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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金融市场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房屋或建筑物的生产、流通、消费过程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其中,住宅金融市场在房产金融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
根据金融体制的不同模式,住宅金融市场一般可分为自由的住宅金融市场和国家指导的住宅金融市场。
①自由的住宅金融市场在西方国家,自由的住宅金融市场是以私人金融机构为经营主体,以住宅抵押为基础,并由多种信用网络交织而成的市场,由初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共同组成。住宅抵押信贷的借贷双方具有双重角色,即借方既是债务人,又是出押人;贷方既是债权人,又是受押人。借贷双方以合同为依据。为增加住宅抵押资金流动性,金融机构之间又可进行住宅抵押票据的再交易,或发行住宅抵押债券,构成二级市场的经营活动。二级抵押机构用那些最初住宅投资者交付抵押的私人住宅作抵押品,面向社会发行债券,从而构成了住宅金融市场内完备的运行机制,也使住宅资金的良性循环与正常周转得到了保证。为了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促进住宅业的发展,政府对自由的金融市场进行适当的调节,采取的措施有:制定有关法律、成立专门机构参与市场活动、在市场上供应或吸收资金以及提供住宅信托保险和保证等。
②国家指导的住宅金融市场指由中央银行所控制,借贷条件较稳定,信贷条件比自由市场更为宽厚的一种住宅金融市场。通常而言,国家指导的市场较少受市场波动影响,借贷期限较长,利率也偏低。中央银行通过住房信贷合作社及住宅公司等中间机构贷出资本金,同时通过储蓄及发行债券来筹集住宅投资与信贷资金。在国家指导的住宅金融市场内,政府的控制性调节渗透到金融市场的各层面与各环节,具有高度集中性和统一性,可以充分运用信贷杠杆来调节资金供求,以服从政府住宅发展的整体规划与整体利益。
房产金融市场是以房产信贷为主的房产货币资金融通的场所,国家、公私金融机构,购房者成为房产金融市场的主体,在各种交易活动中交织成为房产金融的系统和网络,形成房产金融不可分割的整体。地产金融市场是指为充分发挥土地财产功能,以土地为抵押进行资金借贷、资金融通,有利于土地开发、利用和建设的场所。
房产金融市场和地产金融市场并不是截然分立的,两者有着紧密的联系。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构成完整的房地产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