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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人”是指根据指定程序成立的能够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社会组织,其基本特点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享受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应诉。 而法人信托是指由公司、社团等法人委托信托机构办理的各种信托业务。
法人信托又称“机构信托”、“公司信托”、“团体信托”,它是以法人作为委托人的信托业务,是“个人信托” 的对称。
法人信托业务的产生和发展是建立在多种法人机构,即各种从事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公司有了较大发展的基础之上。在这种业务中,委托人是公司、社团等法人,而受托人只能是信托机构,任何个人都没有受理法人信托和代理的资格。
法人信托的建立必须首先进行公司申请。公司依据自身业务和经营状况,认为确需信托机构提供服务,可以选择一家经营作风好、实力雄厚的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信托机构受理信托后,双方要签订公司信托合同。现代的法人信托发展迅速,在整个信托的比重已超过发展较早的个人信托。
1、针对公司债的信托。
2、关于公司创设、改组、合并、撤销和清算的信托。
3、关于有形财产的信托。
4、关于权利的信托。
1、法人信托的委托人是 公司、社团等法人组织。
2、受托人只能由法人机构承担任何个人都没有受理法人信托的资格。因为法人信托所涉及的信托财产一般数额巨大,并关系到法人组织的整体利益,个人由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限制,无力承办。
3、法人信托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或者企业职工的直接利益,信托财产一般数额较大,因此信托机构在运用信托财产时需十分谨慎。
4、法人信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密切关系。在经济繁荣时期,通常企业经营效益较好,法人信托的业务因此急剧增加;而在经济萧条时期,由于企业普遍经营不佳,法人信托业务会相应缩减。
5、关于公司员工受益的信托。
1、公司理财
所谓的“公司理财”,是人们最为熟悉的信托业务。企业经营中闲置的现金、长期资产均可委托信托公司进行管理。 这类信托产品有:集合资金信托,证券投资基金等。
2、融资服务
通过信托完善企业的融资渠道。信托机构是拥有庞大金融资产的金融机构,既可以做一般贷款(即债权性融资),也可做股权性融资,因此,当企业需要资金时,除了找银行,还有一个重要的渠道是信托公司,它不但可以像银行一样发放贷款,而且还可以作为股东直接向企业投资。
3、在交易安全方面,信托作用独到
4、企业塑造公众形象、履行社会责任时也可利用信托
企业往往采用捐赠的形式树立公众形象,带有一定的广告性质。一次性的捐赠广告效果的持续期很短,如果采用公共信托的方式,例如设立教育信托基金,用基金收益捐助失学儿童,可以长久保持企业的公众形象。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可使用信托方式。例如某一个行业有一个共同的环保问题,靠单独的一个企业又无力解决,可以由每家企业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建立一个环保公益基金,共同解决这一问题,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为雇员提供各种利益的信托,即公司定期从雇员的工资或公司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资金,交给信托机构,委托后者加以管理和运用,并由公司雇员享受信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