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信用证融资(Back to back letter of credit financing)
目录
|
背对背信用证融资是指对背信用证的受益人交来合格单据后,银行在履行付款责任的同时,将要求中间商替换发票、汇票、装箱单等单据,并将替换后的合格单据提交主证开证行以获得付款。
银行开立信用证时,一般不要求资产抵押、第三方担保或开证保证金,而是以信誉卓著的银行开立的主信用证(其受益人中间商作为对背证的申请人需将其在主证下的所有权益让与对背证开证行),严格符合主证的对背信用证下提交全套货权单据,以及中间商提交的发票、汇票、装箱单等用于替换的单据为保障。
1、主证开证行的国家风险和银行风险通过设置国家/银行额度控制,银行只需掌握相关的开证技术,按照主证要求合理变更对背证的内容,保证对背证下提交的第三方单据(如提单/保险单)符合主证,并通过严格审单控制单据风险。
2、银行在对对背证项下单据进行付款后,货权单据即成为银行的质押标的,如主证开证行拒付货款,银行还可通过货权凭证控制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