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字比率(Deficit R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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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字是财政上的一个专业术语,是衡量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财政赤字是指政府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意味着“花”的钱超过了“挣”到的钱。根据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财政上不设立赤字,故此通常所称的财政赤字,即是中央财政赤字。
赤字率则是衡量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指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赤字率表示的是一定时期内财政赤字额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比例关系。
对于一个国家的财政来说,国债是弥补财政赤字的主要来源,赤字的增长会加大国债的规模,而国债是要还本付息的,反过来又会加大财政赤字。财政就陷入了“赤字—国债”相互推动增长的困境,如果财政收支没有明显改善,随着赤字和国债的增加,,将会对未来的经济发展产生负效应。
赤字率的计算公式为:
举例:
以2007年财政收支状况计算,中央财政总支出为30589.49亿元(中央财政支出29557.49亿元,另外安排1032亿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财政收入为28589.49亿元,两者相抵意味着要“花”的钱比“挣”到的钱要多出2000亿元,即中央财政赤字为200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为24.66万亿元,两者比值约为0.8%。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标准,赤字率3%一般设为国际安全线。我国赤字率2000年为2.9%,2001年为2.7%、2002年为2.6%,2003年为2.4%,2004年为2%,2005年为1.6%,2006年为1.3%。
赤字比率高低表明的是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动员社会资源的程度,反映了财政配置工具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高赤字比率会扰乱正常的经济运行和形成沉重的债务负担,影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如果财政赤字比率过高,政府应该从以下两方面降低赤字比率:
一是削减财政赤字;
1991-1995年,最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和英国),赤字比率比较高,平均为3.8%;赤字规模比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包括印度、巴西、巴基斯坦和土耳其),赤字比率平均为6%;我国的赤字比率为2%。比较来看,我国的赤字比率低于工业化国家,虽然比发展中国家赤字比率比较高的国家也低很多,但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表明,我国的赤字比率比较适中。然而,如果与新兴工业化亚洲国家(包括韩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同期情况相比,我们的解释就面临困境。这些国家在同期不仅没有赤字,反而有1.2%的财政盈余比率。其实,这正是这些国家刚刚完成工业化的成果。如果作比较的话,也许同它们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赤字比率进行比较更为适当。1968-1986年间(工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这些国家的赤字比率平均为3.2%,大大高于我国目前的赤字比率。
国际比较说明,我国的赤字比率低于工业化国家,比发展中国家赤字比率比较高的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赤字比率也低很多,但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这表明,我国的赤字比率比较适中。
赤字率与赤字依存度二者反映的经济内涵不同,这两个指标的运用为政府的政策选择提供了不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