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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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证明是指卖方应买方要求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用以证明船龄、船籍、航程、船级、集装箱船和运费等内容的书面文件。
为了满足进口商的要求,在出口人交单议付时,往往还需按信用证要求提供船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常见的船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有:
(1)黑名单证明。阿拉伯国家将与以色列有往来的船舶列入黑名单,不允许这些船舶与阿拉伯国家发生业务关系,该证明是为了说明载货船舶未被列入黑名单。
(2)船籍证。主要说明载货船舶的国籍。
(3)船程证。主要说明航程中停靠的港口。
(4)船龄证。主要说明船龄,开证申请人往往在信用证中规定必须说明运输船舶,包括工程船的船龄不得超过15年。
(5)船级证。主要说明载货船舶符合一定的船级标准,一般以劳氏船级作为标准。
(6)班轮工会船只证明。主要说明运输船舶为班轮工会船只。
(7)收单证明。在近洋运输中,为了使进口商及时凭单提货,信用证往往规定货物装船后,正本或副本提单交装货船只的船长转交收货人,出口商凭船长签发的收单证明结汇。
船公司证明的内容及缮制要点等按信用证或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无特别规定,格式一般由出口方自定。
注意:
(1)证明内容必须与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一致。
(3)须有与提单相关联的信息。
(4)须注明制作日期,而且该日期必须在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时间段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