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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城计策略是指谈判中以自信的态势将“无”充“有”或将“不完全的有”充“全部的有”,形成己方强大的气势,迫使对手调整态度和条件的做法。
商战中的“空城计”与诸葛亮的“空城计”在概念上有相同之处,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诸葛亮之空城,乃城中无重兵。商战中的空城,乃价中无足金。商场上,卖方漫天要价时,买方坐地还盘给最低价时,是否在设“空城”?其价是否空而虚,含金量不够?诸葛亮要吓退敌军,而商家是要遏制对手的欲望。
该策略也与商战中的“漫天喊价”的策略相近。不论买家还是卖家,为了掌握谈判中的主动和机动,常采用的一种做法:“漫天喊价”,即不着边际、不实在的要价。两者的功效相同,做法也一样。由于在商务谈判中不仅要谈价格,还要谈交易的许多条件,因此,空城计策略可以涵盖较大的范围。该策略不受谈判地位的限制,在谈判初、中期运用较多。
空城计策略的特征在一个“空”字。所以在做法上第一应有“城”;第二要让其“空”;第三要渲染空城。
(1)确定“城”。原则上,在谈判中的任何议题均可确定为“城”,即策略的依托。如可将合同价格(总价、分项价)、合同条件(各个条款、各条款各段规定的条件)作为一个“城”。
(2)让其“空”。商务谈判中的“空”,就是苛刻。具体讲,要求比对手可能实现的高,比自己需要的严。要求越高、越严,就越苛刻,就越“空”。比如,作为卖家时,要的价高且其他条件严格;作为买家时,出的价低且要求其他条件还要优惠。虽然这些要求并非买卖双方实际的追求条件,但作为策略却都惯于这么做,而且毫不心虚。
(3)渲染空城。诸葛亮为渲染其空城并不空,抱琴上城楼弹奏一番,其气势让千军万马却步。商战中的“空城计”也少不了渲染。只不过既不是弹琴,也不是装腔作势,而是像模像样地对“空城”之“空”着实地论证一通。论证“合理”、“应该”、“不过分”、“这还是客气的,否则还有更苛刻的要求”。更甚者,论证其“何以优惠”。所用依据既有精心设计的,也有沾边的,还有似是而非的,甚至有“听不听由你、信不信由你,我就这么说的”。让对方云遮雾罩,不知南北。尽管不会同意这些说辞,却也一时难以拒绝。这种迟疑、犹豫、思考就是策略使用者期待的——让对方不得进攻,只能转守,跟着自己的思路走。
(1)“空”过了头。在运用该策略时,防过头系指提出的要求可以苛刻,但不可过头——超过极限。所谓超过极限,就是超过了所有可以找到支持理由的条件。正常谈判中,每个要求均会伴有支持的理由,不管理由是否合理、真实,超过极限的苛刻就是只有要求而没有理由的条件。这种情况是危险的。危险在于一方会感到受辱、失望,进而产生逆反情绪,其结果必然导致谈判破裂。
(2)缺乏灵活。忌缺乏灵活系指在实施该策略过程中,谈判手要审时度势,灵活调度自己位置,及时把握策略效果。如要根据对手的需求状况和交易欲望,来运用“空城”,维持“空城”状态的时间,不能把自己架在“空城”上,让对方下不来,形成尴尬局面。实战中,对手会逐一破“空”,使用策略者就必须边“填空”——解释,解围,边设新“空”,直至达到目的为止。也可能对手边破“空”,边退却,使用者则应边撤销部分“空”,边收获策略效益。
某公司因为信用证项下款未能收回,在银行形成垫款。该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向下家追讨款,前后拖了近二年。银行出于金融管理的原因,对该公司施压,要求清偿垫款,于是两方代表组织了一次谈判。
公司代表首先发言介绍了追款情况,希望银行再宽容一段时间.等从下家追回钱再还。银行代表表示自己也有困难,迫不得已,请公司支持与体谅。双方一来一往各说各的难,各做各的结论。一个上午毫无结果,惟一的收获是相互表明了谈判决心:“等钱回后再付款”和“不等钱回先付款”。
下午,谈判重新开始,公司代表说:“我公司与银行关系一向很好,贵行有困难,我们也不能不考虑,但要对账。”这正是银行代表等待的问题,于是趁势筑了一个“空城”。银行代表让其资产管理科用计算机打出一份账单,上面清晰地按时间段采用利息。从9.5%到10.5%年息,计算1999年和2000年期间垫款利息。此外,还以年2%的息率计算罚息。结果两年利息和罚息之和相当本金的22%左右。本息让公司代表吓一跳。
公司代表称:“贵行利息太高,1999年和2000年美元利息不断下滑,同期同业银行平均利息均没有超过8%,贵方还计2%的罚息,这太过分了。”
银行代表守住“城池”,道:“这不是过分,而是依双方协议规定而行。”
公司代表:“协议规定不合理应修改。”
银行代表:“这是贵方同意的,钱到手了再说不合理,这不够守信。如不合理,贵方可以不签开证额度协议。”
公司代表:“我方对贵方贷款态度是积极的,只是目前没有现金,仅有债权。若贵行要清偿债务必须有优惠条件。”
银行代表看公司代表态度有松动,继续强调了“空城”非空的道理:“我们是依双方免保额度协议上的约定计的本息。贵公司的欠款时间28个月,为了表示诚意,我方免去4个月的利息。”
公司代表:“这点免息远远不够。贵行利率本来就高,还要计罚息,绝对不合理!”
银行代表:“可能不合理,但合乎合同、合法。贵公司必须履约。罚息问题需要银行管理层集体决定,但首先要看贵公司的还款计划。”银行代表进一步压制公司态度。
公司代表无奈地说:“还款计划可以考虑,但罚息不能认同。首先,我们主动配合贵行清还了一笔欠款,说明我们守约。其次,目前困境因第三者占我公司资金造成,这个客观情况,贵行知道。以违约罚息实不近情理,简直就是‘落井下石’,该问题不解决,我方难以考虑还款计划。”银行代表看公司方面有考虑还款的意思,又放出了一个“气球”说:“贵方先拿出还款方案,若符合我行要求,罚息问题另议。”
这回公司代表将原来的强硬态度变得更合理了:“我公司确有困难,但可以拟一个分期还款的方案。本金先还,利息在后,尽量在短期清完:不过,罚息及在分期还款期间的利息应予免除,以支持我公司业务。”
银行代表:“若贵公司同意按双方约定利率计(前面24个月的)息,那么我们将向银行管理层报告批准贵方的建议”。
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先支付本金和按约定利率汁24个月的利息,分三次在2001年11月份内支付完。免去所有罚息和到签新协议之日的5个月利息,冻结以后利息。
该案例中,银行代表运用“空城汁”策略较成功?其一,其“空城”,有根有据让公司代表不能不正视。其二,在这虚中见实,在实中又见虚的情景,既给银行方面的谈判提供了支持,增加了对公司代表的压力,又给自己创造了谈判余地、其三,银行代表在渲染“空城”方面做得令对手信服,最终迫使公司签下了还款协议,承诺了清债的时间,也避免一场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