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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贸易是指外贸规模扩大和增长速度过快、过猛,超过了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特别是国家财政的负担能力,在某些方面不适当的进口伤害了民族工业的发展,高档消费品进口过量,刺激了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档次的不适当的提高;外留逆差逐年增大,外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降低等现象。
过度贸易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2、外贸进出口结构失调,进口对出口的过度超前增长;
3、对外贸易增长大大超过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
4、输血型的“补贴—扩大贸易规模—再补贴”的非良性循环。
1、稳定的对外开放度
对外开放度是测量某个国家对世界经济开放程度的指标。影响对外开放度的主要因素有国土面积大小,资源丰裕程度和参预世界经济、国际分工的程度等等。对外开放应视不同国家而异。
2、对外贸易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相协调
从总的原则来说,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应当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保持一致,但这种一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二者应“等速增长”或“同步增长”,应当允许二者有一定的速度差。从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及苏联东欧国家的经验来看,对外贸易增长速度可以比国民经济其他总量指标增长速度略快一些,即允许有一定程度的超前增长。
3、进口与出口的适当比例
应当将二者的速度差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努力扩大出口,减少不必要的进口,使速度差缩小。进出口保持适当的比例,使进出口保持基本平衡,在安排“进大于出”的计划时,应考虑非贸易收汇(劳务收入和旅游收入)填补这一差额的能力和水平。
当今世界上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迅速发展,我们也应适时地从根本上改造国民经济结构,提高产业结构的档次,改变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结构,转向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质量为方向的集约化经济,增加资本、技术和知识等高科技产品出口的比重。只有供给用于出口商品档次提高,才能改变目前的出口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在质量上求得发展。
5、外贸地区结构(市场结构)的合理配置
实施对外开放政策要着眼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立足于稳定的发展,既要使对外贸易起到实现现代化的“发动机”的作用,又要使之符合我国目前生产力的水平和层次,充分考虑引进的适用性,出口市场的稳定性和前景,形成贸易区域市场结构的合理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