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检查法

目录

  • 1 什么是资料检查法[1]
  • 2 资料检查法的分类[1]
  • 3 相关条目
  •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资料检查法

  资料检查法亦称查帐法,是指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检查的方法。

资料检查法的分类

  1.按检查书面资料的技术可分为审阅法、核对法、复算法和分析法

  (1)审阅法

  审阅法是对被审查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详细的阅读和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审阅法侧重于审查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阅法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是任何审计都需要运用的技术,审阅的具体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具体包括:

  1)原始凭证的审阅。其内容包括:原始凭证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规定;原始凭证上记载的抬头、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方面的字迹是否清晰,数字是否相符,有无涂改情况;审阅填发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地址和公章,审查凭证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就可能存在问题。

  2)记账凭证的审阅。其内容包括:合规性审阅,审阅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完整性审阅,记账凭证的审批传递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有无制单、复核、记账和主管人员的签章:正确性审阅,记账凭证上载明的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与原始凭证的张数一致,记账凭证的记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分录编制及金额是否正确,是否正确计入总账、明细分类账,业务摘要是否与原始凭证记载经济活动内容相一致。

  3)账簿的审阅。其内容包括:审阅账簿启用手续、使用记录和交接记录是否齐全完整;期初和期末余额的结转、承前页、转下页、月结和年结是否符合规定;账簿各项记录是否规范和完备,如业务摘要、对应科目是否齐全,有无涂改痕迹,是否按规定的方法更正记账错误;账簿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正确。

  4)财务报表的审阅。其内容包括:审阅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阅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完整,各项目的对应关系和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相关数据是否一致;审阅财务报表附注是否对应予以揭示的重大问题做了充分的披露。

  除此之外,对计划、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也应审阅,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

  (2)核对法

  核对法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和报表等书面资料之间的有关数据,按照其内在联系进行相互对照检查,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核对法侧重审查各种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其主要内容有:

  1)原始凭证上记载的数量、单价、金额及其合计数是否与相关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一致。

  2)日记账或明细分类账的记录是否与相应的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的记录一致。

  3)总分类账的账户记录是否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的账户记录合计数相符。

  4)总分类账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和余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和余额合计是否相等。

  5)总分类账各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合计是否与财务报表上相应项目的金额相等。

  6)财务报表上各有关项目的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各报表之间的有关数字是否一致,如果涉及前期的数字,则要核对是否与前期财务报表上的有关数字相符。

  7)实物盘存记录与本期有关账目的记录是否相符。

  (3)复算法

  复算法是对被审计单位书面资料的有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以验证原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复算法可以取得书面证据。复算的内容主要包括:

  1)对凭证、账簿、报表中有关项目的积数、小计、合计数和累计数等的复算。

  2)对某些业务的计算结果进行复算,如对固定资产折旧额、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有关税金的计算等的复算。

  3)对有关成本、费用归集和分配的结果进行复算,以验证成本、费用的分配标准和方法是否正确。

  4)对其他书面资料有关数据的复算。如财务分析资料中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等指标的计算。

  (4)分析法

  分析法是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分析法常用的具体方法有:

  1)比率分析法。主要是结合其他有关信息,将同一报表内部或不同报表之间的相关项目联系起来,通过计算比率,反映数据之间的关系,用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如利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可以分析企业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

  2)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某一具体项目与既定标准进行比较,寻找差异,发现问题,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技术方法。相关标准有该项目的计划数、预算数、上期实际数或同行业标准等。

  3)趋势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是通过对比两期或连续数期的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确定其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以掌握有关数据的变动趋势和发现异常的变动。如将审计期内各个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以分析其变动的趋势。

  2.按检查书面资料的顺序可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

  (1)顺查法

  顺查法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的处理顺序,依次对证、账、表各个环节进行审查的方法。具体操作是:首先审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正确、合理合法,并核对记账凭证;然后再以记账凭证核对账簿,审查账证是否一致,总分类账余额同所属明细分类账余额的合计是否一致;最后以账簿核对财务报表,审查调整结账事项同所编制的报表是否一致。

  顺查法的优点是审查全面、不易发生遗漏、方法简单、易于核对、结果精确。其缺点是面面俱到,容易忽视重大问题,费时费力,工作量大。因此,顺查法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小、业务量少、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被审计单位,以及重要的审计事项和贪污舞弊的专案审计。

  (2)逆查法

  逆查法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相反的处理顺序,依此对表、账、证各个环节进行审查的方法。具体做法是:根据注册会计师所掌握的线索,先从审阅、分析财务报表入手,然后根据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地同有关总账、明细账核对,进而审查记账凭证,直至审查原始凭证。

  逆查法的优点是便于抓住问题的实质,又可以节省人力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其缺点是不能全面地审查问题,易有遗漏。由此,逆查法主要适用于规模大、业务量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会计核算质量高的单位。

  3.按检查书面资料的数量可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

  (1)详查法

  详查法是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期内被审事项的所有凭证、账簿、报表进行详细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详查法的特点是对被审期间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以查找其中的错弊为重要目标。

  详查法的优点是能全面查清被审计单位所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财经法纪行为,一般不易疏漏,能够保证审计质量。其缺点是工作量太大,费时费力,审计成本高,故难以普遍采用。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单位或有重大错弊或违法行为的单位。

  (2)抽查法

  抽查法是指对被审计单位被审查期内特定审计事项的全部会计资料中选取部分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推断全部资料有无错弊的一种审计方法。抽查法特点是根据被审查期的审计对象总体的具体情况、审计目的和要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然后根据抽取样本的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的正确性,或推断其余未抽查部分有无错弊。

  抽查法的优点是高效率、低费用,节约时间和人力,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缺点是如果样本抽查不当,不能代表总体特征,就可能做出错误结论。这种方法仅适用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会计基础较好的单位。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1.0 1.1 王拓,薛永刚主编.审计基础与实务[M].ISBN:978-7-03-022974-8/F239.0.科学出版社,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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