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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适税率是指一国适度的税收规模。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可得出不同的最适税率。例如,有学者从公共品供给的角度研究,认为最适税率是与政府和国民对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边际替代率相等的税率,因为此时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下,全社会的资源可以达到帕累托有效配置。也有学者从经济增长及投资增长的角度,认为最适税率是使经济增长最大化或投资增长最大化的税率。
国内外学者关于拉弗曲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在国家宏观税负中如何确定最适税率;如何确定及评估一个国家或地区拉弗曲线的形状及位置;在要素市场上如果生产要素的供给弹性发生改变将对拉弗曲线产生怎样的影响等。Buchanan, Lee(1982)从历史发展的经验试图解释基于理性的政府决策为何仍会将税率设定在拉弗曲线理论的“禁止区域”中。他指出其根本原因在于经济生活中存在着长期拉弗曲线和短期拉弗曲线。即如果宏观税率发生改变时,从长期来看,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可以完全调整。而执政者的政治生涯只有一期,他所面临的是政策改变造成的短期拉弗曲线。因此,他得出执政者面对的是短期拉弗曲线,而纳税者所面对的是长期拉弗曲线的基本结论。
Fullerton(1982)以生产要素供给弹性和税率之间的比例关系说明,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要素的弹性值很高,那么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税收与宏观税率呈负相关。Blinder(1981)基于当时美国经济社会的基本情况,通过数理推导和论证得出,假设按照劳动所得课征比例的所得税,拉弗曲线存在最适税率的基本条件,即当要素市场劳动的供给弹性与劳动需求弹性比例高达2时,拉弗曲线的最适税率将高达2/3。Bender(1984)采用比较静态均衡的分析方法推导出使经济体系处于拉弗曲线正斜率部分的充分条件,即减税所导致劳动供给增加的百分比必须小于税率降低的百分比,且减税所导致储蓄增加的百分比必须同时小于税率降低百分比与资本占储蓄比例的乘积。Varian(1987)指出税收与税率必须在生产要素供给、税率供给很高时才有可能产生拉弗效果,即经济体系要位于拉弗曲线负斜率的部分,必要条件为生产要素供给弹性大于(1/ 税率-税率)的值。
Stuart(1981)利用两部门模型分析了在劳动可提供给课税部门(地上经济)和非课税部门(地下经济)时,税收对劳动供给、经济增长的影响。Stuart 是第一位将拉弗曲线与地下经济研究结合起来的学者。他发现,税率越高,地下经济占GDP比重就越大,并且,税率水平越高,税率再提高1%时将导致的从地上经济部门转移到地下经济部门的劳动力将更多。Stuart 的研究意味着,过高的税率将打击人们在地上经济部门工作的意愿,迫使劳动力向地下经济活动转移,从而减少政府税收。
Feige & Mcgee(1983)用模型分析瑞典的拉弗曲线时,发现除了生产要素供给弹性和税收累进程度外,地下经济规模也对拉弗曲线形状、位置有一定的影响。在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前提下,资本和劳动的组合改变会影响税基,而税基又与生产要素在地上经济和地下经济部门之间的替代性有关,两者之间的替代性又与资本和劳动的供给弹性相关。即使生产要素供给不具有弹性,过高的税率也会使地上经济活动利益相对减少,地下经济活动利益相对增加,从而扩大地下经济规模,减少税基。
对于拉弗曲线所代表的减税政策的运用问题,Kwon(1984)运用计量模型及时间序列资料对韩国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论证。他指出在韩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税率的提高,税收加速增长,与拉弗曲线的描述不同;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相对于税率的增速不断放缓,这同拉弗曲线的描述一致。Ebrill(1987)则对牙买加的数据进行了追踪,他发现在政府经济政策的制定中,在大幅度降低边际税率时,牙买加的实际税收显著增加。同样的政策在印度则没有增加税收,即在牙买加证实了拉弗效果但印度却无法佐证。拉弗曲线与中国经济的运用,马拴友(1992)运用计量模型实证分析了我国宏观税负与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计算估计出经济增长最优的拉弗最适税率为17%-18%,最高税率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