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决策(lending dec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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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决策是在对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企业全面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的,银行贷款决策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问题。进行贷款决策时,除了拥有充分的资料和可靠的信息,进行相关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以外,银行决策人员的经验与经营作风也是一个关键因素。
由于信贷经营部门与客户和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对贷款项目的详细了解方面处于弱势。主要体现在客户对申报的项目(产品)的市场情况、企业财务状况、赢利能力及项目的风险程度等,其所获得的信息是第一手或是先于银行的,有的客户为了达到贷款的目的而隐瞒或提供失真甚至虚假的信息给银行,而银行的经营部门限于时间和条件的制约,也难以在短期内比借款人了解更充分、更详细的信息。有时为营销项目或遇报批时间紧迫时,就将客户的资料照葫芦画瓢地转报,人云亦云成为客户的代言人,如遇失真或虚假的信息就可能给贷款项目的正确决策留下风险隐患。
(2)银行前后台内部信息不对称存在的决策风险。
新的信贷管理体制实行审贷分离的制度,基本隔断了客户与贷款审批管理部门直接联系的机会,使贷款审批管理人员能比较客观地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克服因情感原因所带来的道德风险。但目前制度下的贷款审批部门囿于人手和信息来源手段的贫乏,以及项目审批时间上的限制,难以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调查了解,主要依靠前台经营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审查,以至到决策阶段同一信息已经多次转手,难以原汁原味地反映企业状况的真实面貌,使信息存在扭曲、变形与失真的可能性加大。一旦遇到虚假的信息,将使审批决策层陷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处境。如有的项目为了落实贷款条件和风险防范措施,而不得已采取带条件同意或缓议等手段,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3)信息来源缺失、手段落后产生的决策风险。
首先,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信贷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以及信息和数据未能做到共享,使信贷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全面地了解贷款项目和信贷资产质量状况,导致信贷管理方面严重滞后,给信贷资产经营业务带来潜在的经营风险。其次,基层行的信息管理与技术手段还比较落后,获取的信息面过窄,信息缺失严重。有的因信贷人员不足造成重贷轻管,给获取项目信息和贷款的审查决策带来许多不便。再次,上下级和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以及对信息传输与反馈渠道的要求与处理手段不尽相同,对来源于不同职能部门的信息缺乏统一规范的共享技术支持系统。基层行对上级的指示、信贷政策制度的调整变动,主要依靠会议传达、文件传递来获取信息,使职能部门及前后台之间对信息获取的时间不同步,很可能对经营和决策产生影响。
审批决策的频度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信贷营销的力度。新的信贷管理体制强化了统一法人制度,实行集中统一的集约经营管理方法,特别是加强了信贷权限的授权制度,要求各级行信贷业务必须严格合规稳健经营,以寻求优质高效持续的发展。这在经营决策上加强了风险防范和规范了审批程序。当信贷营销过程中存在着较强的扩张冲动,需要拓展市场、创新品种、抢占份额时,基层行就容易引发信贷投放冲动,产生重市场份额轻资产质量,重短期目标轻长远规划的粗放性经营的作法,从而间接影响到信贷审批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别是同时具有信贷经营管理与审批决策权的二级分行,在如何适度把握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上,信贷营销的冲动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审批决策的质量。
(1)按现行的信贷授权制度规定,对经济发展总量大,经营管理水平高和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县(市)级支行,可以授权办理个人贷款业务和公司类的低风险信贷业务。但个别信贷品种管理办法与授权制度管理不配套,如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经办行在上级行的授权后,对实行额度授信管理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可以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按权限及信贷受理业务要求给客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但其业务管理制度仍沿用旧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二级分(支)行会计部门统一保管,经办行每开一笔银行承兑汇票,二级分(支)行就按规定给一份空白凭证,这对需往返上下级行之间申领票据的县(市)支行开展此项业务造成诸多不便。又如有些已实行授信额度的客户,使用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或增加表内的低风险信贷业务,因受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而须上报二级行以上有权审批行审批。还有新开发的信贷品种如应收账质押、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等,因缺乏相应的操作或管理办法配套,而不利于审批管理与信贷品种的营销。
(2)横向授权亟待配套。现有的信贷业务只是实行纵向授权,而未对二级行的业务职能部门实行横向授权,这对经过有权审批行审批同意给予额度授信管理的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开展信贷业务造成一定的不便。二级行的经营部门不能像县(市)支行一样,在权限内正常开展信贷工作,而对每笔在额度内使用的信贷业务(品种),还必须再上一次审批会或以相类似的形式审批,这样无形中增加了一道不必要的手续,这种重复劳动不利于正常的贷款审批和信贷营销。
(1)健全审批机制,用制度来约束规范行为。信贷政策与审批制度是根据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发展要求,和不同时期的信贷发展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方针而制定的,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还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并在总体上要求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各级行要严格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操作运行,使各项信贷业务及审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要相应加强监督机制,经常督促检查信贷规章制度和审批条件的落实执行情况,防范信贷风险,对违规操作、越权审批等现象,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以避免产生侥幸心理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要克服抓信贷营销工作硬,抓制度落实执行软的现象,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使各项信贷及审批工作进入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提高信贷业务管理水平和资产质量。
(2)保持政策运转的相对稳定性和统一法人制度的严肃性。
