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分类

目录

  • 1 什么是国民经济分类
  • 2 国民经济分类的特点[1]
  • 3 国民经济分类的基本原则[3]
  • 4 国民经济分类的基本单位[1]
    • 4.1 联合国关于国民经济分类单位的若干界定
    • 4.2 中国国民经济分类的基本单位
  • 5 国民经济分类的作用[4]
  • 6 国民经济分类的意义[5]
  • 7 参考文献

什么是国民经济分类

  国民经济分类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志对构成国民经济的各类经济活动进行不同层次的类别划分。国民经济分类是统计分类一般方法在国民经济统计中的具体应用。

国民经济分类的特点

  作为统计分类法在国民经济领域中的应用,国民经济分类除了必须遵循统计分类的一般原则以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系统性。

  国民经济是一个多分支、多层次、多方面的复杂系统,国民经济结构是各种具有不同功能的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机结合。由于国民经济结构的复杂性,统计研究不可能只采用一种分类,在进行分类时,也小叮能只采用一种标志。不能要求某种分类无所不包地再现国民经济的完整结构。必须从系统思想出发,从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考察;每一种分类都是国民经济结构某一侧面的统计描述,都有其独特的意义和作用。同时,为了系统地描述国民经济结构,国民经济的基本分类应该形成一个体系,各种独特的分类在国民经济分类体系中互相结合、互相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在此,不仅要处理好不同分类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同一分类中不同标志的关系;同时,还要抓住系统的重点,即基本分类和基本分类标志的选择问题。

  (2)可比性。

  国民经济分类是整个国民经济统计工作的基础,更是国民经济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了在实践中发挥其基础作用,国民经济分类必须具有可行性。比如,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或资源禀赋条件不同,在产业结构上存在着很大差别,但国民经济分类的标准化又是国际资料对比的必要条件,因而,在制定国民经济分类标准时,既要考虑与国外实际存在的差别,又要充分考虑分类的可转换性。尤其在进行中国的国民经济分类时,要积极吸收国际上经济分类的既有成果和有益经验,以适应国际资料对比的客观要求。(3)稳定性和动态性。

  国民经济分类应该相对稳定。但国民经济结构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为了适当地反映这种变化,国民经济分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在中国的国民经济分类中,既要反映当前国民经济结构的现状,又要预见到以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于重点行业和新兴行业应适当增加细的分类。

国民经济分类的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理解,在进行国民经济分类时,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既然国民经济分类是现实国民经济结构的统计描述,这种划分要客观地反映实际,就必须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具体来说,分类要有利于反映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要与我国统计工作中原有的经济分类相衔接,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工作的要求。

  2.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原则。

  国民经济分类要科学地反映国民经济结构的本质,必须以科学的思想体系和方法作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比如劳动社会分工的理论等等),为我们科学地认识国民经济结构的实质指明了方向。因而,我们在分类中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同时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3.系统性的原则。

  由于国民经济结构的复杂性,统汁工作不可能只采用一种分类,在进行某一分类时,也不能只采用一种标志。这样,国民经济分类中,要从系统思想出发,不仅要处理好不同分类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同一分类中不同标志的关系。同时,又要抓住系统的重点,即基本分类和基本分类标志的选择。

  4.国际对比原则。

  在进行我国国民经济分类时,要积极吸取国际上经济分类的经验。在明确中外国民经济结构差异的前提下,增强我国分类标准的可转换性,以适应国际资料对比的客观要求。

  5,动态化原则。

  在国民经济分类中,既要反映当前我国国民经济结构的现状,又要预见到以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于重点行业和新兴行业应适当增加细分类。

国民经济分类的基本单位

联合国关于国民经济分类单位的若干界定

  根据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1993)》中的讨论,国民经济分类中涉及五种类型的单位,即机构(型)单位、活动类型单位、地方单位、基层单位和同质生产单位。联合国对这些单位的定义如下:

  (1)机构(型)单位。

  机构(型)单位通常是指这样一些经济实体,它们能以自己的权利拥有资产,承担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能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可以编制出一整套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会计账户(住户除外)。事实上,现实世界中的机构单位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以法律实体或社会实体形式存在的公司非营利机构和政府单位等;再就是以个人或个人群体形式存在的住户。

  (2)活动类型单位和地方单位。

  活动类型单位是按照经济活动性质对单位进行的分类,主要指从事一种生产活动,或其从事的主要活动的增加值占绝大部分比重的单位。地方单位则是按照地点对单位进行的分类,指在某一地点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在分类和分析中,这两者往往需要结合考虑。

  (3)基层(型)单位。

  基层(型)单位是同时兼顾经济活动性质和地点两个方面对单位进行的分类,指位于一个地点,仅从事一种生产活动,或虽然从事几种活动,但其主要活动的增加值占绝大部分比重的单位。

  (4)同质生产单位。

  同质生产单位指只从事单一生产活动的单位,是在基层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分解而生成的单位,主要用于投入产出的分析。

  以上,活动类型单位和地方单位的作用与基层单位类似,其不同之处主要是从资料采集的角度考虑的,而且它们都最终归结到基层单位的确定。至于同质生产单位,通常是对基层单位加以分解的结果(未必就是现实生活中可以直接观察到的经济单位),由此可以组成更具同质性的“纯部门”,并被应用于特定的核算和分析领域(如投入产出核算和分析)。

