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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学是在研究国家财政分配一般规律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的财政分配关系,及地方财政分配特殊规律的财政学分支学科。地方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因而国家财政分配的一般规律也存在于地方财政分配之中;但是,作为具有特定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的地方财政,也存在着自身的特殊规律。揭示这种规律,用以指导地方财政实践,是地方财政学的重要任务。
地方财政学的内容主要包括:地方财政的特点、地位和任务;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内容及性质;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及构成;地方财政支出的内容和特点;地方财政管理体制;地方财政信用;地方财政调节;地方财政综合平衡;地方财政管理;地方财政监督;地方财政发展战略等等。
地方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观点
1.政府财政的起因——市场失灵论。古典的西方经济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上的各种资源在平等竞争的市场上,通过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自发地进行配置,市场永远是出清的,即不会出现市场失工灵的现象。但在1929年-1933年发生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的事实证实了市场经济中存在失灵的现象,即在许多领域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无法弥补、无法克服的缺陷。随后诞生的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从多方面论证了市场失灵的表现与原因及政府干预的必要性。而政府干预市场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政府手中掌握的财政政策工具。因此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也构成了政府干预宏观经济运行的理论基础。其基本思路是:市场有效运行一市场失灵一政府干预一财政介入一市场正常运行,
2.政府财政的对象——公共产品论。政府财政活动的对象是为市场经济中的家庭和企业《合称社会公众)提供必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其范围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地域性的,但由于地方更了解本地居民的偏好和数量,提供的成本更低,所以以地域性的为主。之所以需要政府利用各种财政工具和手段向社会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由于市场经济中存在外部效应和社会分配不公等因素,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加以解决,一方面,解决外部效应问题恰恰是市场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因而,政府有责任和义务以市场活动主体的身份解决外部性等问题——向社会提供具有公共消费性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的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社会发展的动力。但是,正是这一市场机制导致厂社会分配的严重小公,甚至进一步恶化。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就会引起社会动荡,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政府就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和社会再分配的重任,以保证社会有一个稳定、良好的运行环境。总之,各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实践证明,政府必须于预市场,但干预的力度、时机、手段、范围和方向等问题,是政府在实施干预时首要予以斟酌解决的问题;
3.政府财政的目的——公共需要论。作为财政理论之一的公共需要论,是指社会上的企业和个人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政府和社会公众都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但是,这里的公共需要专指社会公众的需要,不是政府的需要。但是,由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质,这种需要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政地方财政学府必须承担起这一重任,以解决私人不愿提供或不能提供但又为社会公众所必需的公共产品和眼务的问题。由此看出,政府财政活动的直接目的就是满足公共需求。这不仅是政府财政的目的,也是政府财政的本质。
4.政府财政理论的核心——公共财政论。作为财政基本理论的公共财政论,严格地把政府的财政活动范围界定于市场失灵领域之内。各国的实践表明,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的财政活动也同样不是万能的,这取决于产品和服务的性质。一般而言,具有私人性质的产品,在市场经济中受利益驱动,因而能够自发地满足社会需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如果这时政府以产品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干预经济生活,必然会对市场造成影响,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政府的财政活动只能限定在市场本身不能有效供给社会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场合。
5.政府财政决策——公共选择论。公共选择理论系统分析了政府如何使有限的财政资金为社会高效地提供更多、更好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财政决策问题。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消费者个人的欲望和偏好是决定公共产品有效供应的基础。但是,个人的欲望和偏好千差万别,因而只有经过选民公决或议会投票的程序,将公众分散的偏好和欲望集中、汇总,以达成并反映社会多数人的意愿,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预算决策分析的依据。具体而言,选民公决和议会投票解决了政府提供哪些公共产品,怎样提供公共产品,向谁提供公共产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