信贷政策的延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是信贷业务正常发展的根本保证,政策不稳定容易造成基层行和职能部门无所适从。只有保持信贷政策与职能机构的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才能保证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强化统一法人观念,在完善纵向授权的同时辅以横向授权,对所有的信贷授权业务可先由职能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再由授权的管理部门代表法人进行统一授权或调整,以维护法人授权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便于信贷审批管理和营销的拓展。
(1)政策制定要与时俱进、适时微调。
考虑到信贷业务所在地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不同时间等特点,信贷政策制度应根据市场的变化和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动态,允许在小范围内为拓展营销进行个别微调,对新开发的信贷业务品种制订相应的业务操作规程来试行。同时对当地经济发展总量大、信贷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强的一些县(市)支行,可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办法,授予一定的信贷业务审批权,采取不同的审批程序和方法来贴近市场和提高效率,而不搞一刀切。
(2)要加强前后台的沟通与联动。
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在部门制衡与风险防范(特别是道德风险的防范)方面有积极的一面,但勿庸置疑,其在前后台的协作及效率上也有不协调的时候。具体表现在信息的不对称和对项目的适时跟进不同步的矛盾上。如有的项目因前后台的看法不一致而在审批决策阶段未能通过或延缓通过。因此,前台部门要按照制度的规定来合规有序地开展市场营销,不能为一时的市场得失而盲目拼抢,造成错位或越位,要找准市场定位,在贷款营销中强化集约经营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按照审慎经营原则,花大力气做好贷前调查,把客户与市场真实情况摸清摸透,确保新增信贷资产质量。同时要及时反馈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新动态,为决策部门提供充分的审批依据来防范和规避风险。管理部门要充分理解和珍惜营销部门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争取到的、来之不易的市场份额及所做出的各种努力,尽可能在审批决策之前与前台业务部门沟通项目存在的问题及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等,通过配合联动与交流使前后台形成合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使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提高信贷营销的成功率和降低机会成本。
实施额度授信是防范信贷风险、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拓展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对无公司类信贷业务审批权的县(市)支行,更要大力推广额度授信管理,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给予一般额度授信,以提高信贷项目营销稳定性和基层行的竞争力。同时建立拟贷项目备选库,抓紧收集有关行业和产品信息,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及产业政策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研和信贷投放分析,增加对项目的全面了解和把握,从而为审批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降低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的风险,提高项目的审批决策质量和效率。
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后,国际金融机构在国内经营金融业务步伐进一步加快,他们凭借先进的科技信息手段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完善的服务功能,首先在沿海及中心城市与国内金融业展开竞争。国内商业银行必须依靠功能完备和先进的信贷信息决策支持系统,作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支撑点来应对严峻的挑战。因此,管理行要加快信息技术在信贷业务中的应用,不断加大科技含金量,大力加强信贷信息网络支持平台的建设,推进信贷数据集中、处理并加以提升应用,以实现全行信息网络化,指导基层行的信贷投放政策和市场营销方向,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使之成为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决策风险控制、内部沟通和拓展营销的有效工具。因此,要加紧为基层行的信贷从业人员建立信贷信 皂、网络支持平台,使他们可以及时从网上直接获得上级行的有关信贷政策及相关的信息,同时应创造条件允许他们根据业务需要访问国内外其他网站,以便全方位获取必要的信息资料来了解国内外市场行情,为信贷审批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完善信贷审批机制,发挥制度建设对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的作用,加强对专职贷款审批人的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到其人员的多寡和素质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和质量好坏。
(1)建立独立风险经理制度,实行专家决策贷款。
保证贷款审批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原则性和真实性,提高贷款审批决策质量。按照审批信贷业务的工作量,合理配备风险经理(专职贷款审批人)并实行必要的资格准入制,如在专业技能、学历、工作经历、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取得资格后竞聘上岗。并建立专职贷款审批人约束和激励考核机制,按其岗位对审批决策贷款所承担的责任与相应的职级待遇挂钩,定期进行工作业绩量化考核,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以不断激励专职贷款审批人提高自身素质以及贷款审批的质量和决策水平。同时根据信贷业务的需要实行内外结合的办法,按项目具体情况来聘请外部行业(项目)的资深专家参加,对项目提供相关的信息,主要分析项目的发展前景经济特点和主要技术参数, 以及存在的技术、市场、法律等方面的风险,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建议,为行内贷款审批人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实行专职贷款审批人垂直管理机制。
进一步规范贷款审批管理工作,强化专职贷款审批人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根据专职贷款审批人的业务特点进行整合归类,使之发挥专长,成为某一行业或领域的专家。为便于统一管理,实行由省分行垂直管理的办法,二级行专职贷款审批人对一级分行负责,根据上级行的规定行使贷款审批权,使专职贷款审批人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和较强专业性,切实把好资产质量审批关,也便于排除审批决策中的主观因素。同时通过办公自动化网络平台,逐步开展专职贷款审批人在中心城市支行乃至异地行之间的信贷审批业务交流,以丰富专职审批人对各类信贷业务的经验和提高审批的客观性,提升信贷决策水平。
(3)为专职贷款审批人进行市场调研和项目回访创造条件。
适度放宽专职贷款审批人不见客的规定,对拟拓展的重大客户、重点营销项目,在规定的批准程序后,允许专职贷款审批人提前介入项目调查,以提供专职贷款审批人进一步贴近市场、了解项目、熟悉基层的机会;也便于进一步对贷款项目决策情况和审批质量的跟踪监测,以及前后台之间的沟通交流,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使贷款决策更加合理和客观,以不断提高贷款审批质量和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