  因此,从核算的角度考虑,国民经济的基本分类单位主要是“机构(型)单位”和“基层(型)单位”两种。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强调经济单位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与决策权,并以能否编制一整套完整的会计账户作为基本判据;而另一个只是关注经济单位的生产经营上的相对独立性和决策权,以及能否提供基本的生产活动数据(如关于投入、产出和资本形成等方面的数据)。划分机构单位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这些单位取得相应的财务资料,并以这些单位为基础组合成相应的机构部门,以便进行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和编制完整系列的国民经济账户

  划分基层单位的意义则在于,这类单位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基础,通过这些单位可以取得分行业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资料,进而为研究各产业间的投入、产出等技术经济联系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

中国国民经济分类的基本单位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国家统计局决定参照联合国的SNA,并结合具体国情,启动旧国民核算体系向新体系的变革和转轨。为此,国家统计局于1992年成立了专门课题组,对基本单位的界定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参照联合国的分类方法,中国的国民经济分类仍然以机构单位和基层单位作为基本分类单位,但其界定和划分方式在保持科学性的前提下,既照顾了历史上的传统做法,又有较强的操作性。

  在中国国民核算体系中,机构单位被定义为这样一类经济实体:它们依法成立,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在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这个定义与联合国SNA的定义原则上一致,但在表述上增加了诸如“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等限定,对“独立核算”附加了“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具体内容。这主要是为了与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并使得有关概念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方便核算人员的实际操作。

  在中国国民核算体系中,基层单位被定义为这样一类经济实体:它们在一个场所从事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能够掌握收入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这个定义与联合国的基层单位的定义在原则上也是一致的,但强调了业务核算资料的掌握。这是充分考虑到过去各专业、各部门有关规定的长处而做出的,显然有利于核算资料的采集。

国民经济分类的作用

  从数量上研究国民经济,不仅要把握其静态总量,而且要探寻其内部结构、数量关系和动态循环过程,这就必须对国民经济进行分类。通过分类,旨在将大量、丰富的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分门别类地加工整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也只有以科学的国民经济分类为基础,才能正确地说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环节、各要素、各方面的相互联系和比例关系,进而深刻地反映出国民经济的内在结构机制和运行规律性。总之,国民经济分类是国民经济统计和宏观经济分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国民经济的分类并不是单一的、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而是多层次的、相对的、不断演进的。一方面,根据考核对象和研究目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标志、从不同角度对国民经济进行分类,形成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分类体系;另一方面,国民经济的结构本身也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的,因而,国民经济分类和分类体系也要适时地反映出这种变化。

  国民经济分类是一个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问题。限于篇幅,以下仅介绍一些国民经济核算中最常用的重要分类。

国民经济分类的意义

  国民经济是一个复杂系统的有机整体,要对其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描述,以达到宏观管理与调控的目的,就必须对其进行分类,以保证核算资料标准化和科学化。

  国民经济分类具有多层次、相对性和不断演化的特点。一方面根据考察对象和研究目的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标志,从不同角度对国民经济进行分类。另一方面,国民经济本身的构成也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变化。例如,由于经济技术的迅速发展,促成新的经济分工,并不断出现新的活动领域,产生新的国民经济部门。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导致农业(种植业)与原始畜牧业(采集渔猎)相分离;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又使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则产生了专门从事商品流通等活动的领域,从而在国民经济中逐渐形成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以及将继续产生的其它众多的新兴产业等等。另外,从国民经济类型考察,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如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成分已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展到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及其他经济类型并存的新格局。这说明对国民经济分类问题的认识,必须采用系统的、发展的和辩证的观点。

  国民经济分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国民经济深入系统研究和构成分析的基本条件。下面着重阐述国民经济分类对描述和分析国民经济结构方面的作用。

  1.反映国民经济结构的状况

  宏观经济分析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反映国民经济结构的状况。经济结构一般用各类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或各类经济相互之间的数量关系来描述。例如,要研究部门产出结构的现状,就要进行部门分类,计算各部门的产出在总产出中所占比重。要研究投资结构的状况,就要对总投资进行分类,计算各类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比重。可见,没有分类,就不能从数量上描述国民经济结构,有了对国民经济结构的描述,才有可能对结构状况作出客观评价

  2.评价产业结构的水平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水平怎样,表现在产业结构的水平上。为了评价产业结构水平的程度,首要问题是对国民经济进行分类,计算出不同生产力水平的产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如要衡量一个国家产业水平高级化程度,则可以将其国民经济分为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三类产业,然后计算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比重越高,说明产业结构水平越高。

  3.分析经济结构的动态及其发展变化趋势

  运用国民经济分类的历史资料,分析经济结构变化的过程,可以发现国民经济发展变化的趋势和某种规律性。例如,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对国民消费总额进行分类,计算各类消费支出额与消费支出总额的比例,将历年的比值进行比较,发现了“随着国民收入总额的增长,国民消费支出中用于食品支出的部分所占比例会越来越小”的规律,这就是著名的恩格尔定律。以后,一个国家国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例,称作恩格尔系数,被用来作为确定国家贫富的一个标准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杨灿主编.经济与管理类统计学系列教材 国民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核算原理.科学出版社,2008年01月第1版.
  2. 蒋志华主编.国民经济核算基础.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07.
  3. 邱东主编.国民经济统计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4. 袁卫,庞皓,曾五一等主编.统计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07.
  5. 蒋志华主编.国民经济核算基础.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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