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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马克外国债券是四大主要外国债券之一。德国实行综合化银行制度,银行可以同时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因此德国马克外国债券的承销由德国主要商业银行控制。
1984年以前,德国规定外国投资者购买德国国内债券要征收25%息票税,但如果外国投资者购买以德国马克为面值的国际债券则免征此项税收,从而造成德国国内债券与德国马克外国债券的区别,客观上也促进了马克外国债券的发展。
1985年以前,德国马克外国债券(还有欧洲马克债券)的发行规模和日程表是受管制的,管制机构是德国中央资本高层委员会外国发行分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六家德国大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作为协调人,由这六家银行组成卡特尔确定马克外国债券发行配额。
1984年对外国投资者的25%的息票税被取消,马克外国债券与其国内债券的区别仅在于发行人身份差异。1985年发行配额也被取消,同时外国金融机构在德国的分支机构被允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债券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