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

目录

  • 1 什么是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1]
  • 2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的业务流程[1]
  • 3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的风险控制[1]
  • 4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的其他规定[2]
  • 5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案例分析
    • 5.1 案例一:[2]
  • 6 参考文献

什么是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对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工程机械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一般由特约经销商提供担保,工程机械车厂商提供回购担保,属于生产资料投资型贷款品种。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的业务流程

  1.由总行牵头,主办行(核心厂商所在地分行)为工程机械车厂商核定回购担保额度,总行与对方签订总对总的工程机械车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合作内容、操作模式等事宜。厂商推荐经销商名单,总行将合作情况通知全行。

  2.协办行(经销商所在地分行)为特约经销商核定担保额度,在额度内厂商与经销商、协办行签订工程机械车三方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具体的业务流程保证金比例和厂商的回购条件,并声明,对于将来银行批准的工程机械车借款人,厂商将提供回购担保确认函,明确借款人在三方合作协议约定的担保范围内。

  3.特约经销商向银行推荐购买机车的客户。客户向银行提供相关资料,银行对客户进行信贷审查

  4.信贷审批通过后,银行与客户签订有关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客户将一定比例的首付款缴存银行。

  5.经销商在银行按揭贷款发放前,将该买卖合同项下所售的商品发票及相应的工程机械按揭贷款申请暨不可撤销回购担保承诺函指定专人负责送达银行。经销商应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三包卡等厂家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和唯一。

  若借款人以购买的工程机械车作抵押物,应以银行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向保险公司办理银行指定的险种,并将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存。投保期限应不短于贷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经销商和银行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时,经销商和银行应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甲方对于上述手续的办理应予以协助。

  6.待办理好相应的手续之后,银行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至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储蓄存折或卡账户,并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及甲方划款授权书将首付款和贷款直接划入经销商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7.客户分期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的风险控制

  1.按揭工程机械车回购担保指当满足回购条件时,银行即向甲方发出工程机械车回购通知书和逾期清单,厂商在收到上述文件应于3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完成抵押工程机械车的回购行为。

  2.回购条件指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连续3个月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回购条件即成立。

  3.回购价格等于借款人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及相关合理费用。回购行为不涉及抵押工程机械实物的移交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的其他规定

  (1)适用对象

  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期限

  通常工程机械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不同品牌车辆的贷款期限不同。

  (3)利率

  工程机械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1.采取浮动利率的,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基础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基础利率调整,在次年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2.采取固定利率的,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无论基础利率是否调整。

工程机械车按揭贷款案例分析

案例一:

  山东清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机械车按揭业务

  一、基本情况

  山东清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属国有工程机械制造企业。企业总资产超过52亿元,拥有各类国内外先进设备2000多台。主要产品有自行开发的“清远”系列轮式装载机、液压挖掘机、振动式压路机等。公司由于经营规模较大,现金流充裕,是当地银行的黄金客户,受到了各家银行的追捧。

  某国有银行济南分行2004年成立,属于本地后来者,一直没有机会切入该客户。后来经过调研,了解到该企业生产的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产品存在很大的市场消费潜力,很多个人客户有购买工程机械的需要,但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困难,不能一次性支付工程机械货款,而本地还没有一家金融机构为个人客户开办工程机械按揭贷款,这是一个全新领域。山东清远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非常迫切需要银行能够根据其产品单体金额大、使用周期长、残值价值高、客户多为个体承包户的特点,设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促进其产品的销售

  二、合作方案

  针对客户的需求,结合其产品销售特点,某国有银行济南分行精心设计了服务方案:

  1.担保方式:“机械设备抵押+厂家连带责任担保+保险公司履约责任保险”;

  2.购车客户最少支付合同金额的30%,银行提供贷款额度最高为合同金额的70%;

  3.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

  4.采取买方信贷,封闭贷款运作方式,放款后连同客户首付款封闭划给生产厂商。

  三、银行收益

  截至2005年11月底,某国有银行济南分行累计发放工程机械按揭贷款170笔,发放金额约12000万元左右。至2005年底,发放贷款全部收回,共产生沉淀资金保持在7000万元左右。此次产品创新尝试使银行和生产厂商均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而该项产品也对企业的销售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5年厂家借助银行提供的按揭,产品在浙江地区一举打开了市场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邱俊如,金广荣编著.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02.
  2. 2.0 2.1 陈晓光著.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产品精解.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09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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