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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活动的专业会计。
社会保险会计,就其核算的对象、任务和具体要求来说,与企业会计有所区别,其特点是: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在国家预决算中列收列支。所以,社会保险会计的组成体系,必须与国家预算的组成体系相适应。凡是成立总预算或单位预算的地区、部门、单位,都要设置社会保险会计,形成集中统一的社会保险会计核算体系。各级政府需要定期、及时地掌握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以便研究问题,采取措施,指导工作。这就需要全国几千个社会保险机构的会计统一行动,按期及时结账,定期逐级汇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会计报表,保证及时、准确、完整地逐级汇总报告各级政府。年度决算的编报工作也是如此,需要上下统一组织,统一行动。
收付实现制,是按历年制划分为基础,以收入和支出实际收付的日期,并以收付货币资金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一种方法。即凡是在本期内收到的款项和支出的费用,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在会计核算上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和支出处理。
社会保险会计为了准确地反映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就要以实际收到和实际付出的货币资金的数字来划期,不能把本期内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等待结算款项列作本期收入与支出。同时,我国国家预算实行历年制,在会计核算中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使之与国家预算管理体制相一致,社会保险会计必须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因此,采取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是社会保险会计的特点之一。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是无偿的,其活动的方式既没有周转循环过程,也不存在资金形态的转化,不需要核算成本和损益。它只是考核社会保险基金的收人、支出和结余。社会保险会计侧重于促进社会保险发展,加强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计划考核,以服务为宗旨,所以,一般不需要也不可能进行成本核算。
企业或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转人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动用。
社会保险会计,通过核算、反映和监督,对于顺利执行各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计划,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险会计的主要作用为:
(1)为社会保险财务管理提供基础核算资料。
(2)正确反映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维护国家财经纪律。
(4)合理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保证社会保险各种待遇及时发放。
根据社会保险会计的特点,办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要求,各级社会保险会计的基本任务为:
(1)及时、合理、正确地执行和反映社会保险机构财务收支计划。
(2)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保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齐全、数字准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定期地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期限,组织并汇编会计报表,做到报送及时,数字正确,内容完整;负责组织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审工作。
(3)根据国家财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会计监督。
(4)参与拟定社会保险基金计划,为加强管理提供准确的经济信息。
(5)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本地区的社会保险会计工作。根据有关法令、法规、条例的规定,制定会计制度及实施办法,辅导检查本级会计和所属会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组织会计人员开展联审互查和互相学习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本区会计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险会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6)统筹调剂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调剂基金,解决企业间、地区间退休费用畸轻畸重的矛盾,发挥社会保险调剂功能。
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从社会保险费的确认、计提,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后期支付来看,这些环节是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但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按照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应于职工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期间确认当期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作为对社会劳动者的附加补偿价值,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各相应期间,及时确认和计量这部分延期支付的款项,并计入当期成本和费用项目,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费用。其中,为直接或间接从事商品生产或劳务提供的职工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计人相关的成本费用,发生时,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经营费用等
贷:应付社会保险费
为行政管理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计人企业的管理费用,发生时,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社会保险费
企业还应该为对企业作出过贡献的离退休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这一费用计人企业的管理费用,发生时,作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社会保险费
“应付社会保险费”科目下,可分设“应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付待业保险费”、“应付医疗保险费”、“应付工伤保险费,,等明细科目。“应付社会保险费,,科目是负债类科目,其债权人不是现在会计制度规定的“应付福利费”的债权人——职工,而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应付社会保险费作为一项负债,列示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企业自行管理的额外保险费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单列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确认并计提的社会保险费分别列示于利润表的相关成本或费用项目中。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下列与社会保险有关的事项:
(1)各类社会保险所涉及的职工人数;
(2)在本期成本费用中确认的社会保险费金额;
(3)企业自行管理的各项额外社会保险的增减变动情况等。
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需要,设置独立的会计部门,配备相应的专职会计人员。
根据《总会计师条例》,地、市级以上社会保险机构,相应设置总会计师,负责组织领导社会保险基伞的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项工作。
社会保险会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又是一项专业技术较强的工作。因此,在配备会计人员时,一定要选派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干部担任社会保险会计工作,并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要轻易调动,以利于专业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险会计队伍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