采购环节经济效益低下,从而也影响了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用制度的形式来控制采购费用的开支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采购费用承包制是将采购费用指标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采购人员身上,只允许其在规定的费用标准内开支费用,从而控制采购费用支出。 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用相对数来控制,如规定采购每吨商品的费用额或每百元商品的费用额等。也可以用绝对数来控制,如规定采购部门在按要求完成采购任务的前提下,每月的采购总费用水平,对于超支的部门由采购部门、采购员自己承担;对于节支的部分可由采购部门、采购人员自行分配,以激发其工作责任感。
3、奖惩制度
为了调动广大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企业应该建立与健全各种形式的奖惩制度以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干轻干重不一样”的分配精神。对于一些成绩突出、工作勤奋踏实的采购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那些工作散漫、绩效较差,甚至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惩罚,甚至清除出采购队伍。
在建立奖惩制度时应注意两点:一是把握好“刺激度”,即拉开档次,不搞平均主义,要奖得高,罚得重,使奖惩措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注意多种奖惩方法相结合,根据心理学理论,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物质奖励只能满足职工物质方面的需要,过分强调物质刺激,会产生“一切向钱看”的错误观念,其作用必然有限。我们提倡物质奖励与其他奖励形式的配合,如精神鼓励(评先进、表扬、提干等)。对于惩罚来讲也是如此,可以罚款,亦可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公职,这样奖惩制度才真正有效。
4、监督制度
贯彻采购制度必须坚持严格监督与考核,没有严格的监督,采购制度就会流于形式,严格的监督是以科学考核依据为基础的。在实际工作中监督的方法包括三种:一是由采购负责人对各部门组织和职工个人执行情况进行纵向检查;二是组织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横向联合检查;三是个人自查。
在制定监督制度时,要注意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对权力的使用和监督,检查是否有滥用职权、借采购之机以权谋私的现象;二是对应负责任的监督与检查,检查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人,或是否有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
5、民主管理制度
实现民主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的重要趋势,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民主管理是一项基本制度。采购部门同样应强调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可以较好地把民主与集中结合起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集中广大采购人员的智慧,集思广益,共商大计;可以密切干群关系,克服官僚主义、瞎指挥;也可以有利于解决采购部门内部的矛盾与争端,促进采购部门的安定团结。
实施民主管理制度,要求企业一方面在采购部门内部提倡民主的作风,一些重大的采购决策不能只是采购负责人一人说了算,要动员大家讨论,每个采购员天天与供应商打交道,熟悉市场行情,充分利用他们的智慧,能提高采购决策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应广泛征求企业其他部门的意见,采纳他的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销售部门、市场开发部门意见,因为他们每天与客户打交道,了解消费者的需要,了解市场变化趋势,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往往能确保采购的商品适销对路,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立和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是搞好采购工作、保证采购部门良性运转的基础性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种制度 需要不断地完善,以体现其科学性。我们同样强调各种采购制度之间的协调、各种制度互相配合,共同构建成企业采购制度体系。这样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效用。
一、物资采购计划的确认阶段
生产部门对物资的需求,是采购计划制定的根本依据。物资采购计划要从生产需求开始,这一点国内外企业没有什么不同,但其后的审核批准程序,二者却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产生了不同的控制效果。
国外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定:首先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或即将签发的生产通知提出请购单;第二步,将请购单交由仓储部门保管人员审核,保管人员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并经仓储部门主管签字后,传递到采购部门;第三步,采购部门接到请购单后,审查是否重复采购,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合理请购品种或数量等,审核同意后,根据已掌握的市场价格,对采购所需资金做出估算,并将请购单交资金预算管理部门;第四步,资金预算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资金预算审核请购物资是否在预算之内,审核后再交还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方可根据各部门审核过的请购单编制正式采购计划。
相对而言,我们企业这方面的制度比较简单:首先,也是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用料申请表,报送采购部门;其次,采购部门审查是否有超范围、超限额的品种和数量,并根据库存情况审定采购数量;最后,编制正式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两种制度的差别在于:首先,业务流程不同。国外企业的制度相对复杂,要经过四个部门审核、批准,有四个控制点;而我们的企业只经过两个部门,加上主管领导把关,有三个控制点。其次,组织机构设置不同。对生产部门请购单或用料申请计划的审核,国外企业增加了仓储部门和资金预算管理部门的参与,而仓储部门与采购部门是完全独立的两个部门;而我们企业的机构设置中,仓储部门和采购部门同属物资管理部门,是一个部门内的两个相对独立部门,仓储部门一般不直接参与计划的审核,明显处于次要地位。尽管两种制度的控制目的相同,但这些差异对内控制度的控制效果影响却很大。其主要原因是,从内部控制理论分析,内部控制实质就是内部牵制,即一项业务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人或部门经手,其发生差错和串谋舞弊的机率就会大大降低。因而,在管理机构设置上要求将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将一项业务分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控制。国外企业将请购单的审核分由仓储部门、采购部门、资金预算部门负责,而我们企业对物资用料申情计划仅由物资管理一个部门审核,其控制效果必然要弱。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虽然我们企业的物资管理部门内部,采购部门和存储部门也是分开的,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他们同由一个部门管理,接触机会较多,有共同的部门利益,很难避免人际关系和部门利益等因素的影响。总之,由于机构设置上的差异,国外企业的内部控制效果明显优于我们企业的内部控制。这一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非常明了。
另外,参与部门不同,对控制效果产生的影响也不相同。国外企业规定,生产部门的请购单首先经仓储部门保管人员审核,相当于我们企业要求采购人员做的“ 库平”工作。不同的是,国外企业是由仓储部门保管人员来完成,而我们是由采购人员根据保管人员提供的库存资料来完成。由仓储部门保管人员直接负责和由采购人员间接负责,最终效果差别很大。如我们的企业库存一般都存在令人头痛积压问题,对积压物资的使用、处理,应是采购计划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因物资积压与保管人员关系不大,所以保管人员并不会积极主动地去清理,而国外企业要求仓储部门保管人员参与采购计划审核,对物资积压就负有直接责任,因而会积极主动地去处理积压物资。这种管理方式能够更好地避免积压物资的产生,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借鉴。
采购渠道和采购价格的确认,是物资采购控制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而无论中外企业都将其作为关键控制环节。
国外企业规定:采购部门应该根据市场情况和以往的业务往来,建立供应商资信情况信息库,或通过中介机构查询有关供货商的资信情况,然后向两家以上供应商索取采购物资的价格和质量指标,比较不同供应商所提供资料,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生产和价格最合理的供应商。对于评选供应商,多数企业还会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选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后,采购部门就可填制正式订货单或采购合同,但还须将定货单副本交由请购部门(生产部门),证实定单内容符合他们的要求,同时还要将定货单副本送收貨部门,以便验收时使用。而我们企业在采购渠道及价格确定方面,虽然一般也要求进行比价或招标,一些单位也设置了专门的岗位或部门负责监督,但实际上还是主要由采购人员和主管领导审定,比价或招标对多数单位来说还只是一种形式。
两种制度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国外企业强调集体决策,弱化了管理者的个人作用,也更易避免决策中的个人行为。而我们企业选定采购渠道和价格的决策中,强调主管领导的作用。两种制度体现了管理理念上的差别,反映出我们企业人治观念重于法制观念,而这种观念更易产生个人行为。当然,这种观念也有其客观因素,就是我们的市场不规范,依赖采购人员和领导个人的经验较多等。
另外,国外企业与我们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差别,如对业务记录资料的要求,国外企业很严格很规范,要归档备查。而我们企业对这方面很不重视,记录资料是为应付检查而准备,虽然规范但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