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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技支出是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支持科技活动而进行的经费支出,一般来说是指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科研支出。
1.财政科技支出相对量不足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科技重视程度的提高,财政对科技的投入逐年增加,财政科技支出1由1999年的544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3 050亿元,10年间财政科技支出翻了近6倍,虽然财政科技支出绝对量增长较快,但是财政科技支出的相对量却不足。
2.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失衡
财政科技支出可以归结为公共产品类型的支出和非公共产品类型的支出,由于公共品性质的支出具有外溢特征很难市场化,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如基础研究等;而非公共品性质的支出能够市场化,政府可以减少投入。从R&D经费来看1,由于基础研究是技术创新的源泉,它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科技投入的优先领域。目前,发达国家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支出的比重大多在20%左右,而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支出的比重长期保持在5%左右。此外,卫生、保健和环境等社会公益研究是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在应用性研究中,只对具有产业竞争力及未来国家战略起重要作用的领域给予重点支持。
3.中央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体系不完善
财政科技支出的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央政府的财政科技支出占总支出的份额在60%以上,近几年,随着地方政府的财政科技支出规模扩大,中央财政科技支出的份额已经与地方财政科技支出的份额相当(见图2),这意味着地方科技支出规模取决于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而我国是一个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财政科技支出水平不同,地区间科技能力的差距又加剧了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造成恶性循环。如2008年,我国地方科技支出最多的几个省份是北京、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最少的几个省份是西藏、宁夏、贵州等经济落后地区。除此以外,由于没有对中央地方各自的科技支出范围做出明确划分,科技支出项目存在重复或缺失,既容易造成财政资金的低效率,又会影响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实施。
1.建立财政科技支出稳定增长机制
一国科技发展水平的提高与科技投入规模密切相关,特别是美国、日本等科技强国,政府在科技投入中更是发挥了主导作用。我国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必须加大财政科技支出的总体规模。与此同时,当前急需通过法律手段建立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定增长机制。除了将财政科技支出增长率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率、财政支出增长率挂钩以外,还要把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占GDP和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纳入政府预算支出目标,实现财政科技支出的制度性增长。
2.依据国家战略调整财政科技支出结构
任何国家的财政科技支出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这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根据本国国情调整科技支出结构就成为各国政府现实条件下的必然选择,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不例外。当前我国在财政科技支出结构调整中,一方面,政府要不断增加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支出,使基础研究的支出在R&D经费支出中的比重持续提高,以此来促进我国在基础理论方面有重大突破;另一方面,政府应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适时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的结构,将财政的有限资金投入到科技前沿领域以及有助于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领域,并逐步退出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资金投入的科技领域,做到重点投入有效利用财政资金。
3.完善中央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体系
地方财政支出是国家财政支出体系的组成部分,地方科技的发展及地方科技计划实施都要依赖地方政府对科技的投入,但是中央和地方的科技财政支出定位不同,中央财政主要投入到基础研究、公益性研究以及对一国具有战略意义的科学技术领域;而地方财政主要投入到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有利于地区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域。鉴于我国地域辽阔、地区发展差距大的客观现实,中央政府应该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制定对各地区财政科技支出的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与此同时,各地区制定本地区的重点财政科技支出项目,由此形成中央地方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财政科技支出体系。此外,鉴于落后地区财政支出能力有限的情况,中央还需对落后地区的科技投入支持力度,从而促进落后地区科技进步,进而推动其经济发展,消除“短板效应”,形成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