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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缩性预算政策又称“盈余预算政策”是指在经济过热时期,政府在预算管理中采取减少政府支出、增加税收的措施,以缓和经济过热。
通过增税或减少公共支出来实现。增加税收可以减少个人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降低其消费需求;减少公共支出可以降低政府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减税与减支同时并举,财政盈余就有可能实现。
实施紧缩性预算政策需要充分考虑国内、国际众多影响宏观经济走势的因素。例如,从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来看,是否出现了通货膨胀,是否出现了过度的投资需求或消费需求,是否出现了进1=1迅速增长或外贸出现较大的逆差,甚至是否出现了抢购或挤兑现象等因素,都是判断是否实施紧缩性预算政策的前提条件。又如,国际经济发展态势和区域性经济发展趋势对本国经济会带来哪些影响等。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实施紧缩性预算政策,主要是通过减少预算支出,特别是政府投资支出,辅之以压缩行政经费,并配合紧缩的货币政策来实现以下宏观调控目标:
(1)减少甚至冻结政府直接投资,抑制投资需求。投资需求膨胀,往往导致经济过热,是诱发严重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经济出现过热迹象时,减少甚至冻结政府直接投资,可以有效地抑制投资需求,既能有效地防止通货膨胀的产生,又有利于实现预算平衡。
(2)调整税种和税率的结构,降低非政府部门的投资需求。在经济高涨时期,投资者往往会由于对投资的预期收益过高而出现非理性的投资行为,造成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严重后果。这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容易加大了国民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因此,迫切需要通过调整税种和税率结构,降低非政府部门的投资需求,改善其投资结构,从而改善国家产业结构。
(3)引导全社会的消费需求,抑制消费需求的膨胀。比如,通过工资制度、转移支出、社会保障制度等来引导社会大众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使消费需求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