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佣金(Accumulatio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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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佣金是为了促使代理商更多地推销货物,在代理协议中约定,根据一定时期内累计的销售金额,按累计的佣金率汇总支付佣金,即销售额越大,佣金率越高,以奖励代理商扩大销售。如果销售中有折扣,应扣减折扣后再计算佣金。如发票上加列利息等其他费用,也应扣减后再计算佣金。
累计佣金对销售商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累计销售额越大,佣金额也就越高。累计佣金又可分为金额累进佣金和超额累进佣金两种:
(1)全额累进佣金:按一定时期内推销金额所达到的佣金等级计算佣金。
例如,某代理协议,佣金一年累计结付,按全额累进方法结算,推销额和佣金率如下:
等级推销额佣金率
A级100万以下1%
B级100万~200万元以下1.5%
C级200万~300万元以下2%
D级300万及300万元以上2.5%
假如,年末结算,某销售商实际推销额为240万元,按C级“2%”计算佣金,即:240万元×2%=4.8万元,那么,该销售商应得佣金4.8万元。
(2)超额累进佣金:各等级的超额部分,各按适用等级的佣金来计算,然后,再将各级佣金额累加起来,求得累进佣金的总额。
等级推销额(万港元)佣金
A级100万港元以下1%
B级100万~200万港元2%
C级200万~300万港元3%
D级300万港元以上4%
年末结算,实际推销额为250万港元,累进佣金应按下式计算:
A级佣金:100×1%=l(万港元);
B级佣金:(200—100)×2%=2(万港元);
C级佣金:(250--200)×3%=1.50(万港元);
A+B+C=4.5(万港元),那么该销售商实际所得为4.5万港元。
累计佣金平时不入账,到期计算出累计佣金时再人账。能直接认定到商品的累计佣金,冲减出口商品的销售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
贷:应付外汇账款-出口佣金
不能直接认定到商品的累计佣金,列入营业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