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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并购是指处于相同市场层次上的或者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并购。横向并购理论是基于第一次并购浪潮的出现而产生的,其代表性的理论有规模经济效应理论、协同效应理论和福利均衡理论。
韦斯顿的协同效应理论认为,公司兼并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有益的,它主要通过协同效应体现在效率的改进上,表现为管理协同效应和营运协同效应的提高。而威廉森则应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局部均衡理论,对并购导致的产业集中和产业垄断与社会福利的损失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福利权衡模型。他认为并购推动获得规模效益的同时,也形成了产业垄断,进而引起社会福利的损失,因此判断一项并购活动是好是坏的标准,取决于社会净福利是增加还是减少。
1、横向并购的理论基础:
(1)规模经济论。具体到银行业来说,是指随着银行业务规模、人员数量、机构网点的扩大而发生的单位经营成本下降,单位收益的上升的现象。波思斯顿最早研究了银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结论是,不管自身规模大小,给定其它条件不变,银行规模扩大一倍,平均成本下降5%-8%。
(2)市场占有论。也就是所说的“大而不倒,大则是美”。英国经济学家认为,银行进行横向并购,经常是出于增强对经营环境的垄断控制需要,城市商业银行在面临内外压力的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为了抵御外部压力,提高本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只有联手进行重组和合并。
2、横向并购的优势
(1)降低成本。对于并购后的银行,由于银行的管理层次和和单位产品的管理费用降低,并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产生经营协同效应,并可以产生科技进步效应,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可以集中使用人财物资源,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使其成本将逐渐减少。
(2)集中优势。并购后,各个银行之间可以集中各自原来的优势,并对原来的不足进行取长补短,不忧的变优,优的更优,其经营优势更加明显。通过横向并购,是使行业的相对集中度提高,促进资产存量的合理流动,提高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增强城市商业银行的抵御能力,抗风险能力。
(3)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积极鼓励采取横向并购的方式。例如,银监会发布肋D强监管,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剧的公告指出:“当前及今后几年城商行主要的发展方向是重组改造和联合。银览会鼓励城商行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市场规则和自愿原则实施联合重组,进而突破单个城市的限制,实现跨区域发展。”其跨区域整合的思路,被英国《金融时砌评价为中国城商行市场化重组的“决定性突破”。
(4)较小的负效应。银行并购的过程中微观负效应就是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可能导致银行产生严重的财务负担。我国对银行的不良资产的处置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在宏观方面,一般银行并购会产生很大的宏观负效应,一是并购带来的大幅度裁员和重复营业网点的撤并,但是城市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区域内经营,还没有实行跨区域经营,故在合并中,营业网点不可能合并,不会出现大规模的裁员。二是过分垄断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造成监管困难,增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的规模就很小,根本谈不上垄断,横向并购的主要目的是抵御风险,增强其竞争力,故城市商业银行的横向并购产生的宏观负效应是很小的。
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以及银行业所处发展阶段的限制,中国商业银行业的开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产权制度的处理问题
目前中国并没有相应的银行并购的专门的法律,有关的法律只涉及一些原则性问题,并没有涉及银行并购具体操作过程当中法律事宜,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办法指导复杂多变的金融并购行为,例如并购过程中的资产处理、债务回收、资产安排、人员安置、等方面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特别是产权制度的处理方面,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涉及到股东、地方政府以及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利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直接影响到各行参与、支持合并重组的积极性和动力。股东主要关心原有股本是否缩水;董事会和高管层主要关心经营管理权是否被削弱G地方政府主要关心对当地的贷款投入、税收是否缩减以及人事权是否缩小。
2、地方政府的角色问题
城市商业银行最大的股东仍然3地方上的财经局,城商行在合并重5中乃至成立后都需要政府大力支捐城商行肩负着服务地方经济的重扛同时也需要政府给予支持鼓励。但是在借助地方政府推动力的同时,过:的政府行政干预造成了很大的负面i响,地方政府的干预一般有三种表到实施行政命令,搞强行合并;插手人:安排,干扰建立先进的公司治理结构。有限的几次并购活动大多数不是银行的自主性投资行为,而是政府安排下的对—些经营陷入困境、资产套现能力差、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而陷入支付危机的金融机构的挽救性行为。
1、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操作方案切实可行。方案是合并重组的路线图,所以在制度设计上要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在实施方法上要有可操作性,在工作分工上要有均衡性,地方政府、监管当局、城市商业银行各在其位、各尽其责、各显其能。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要根据银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到的精神进行,确保重组政策与监管规定相一致、重组步骤与监管措施相衔接、重组手段与监管要求相协调。
2、以政府引导,成商行自愿为原则。以市场化运行、政府宏观管理为主线。在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中,地方政府要充分尊重参与各方意愿,只做协调工作,不搞强迫命令,充分尊重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有关人员的选举和聘任结果:充分尊重监管当局依法审查任职资格的职责。
3、明确并购后的市场定位。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生存并发展,城商行必须明确市场定位。对此,城商行的选择应是:
(1)企业客户群体定位在中小企业。一方面这是城市商业银行避免与竞争对手正面交锋的唯一选择。长期以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主要立足于国家重点发展行业和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等优质客户,信贷业务主要集中于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再看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市场定位,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竞争首先集中在对高端优质客户的争夺上。花旗、恒生、渣打等大银行对小存户开始收取多项服务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抓大放小的竞争策略。显然,城市商业银行在实力较弱的情况下与以四大行及外资银行为首的大银行争夺大型优质客户是不明智的。另一方面这是城市商业银行发挥比较优势的唯一选择。
(2)个人客户定位在大众客户和中产阶层。与企业客户群体定位类似,城市商业银行在个人客户定位上若想回避与大银行发生正面交锋,又能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获得发展,就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个人客户群体,这一群体就是大众客户和中产阶层。这一客户群体对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较多,如信用卡业务、汽车、住房信贷业务等。这对金融资源有限和业务范围受地域限制的城市商业银行恰好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