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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编制是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的总结,是财政预算从政府决策、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控制管理等各阶段的最终结果,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如何,是否正确贯彻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促进了生产力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否实现了预算收支任务,是否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只有通过编制财政决算才能准确地反映出来。国家财政决算是中央和地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定期书面报告,是各级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设计和编制下年度预算草案的基础。
①财政决算编制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向人民报账的大事,财政预算执行的结果,反映着国家的政策实施情况,体现着一年来各级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体现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果和进程。
②财政决算编制是反映预算执行结果和总结经验的大事,财政决算收入是通过国家预算集中的财政资金,它体现了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和资金积累水平。
③财政决算编制是总结财政预算管理中带有普遍性规律的大事,通过对财政决算资料深入、全面、系统地分析比较,可以从财政角度研究、总结一年来各项经济活动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的主要经验及其存在的问题,以此作为各级领导机关研究经济工作,决定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1.有利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2.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
3.有利于监督财政收入再分配的合理性
4.有利于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5.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促进政府部廉政建设
财政决算编制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和现行财政体制,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决算的编制情况所实施的一种审计监督。
通过对财政收支总决算中收入、支出、结余情况的审计,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国民经济活动的结果,通过对预算内、外资金来源、运用、结存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反映、评价其活动的合理、合规、效益,促使其财政资金增值。
①审查财政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审查财政总决算是否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收支平衡情况,年终资金活动情况、各种基本数字表和财政总决算说明书以及财政直接经管的预算外资金收支、专项资金收支数字资料等,防止遗漏。审查财政部门所有总决算的收支数字和其他资料是否真实,财政总决算编制是否准确无误。
②审查财政总决算收支平衡的真实性。对财政总决算平衡,要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来审查,不仅要从财政资金的角度去审查,揭露问题,维护财经法纪,而且还要从财政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持或影响进行分析,作出评价。对出现不平衡的情况,不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还要从宏观管理上作分析,看其是否已造成国家投资规模失控或消费基金增长过猛的现象等。
③审查财政决算收支的合规性。审查属于本年度的财政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地解缴国库,编人本年度财政决算。财政收人解缴国库后,各级财政之间预算级次划分、分成、留解比例的执行,是否符合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应解缴中央金库的财政收入是否正确及时上解;属于地方各级财政的收入是否正确及时地全部划解到地方各级金库。从对照税务报表、企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金库和银行报表等有关数据,以及审查暂存、暂付往来账款等方面,检查有无存在截留、隐瞒、转移财政收入等违法违纪行为。
④审查财政收支计划执行结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预算是各级政府的基本施政计划。审计财政决算编制的目的在于促进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自觉地依照和运用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调节国民经济各项比例关系和国民收入各项分配关系,使作出的计划决策目标能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的实现。
⑤审查财政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对财政决算编制审计,重点考核财政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备。在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在有计划地分配资金,运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实际效果如何;在当前财政收入中存在严重的“跑、冒、滴、漏”,财政支出中存在着严重损失浪费的情况下,主要审查强化企业:事业单位国家预算约束力的预算责任制和检查完成情况的考核制,以及财政监督经常化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效果如何;在财政部门正确运用财政杠杆作用,加强国家宏观控制管理,解决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基本矛盾方面,有哪些新发展和新经验等。
⑥发挥财政审计监督作用,促进财政部门做好工作。财政部门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实施专业监督,这与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规定,对财政决算编制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其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贯彻执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总方针,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因此,审计机关在对财政决算编制实施审计时,必须客观公正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要正确运用审计机关代表国家实施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督促财政部门带头执行财政法规,维护财经纪律,真实反映当前财经纪律松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法规滞后等问题,制止违规、越权减免税等违纪现象,促进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管理工作,促进财政监督作用的更好发挥。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当家理财,是财政决算编制审计的出发点和归宿。
财政总决算表所列的“年度预算数”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当年预算数;二是调整预算数。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总决算表所列的年度预算数,具有计划性、统一性、指令性、民主性的特点,同时,也是评价一年来财政管理工作及其成效的主要数字依据之一。因而,对年度预算数必须认真审查。
