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加利润定价法(cost plus 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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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加利润定价法是寡头厂商决定产品的销售价格的一种常见方法。它主要是指在估算产品平均成本上增加一定百分比作为利润,后以成本加利润来决定价格。加到成本上的这种百分比叫做赚头或加成。成本加利润定价法也称为赚头定价法或成本加成定价法。
成本加利润定价法的特点是不考虑外部的竞争形势,也不考虑不同细分市场上客户愿意接受的收益水平,进而不损害某些市场或者给某些市场补贴,完全以本行的经营状况为基准对存款工具进行定价。现在,很多商业银行对储蓄账户过分频繁的支取实行收费,对使用支票、账户查询、小额账户维持实行收费并提高存款余额的下限,都是以成本加利润定价法为基准来实施的,体现了商业银行账户成本管理的思想。
按照这种方式的定价方法,往往先估算产品平均成本,一般是先确定一个正常或标准的产量数字,假定生产能力利用的某种比例,一般是在三分之二和思凡之三之间,并根据这个产量的数字计算出相应包含的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的平均成本。这样厂商制定的价格无需随实际产量的变化而频繁地改变。价格相对比较稳定,避免价格竞争带来的不良后果。至于作为利润加成数字的多少,各个行业之间是不相同的,但在一定时期内应是大体一致的。
假定在一个行业中的所有厂商采用统一的会计制度,并且用于生产投入量的价格和生产函数是一样的,都按相同百分比加成,那么这些厂商产品的价格也是相同的。但是不管厂商的价格是否相同,成本加利润定价使他们价格变动的方向是一致的。例如,当征收消费税或增减消费税时,厂商都按相应的百分比调整价格,当行业内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率上涨时,各厂商都会提高自己的价格。成本加利润定价法的普遍存在,是否说明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了呢?在这方面存在着很大争议。成本加利润定价法是由于受约束的合理性需要而产生的。凭经验确定的利润并不是理论分析中的最大限度的利润,只能说是作为利润最大化的近似值而加以采用的。从长期来看,如果行业的发展状况正常,按这种方法定价,也有可能接近于理性行为所确定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