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税(touris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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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税是旅游目的地国家向来访的外国旅游者征收的税金。也指国家在正常税收之外向旅游企业征收的旅游管理费。
任何一种税收一般都由以下五项基本要素构成,即征税范围、征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的确定及税款的管理和使用等。
旅游税征税范围有三种选择:
1.全国范围;
2.旅游地区范围;
3.旅游系统范围。
旅游税征税范围不同,决定了纳税人也不同。与上述三种征税范围相对应,也就有以下三种纳税人:
1.我国境内一切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旅游热点地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法定纳税义务人;
3.旅游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参与、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旅游税的征税对象,是指旅游税课税的客体或标的物。若以纳税人的收益为课税对象,与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同时征收,计税依据就是纳税人缴纳的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的税额;若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如以所得税后利润为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就是纳税人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余额。
旅游税税率的确定,一要考虑到纳税人对旅游税的负担能力,二要通过提高或降低税率,达到限制或鼓励其发展的目的。
旅游税税款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保证专款专用。由国家和地方支配的旅游税收入,要依据旅游发展规划,主要用于旅游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单位和个人无偿地、强制地取得财政收入所发生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它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开征旅游税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旅游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有效地保护旅游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立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观念,而且更需要有强大的、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中资金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旅游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保护中可以起到自己的作用,但在许多情况下,如旅游城市环境的保护、一些特殊和珍稀旅游资源的维护和保存等,仅靠旅游业自身是很难做到的,这就迫切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直接和间接的支持,包括直接投资于旅游资源及环境的保护,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证。而国家和地方以旅游税形式,筹集旅游资源及环境保护资金就显得十分重要。
开征旅游税,一方面可以为旅游资源及环境的保护提供稳定而有保障的资金,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掌握、使用通过征收旅游税得到的资金,重点投向旅游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如旅游区点的对外交通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旅游厕所等,国家通过适时调整旅游税税率,对旅游发展实行宏观调控,使其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平衡、相适应,通过有差别的旅游税税率,鼓励、扶植旅游温、冷点地区的发展,调节游客的流向、流量,以减轻旅游热点地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压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开征旅游税,增加、减免有关部门或企业的税收,实行有差别的税率标准,限制和禁止某些对旅游环境可能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那些有利于旅游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
澳门旅游税是中国澳门对从事旅游业的个人及团体课征的税收。纳税人是从事旅游服务行业的酒店、餐馆等,计税依据足其开出的票据面值,税率为5%:纳税人须将其开具的票据妥善保存,每月底汇总后,向财政司税捐处申报,由财政司核定后予以征收。
澳门旅游业十分发达,旅游税是澳门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澳门旅游税主要向下列商号的账目发票课征:
1.经评定为酒店的场所,包括度假村、旅游公寓式房屋、别墅、旅馆。
2.餐厅、茶楼、咖啡室及酒吧。
3.舞厅、歌厅及夜总会。
4.按摩及桑拿中心。
5.任何其他旅业或同类营业场所,因其服务性质而被列为旅游业者。
下列营业所得消费金额免缴旅游税。
1.客栈、饭店及饮品营业所。
2.粥、粉、面店。
3.饼店、糖果店及牛奶店。
旅游税的税率为5%。递交的税款将以发票收入或在销售及提供服务的登记文件上所记录的收入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