从横向方面来看,财政总决算应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年终资金活动情况,各种基本数字报表和财政总决算说明书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于财政部门直接掌管的预算外资金收支,以及若干专项资金的收支也应注意审查是否已包括在总决算之内,有无遗漏。
从纵向方面来看,财政总决算除了包括本级财政直接经办的预算内、外收支,还应包括下一级财政总决算,除了财政部门直接经办的财政收支,还应包括各级征收单位组织征收的和企业事业单位直接上解的财政收入,以及所有参与预算执行的一级、二级、三级单位会计所经办的财政支出。
在审计横向和纵向问题时,要注意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决算资料有无存在简单汇总而不加以审核,放松财政监督的问题,以便促进财政部门加强管理。
审计财政总决算收支平衡是否真实,是财政决算编制审计的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我国现阶段是新旧财政体制并存时期,一方面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另一方面原来的财政包干体制照常运行,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按照国家政权机构和行政区域划分,确定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确定地方预算收入留解比例或定额补助数额,明确各级财政的权力和责任,做到权责结合,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因此,只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就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支的稳定和基本平衡。但是,在新旧财政体制并存的情况下,经济生活中将会出现大量的矛盾,例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失控,消费基金膨胀,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等。有些地方财政决算支出大于收入,出现赤字,给国家财政带来困难,对经济体制改革产生阻力;有些地方存在怕吃亏思想,致使财政收支不实,该征收的不组织征收,或把财政收入转作预算外资金,不解缴国家金库,或把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报账,或虚列支出编造假赤字决算,甚至还有的弄虚作假,掩盖事实真相,把实际发生的财政支出放在账外,搞虚假平衡,骗取上级财政的支持,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财政总决算的真实性,给国家宏观决策带来不利的影响。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预算内资金的必要补充,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规定,预算外资金都有特定用途,实行自收自支,支配权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管理的各项附加收入和集中的预算外各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维护。预算内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项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的专项资金来源。现在,有些地方财政部门存在着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在年终编制总决算时,把本年在预算外安排的支出项目,挤到预算内列报,从而造成预算结余全部留在预算外资金账上,加剧了预算内收支的不平衡,给国家财政平衡带来了压力。因此,审计地方财政总决算时,在查清年度预算安排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照各个支出项目的实际开支情况,分别在预算内和预算外列报,或在按年度预算统一安排预算内与预算外资金各占的比重时审查是否分别列报。
自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后,由于新旧财政体制的交叉运行,因而上、下级财政之间,除财政体制以内的上解或补助款项结算外,体制之外的上解或补助结算项目也较多,内容也比较复杂,往往涉及许多政策规定。因此,审计时,必须按照财政结算清单,逐项与财政总决算收支有关的对应数字进行核对,并审查上解或补助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编制财政决算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因为财政决算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在财政上的集中表现,反映一年来政府财政经济活动的方向和范围,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进程和成果,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收支账目的大事。因此,审计中央和地方财政总决算是否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计算口径、编制程序和方法进行编制,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同时,也是考核中央和地方财政总决算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国家现行规定,地方财政总决算编制的报表主要包括:财政决算收支总表及资金活动情况表,基本数字表和其他附表三大类,以及财政总决算说明书。
主要审查财政决算报表有关栏目的数字填报是否合规、是否正确。
(1)预算(计划)数。各单位预算会计按照年终整理后与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对无误的年度预算数填列。
(2)会计(决算)数。各单位预算会计在年终结账后,根据决算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将会计账本上有关科目的年终余额、全年累计数填人有关决算表格的决算数栏内。根据现行规定,各单位应当以“经费存款明细”有关数字经过整理后,填列决算表的“银行支出数”;以“经费支出明细账”的年终累计余额数填列决算表的“实际支出数”(填列到目级科目)。“银行支出数”与“实际支出数”之间的差额为“银行支取未报数”,即尚未向财政部门报账的资金数。
(3)基本数字。根据有关财务统计和业务统计资料填入基本数字表的有关栏内。
(1)预算数。按照上级核定的预算数或在上级核定预算数的基础上,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分列填列“上级核定数”或“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当年预算数”。在财政支出部分除了在填列上级核定数或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的基础上,还应当加上上年结转使用数,本年动用上年财政结余数,动用预备费、科目调整,以及追加、追减数,本年收入超收安排数等项内容,填列“调整预算数”。
(2)决算数。各级财政总决算编制的本级决算收入数,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预算收入明细账的全年累计数,并在与收入机关及金库核对一致后填列;本级决算支出数,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汇总预算单位决算表列报的“银行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分别加上财政部门直接经办的支出(即财政总预算会计有关支出明细账的累计金额)填列。
(3)基本数字和其他附表数字。各项基本数字根据所属各主管部门汇总预算单位决算的基本数字各表所列数字,加上财政部门直接经办支出的有关资料数字填列。其他附表数字,根据有关资料汇总填列。
(4)财政决算说明书。财政决算说明书是财政总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财政决算收支数字与年度财政预算数相比较得出的完成财政预算情况财政决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平时积累的调查研究资料(如:经济效益、工资和物价以及财政经济政策重大调整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等)和掌握的其他有关资料,从政策、经验、规律以及财政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编写决算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