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精算

社会保障精算(Actuarial Science for Social Security)

目录

  • 1 什么是社会保障精算
  • 2 社会保障精算的内容[1]
  • 3 社会保障精算的产生与发展[1]
    • 3.1 一、国外社会保障精算的产生与发展
    • 3.2 二、国内社会保障精算的产生与发展
  • 4 社会保障精算和商业保险精算的关系[1]
  • 5 参考文献

什么是社会保障精算

  社会保障精算是为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以社会保障理论为基础,借鉴精算学和商业保险精算学的基本方法,分析社会保障风险,量化社会保障相关指标,为社会保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决策支持)的一门应用学科。

社会保障精算的内容

  (一)社会养老保险精算的主要内容
  1.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精算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平衡就是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在数量上要保持相等,这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和使用中所要遵循的原则。但是,目前的问题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大于收,基金缺口逐年扩大,养老金支付风险逐步增大,直接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在本书的方法篇和应用篇中,我们对不同筹资模式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的几种典型精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和修正,并通过实例对陕西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进行测算。

  2.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精算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隐性债务是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轨过程中形成的历史债务,是在现收现付制社会保障体系中,对已经退休和在职人员的养老金承诺,但这种承诺在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转轨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融资途径,由此形成债务。隐性债务是目前世界上很多养老保险制度转轨国家所面临的问题,隐性债务的存在影响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因此,为了减少隐性债务带来的巨大风险,减小其规模,就必须对其进行测算并据此予以补足。本书在后续的篇章中将重点阐述几种测算模型并对陕西省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隐性债务进行实际测算。

  3.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精算

  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是养老金与工资比例,分为平均替代率和个体替代率,它反映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退休职工生活的保障水平。社会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的高低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和运行状况,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指标。本书的方法篇中介绍了现收现付制下平均替代率和完全积累制下个体替代率的精算模型,构建了部分积累制下替代率的精算模型。并借鉴此思路,在应用篇中测算了我国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体替代率。

  4.社会养老保险影响因素敏感性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制度内因素和制度外因素。某些重要因素的微小变动,会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5.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精算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给付时间跨度较大,期间面临着通货膨胀、经济波动等各种风险,这些风险会影响养老金的正常给付,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投资以实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并设计出合理的投资组合方案是基金保值增值的关键。

  (二)社会医疗保险精算的主要内容

  1.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指标测算医药补偿比、保险因子和增加系数是衡量医疗保险费用收支状况与评价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状况的基本指标。

  2.社会医疗保险收支状况测算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是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基本条件,要实现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就需要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进行定量分析

  (三)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精算
  1.失业保险精算

  失业保险是对失业者在一定时期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化的社会安排。失业率是衡量失业水萨的一个常见指标,只有准确衡量失业水平才能够准确计算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状况。另外,“收支相等,略有节余”,是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2.工伤保险精算

  工伤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在生产过程中因公受伤,或因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通过分析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状况,恰当地确定工伤保险的缴费率,有利于保证对受伤者的救治和降低工伤风险的可能性。

  3.生育保险精算

  生育保险是对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提供的医疗服务经济补偿,能够分散生育行为给女性劳动者职业生涯带来的风险。进行生育保险收支的测算,能够保证生育保险金的正常给付,确保劳动力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

  4.社会救助精算

  社会救助是国家在公民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时,提供的保证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制度,是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是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中,贫困率和最低生活保障线是确定社会救助目标群体的基本指标。

社会保障精算的产生与发展

一、国外社会保障精算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社会保障精算的相关研究逐步展开。N.L。鲍尔斯等著的《精算数学》推导出一些专门的精算模型。R.L布朗在其著作《人口数学》中介绍了人口普查数据在美国退休金保障上应用的思路和方法。另外,S.G.凯利森的《利息理论》,N.L鲍尔斯的《风险理论》和n伦敦的《生存模型》都从精算的角度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这几位学者的著作开创了将精算学引入社会保障领域的先河。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外社会保障精算的应用已经较为广泛。在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大多运用精算技术对社会保障计划费用及其可能的变化做出长期预测,从而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提供有用信息,使现在和将来的社会保障计划都能建立在合理的财力基础之上,有效避免基金支付危机。例如,美国社会保障署每年都从精算的角度对其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信托基金财务状况和精算状况的技术和方法是否符合精算业的要求;(2)所有财务报告中的假设和由此引起的精算估计是否合理,是否真正适合于评价社会保障信托基金的财务和精算状况。由此可见,在发达国家,精算已成为社会保障领域中必不可少的管理工具

