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信托

租赁信托(Lease Trust)

目录

  • 1 什么是租赁信托
  • 2 租赁信托的形式
  • 3 租赁信托与委托租赁的异同[1]
  •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租赁信托

  租赁信托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资金为信托资金并以自己的名义将资金定向用于租赁项目中的资金信托业务

  租赁信托是融资租赁的创新形式。租赁就是租用他人的物件。现代租赁主要为设备租赁,企业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向租赁公司提出租赁所需的设备,租赁公司则代为融资,并根据承租企业的要求向供应厂商购进合适的设备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企业需按期交付租金。在租期结束时,承租企业可以有停租、续租或留购设备的选择权。现代租赁是出租、借贷行为和租赁合同的统称。

  现代设备租赁集中的领域有:飞机、汽车、计算机、无线通讯设施、家具、工业机械与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火车车厢、卡车及废物处理设施等。现代租赁已发展成为融资(硬件)兼有咨询、维修(软件)的一揽子综合服务的行业,因此更灵活方便,更能适应用户的各种需要。

租赁信托的形式

  租赁信托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融资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指当企业需要添置设备时,企业不是向金融机构直接申请贷款来购买设备,而是委托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和选择代为购入设备,然后企业以租赁的方式向租赁公司租赁设备,从而使企业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

  2、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也称为操作性租赁,是指融资性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它是指当企业需要短期使用设备时,可采取向租赁公司短期租赁设备,并由租赁公司提供维修等售后服务,这是一项不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

  3、节税租赁节税租赁是指,这项租赁在税收上能真正享受租赁的待遇,即出租人有资格获得加速折旧及投资减税等税收优惠,并且以降低租金的形式向承租人转让其部分税收优惠,而承租人用于筹措设备的租赁成本低于贷款购买成本。

  4、销售式租赁销售式租赁也称为非节税租赁。这类租赁在考虑租赁以税收为基础的国家的税法上通常被当作分期付款交易来对待。

  5、杠杆租赁杠杆租赁又称为平衡租赁,它是指一项采用“财务杠杆”方式组成的融资性节税租赁,出租人一般只需支付全部设备金额的20%-40%,即可在经济上(也仅仅在经济上)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享受如同对设备百分之百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成本中的大部分资金则通过以出租的设备为抵押,由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解决,贷款人提供信贷时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其资金偿还的保障在于设备本身及租赁费,同时需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对该项贷款的担保

  6、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购进租出的做法,即由出租人用在资金市场上筹借到的资金,向制造厂商支付贷款,购进设备后直接出租给用户(承租人)。

  7、转租赁转租是租进租出的做法,即由出租人从一家租赁公司或从制造厂商租进一项设备后转租给用户。

  8、售后租赁售后租赁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部分资产(如设备、房屋等)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租赁公司租回来的做法。这是当企业缺乏资金时,为改善其财务状况而采取的对企业非常有利的一种做法。

租赁信托与委托租赁的异同

  委托租赁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资金并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和条件(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所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委托租赁与租赁信托的相同之处包括,其一,金融租赁公司在委托租赁中和信托投资公司在租赁信托中均处于受托人的地位。完全依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只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不承担风险;其二,建立委托租赁和租赁信托的基础都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其三,委托人的资金去向由委托人自主指定,用途相同,均属于投资行为,风险自负;其四,二者作为受托人所接受的资金均独立于其自有资金,都同样实施单独建账、分别管理的原则,都同属表外业务

  而二者最根本的区别是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委托租赁中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租赁信托中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为信托关系。

  金融租赁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把握住委托租赁和租赁信托的特点,不能混淆两者的界限。

  租赁信托属于一种特定资金信托,对于资金额相对较小的租赁项目,可以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用途的管理方式作为组合投资的一部分用于租赁信托;对于资金额相对较大的租赁项目,如飞机租赁,可以设计资金信托计划筹集。

  金融租赁公司应遵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则经营委托租赁业务。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不能采用信托的方式,即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不属信托关系,不能签订信托合同。而且必须做到委托资金与租赁项目相对应,即按照委托人确定的承租人、租赁项目、期限、利率等而接受委托租赁资金。但金融租赁公司在委托租赁的实务操作上可以借鉴信托投资公司租赁信托的做法。其一,除委托人自己指定承租人的对应性委托租赁外,还可以由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需求建立租赁项目信息库,调研评估后将优良项目推介给客户,委托人作为投资者自主选定租赁项目。其二,委托人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个的。原则上委托人按其出资比例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一般是对本息返还比例予以约定,另外,由于融资租赁的特点之一是加速设备折旧,在对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残值处理的方式上,可按委托人的意愿转租给他人或者变现并按比例分配收益。其三,在整个租赁期内,委托人原则上不提前解约,一旦发生特殊情况,委托人急需资金时,可允许委托人自己选定受让人转让其租赁合同并交纳过户手续费。

  在经营大型租赁项目时,可以实行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在内的合作,实施联合租赁。使信托投资公司中长期融资功能和财产管理的特长与金融租赁公司的租赁人才集中、市场信息快捷、租赁业务熟练的优势得以综合发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选择租赁项目时,信托投资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对众多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产品升级换代所需要的设备租赁项目还缺乏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1.0 1.1 孙书元.委托租赁与租赁信托异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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