  国外社会保障精算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越来越多的精算师开始从传统的商业保险领域进入社会保障领域。精算师的主要工作就是综合运用统计、数学、会计投资、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预测、评估和管理。在社会保障领域中,精算师一般要首先调查和收集有关参保人数、死亡率等资料,然后根据所要预测的目标构建相关的模型,最后在一定的政策和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精算,对社会保障风险进行评价,进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总之,当前国外关于社会保障精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障风险的预测和管理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等方面,而且随着更多的具有从业资格的精算师进人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障精算正朝着规范化、精确化的方向发展。

二、国内社会保障精算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精算事业起步较晚,尚处于引入阶段。从1982年我国恢复办理寿险业务开始,精算在商业保险领域得到了发展。1986年,我国开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研究只是简单套用商业保险精算的基本方法,这个时期我国的社会保障精算还处于萌芽阶段。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逐步增强;面对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和就业人口数量的增加,社会保障对于国家财政的压力逐步加大,因此,我国于1997年开始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但在制度改革进程中引发了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社会保障基金缺口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使人们逐步认识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和运行需要更加科学的方法来指导,因此精算在社会保障领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两方面:(1)研究领域扩展。从传统的仅集中于研究养老保险扩展到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项目;(2)研究深度增加。由以前多从宏观角度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发展为注重对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

  从实践方面来看,我国社会保障精算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精算教育从无到有。我国直到1988年才开始在高校中开展精算教育,相比发达国家的精算教育落后几十年,但我国精算教育的发展速度很快,一些高校开设了社会保障精算课程,全国已有数十所高校开始培养精算方向的本科生或研究生;(2)精算研究机构逐步建立。除了在高校中开展精算教育以外,我国专业精算机构数量逐步增多,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等一些高等院校成立了专业的精算中心。其中,中央财经大学于2003年建立了社会保障精算中心,是我国第一家社会保障精算专业机构。这表明社会保障精算已经成为一个单独的研究方向从传统的精算领域中分离出来。

  从理论研究来看,部分学者在社会保障精算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主要著作有:王晓军的《社会保障精算原理》、王鉴岗的《社会养老保险平衡测算》、周渭兵的《社会养老保险精算理论、方法及其应用》和陈滔的《医疗保险精算和风险控制方法》等。

社会保障精算和商业保险精算的关系

  社会保障精算是在商业保险精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本节对社会保障精算和商业保险精算的联系与区别加以分析。

  1.社会保障精算和商业保险精算的联系

  第一,理论基础相同。由于精算学是商业保险精算和社会保障精算共同的理论基础,因此,商业保险精算与社会保障精算的基本原理相同,如利息理论、人口理论和风险理论等。

  第二,技术方法相似。风险及其导致的损失是社会保障精算与商业保险精算的研究内容,它们通过对风险的评价来测算风险损失和未来赔付责任,在此过程中,都需要运用概率论数理统计以及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因此,在许多方面两者的技术方法相似。

  2.社会保障精算和商业保险精算的区别

  第一,精算目的不同。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商业保险精算需要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做出估计,在制定保险费率和赔付标准时,要保证商业保险公司有一定盈余。而社会保障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不以盈利为目标,因此,社会保障精算以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为主要目的。

  第二,计算方法不同。商业保险的保险对象是不确定的,参保人既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保险的项目,也可根据自身偏好选择不同的商业保险公司。而社会保障制度由国家强制实施,达到参保条件的人必须参加。由于参保人群特征不同,商业保险精算和社会保障精算所依赖的生命表的构造方法存在差异,相关的具体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第三,保险费的筹集和管理不同。商业保险的保险费一般视险情而定,由个人承担并由盈利性金融机构负责管理;而社会保险费一般由国家统一规定费率,个人、国家和企业共同负担,非盈利性的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张思锋等编著.社会保障精算理论与应用[M].人民出版社,2006
阅读数: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