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创新(Cooperative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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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创新是指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建立技术合作关系,在保持各自相对独立的利益及社会身份的同时,在一段时间内开展协作从事技术或产品的研究开发,在共同确定的研究开发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各自目标的技术创新活动。
合作创新起源于7O年代中后期,之后在发达国家迅速发展,目前美国仅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有关高技术领域建立的合作创新组织就多达4500多个,合作创新已成为发达国家新的技术创新组织形式。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资源不足,以合作创新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合作创新一般集中在新兴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合作进行R&D为主要形式。合作创新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
合作创新既包括具有战略意图的长期合作,如战略技术联盟、网络组织,也包括针对特定项目的短期合作.如研究开发契约和许可证协议。近年来,合作创新已经成为国际上一种重要的技术创新方式,由于企业合作创新的动机不同,合作的组织模式也多种多样。狭义的合作创新是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为了共同的研发目标而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所形成的合作.一般特指以合作研究开发为主的基于创新的技术合作,即技术创新。
广义的合作创新是指企业、研究机构、大学之间的联合创新行为,包括新构思形成、新产品开发以及商业化等任何一个阶段的合作都可以视为企业合作创新。所以,企业合作创新概念是在上文中所指的广义上的合作创新概念。
创新包括创新思路的形成,新产品产生直至成功商业化的全过程,它始于研究开发而终于市场实现。国外学者较少采用合作创新这一概念,而是使用研发合作、合作研究、共同研究开发等概念。根据分析,可能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①美国1984年通过的“国家合作研究法案” (NCRA)将合作限制在产品和技术的原型开发阶段,以避免企业在生产、销售阶段的勾结行为和最终产品市场上的垄断。② 西方发达国家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产品技术含量较高,企业的技术创新合作倾向于创新前期阶段, 即研究开发阶段,而在创新后期即工程化、商业化阶段进行竞争,以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因此.西方学术界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合作研发方面,也就是所谓的技术创新— — 狭义的合作创新。
合作一词的含义是指双边或多边为了达到某个共同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协作与配合关系。企业合作创新的概念较宽泛.合作成员单位只要在创新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参与,就可认为是企业合作创新— — 广义的合作创新。
企业合作创新理论是企业、政府、大学及各种科研机构等多个创新行为主体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在某些环节中创新地实施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知识理论体系。企业合作创新是各合作技术创新的要素主体以各种形式的合作方式为手段,以提高企业能力为标志,以各参与方的效用函数取得一致或效用函数的主要分量取得一致为目标的活动。企业合作创新既包括具有战略意图的长期合作,如战略技术联盟、网络组织,也包括针对特定项目的短期合作,如研究开发契约和许可证协议.
企业最深层的合作创新是以合资、合并等形式进行,并最终可以融入一个工商部门登记的新企业组织中;企业稍浅层的合作创新是以企业间的网络组织等形式进行,其中各企业仍保持自身独立的存在,而只在一些方面或一些时候与其它企业保持合作关系,如合作研发组织、战略联盟、小企业互助组织、虚拟组织等;企业最浅层的合作创新是以沟通与交流等形式进行,相关企业可以在经营经验、策略、思路等方面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启发。企业合作创新是现代企业合作的核心内容,但它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合作。
其一、企业合作创新多以VT和IT为沟通工具特征所进行的产权与非产权合作,而传统企业合作是以各种手段完成的、只包括产权合作在内的所进行的各种合作。
其二、企业合作创新除了纵向与供应链上、下游厂商间的合作。也不乏横向与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间的合作。而传统企业合作多是供应链上下游厂商间的纵向合作.少有与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间的横向合作(多是价格联盟、产量联盟等失败的横向合作案例)。
其三、企业合作创新是通过合作完成价值链环节的能力(资源)劣势部分与低附加价值部分的活动.即价值链环节的能力(资源)优势部分与高附加价值部分的活动是“实” (自己做),价值链环节的能力(资源)劣势部分与低附加价值部分的活动是“虚” (他方 做)。传统企业合作则往往是价值链活动环节“五脏俱全”,并不因能力(资源)的优劣和(或)附加价值的高低而有选择地把部分价值链活动环节整个让渡出去。
其四、企业合作创新不同于传统的一次性现货交易(Spot Market),它是功能主导型合作,并且更多地取决于长期中未来机会的开发。企业合作创新通过合作外部资源来和自身资源进行整合.具有明显虚拟功能的特点。
其五、企业合作创新具有方向性。外包,从耐克对生产厂家的方向上是合作创新经营,但从生产厂家对耐克的方向上却是传统合作(是实体经营)。道理很简单,外包合作的最终成果用的是耐克的品牌,耐克实现了它的虚拟生产功能,而参与生产的厂家只是生产工具 而已,并不会因为被耐克选中了合作就由实体经营变为虚拟经营了,毕竟最终合作成果上顾客看不到生产参与厂家的影子。
类似的以技术联盟形式开发的Windows的各种版本的软件都以微软的品牌告终,所以微软算合作创新经营.参与厂商则是传统合作。如果软件是以Wintel(Windows+Inte1)品牌告终。则微软、英特尔都算合作创新经营。戴尔的合作中,对戴尔而言是合作创新经营,对供应商来说则是传统合作。
合作创新具有多种多样的模式,各有其适用的条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最佳模式,在我国合作创新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创新模式。指以合同形式确定的合作创新模式。通常由企业委托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技术或产品研究开发,企业提供资金并规定创新目标,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提供技术专家、必要的技术设备并具体实施创新过程,实现创新目标。
合同创新模式一般要以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为主成立临时性研发机构,以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技术人员为主,必要时也可以由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聘请其他单位的技术专家参加。临时性研发机构的研发能力是影响合同创新成败的关键,企业通常派专人参加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与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的联系和协调,代表企业监督合同的执行。创新的整个过程完全由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负责,企业一般不参与,也不分享创新过程的信息和经验,但在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合同创新的意义在于能够利用创新的外部分工弥补企业内部技术资源不足或者技术资源的结构性缺陷。这一模式使企业不必参与创新的过程而能够得到创新成果,利用资金优势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加速企业的技术创新;缺点是企业不能够分享创新过程的信息,不利于培养自己的研发人员。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于非核心技术或通用技术的开发,以及非关键产品的开发。
2、项目合伙创新模式。指企业为了完成某一特定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通过合伙投入形成合作组织,共同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共享研发成果的一种合作创新模式。合伙创新模式具有很多优势:
一是能实现创新资源的优势互补,如若干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伙能够根据合伙各方的优势进行合理分工,这种需求和资源结构的互补性能够产生比单一资源单独使用更大的效率,在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资源的配置也更加合理;
二是对资源的集中使用能够有效扩大资源的投入规模,减少由于单个单位由于资源不足或资源结构不合理而引起的创新时滞,因而能够比在不合伙的状态下缩短创新时间;
三是由于有多个优势不同的单位共同参与创新过程,能够有效分担创新风险。这种模式适用于那些单个单位无力完成的技术项目的 创新,便于开展一些尖端的创新活动。但这一模式也有先天缺陷,主要是在合伙单位的选择、合作体的管理和创新成果的分享等方面由合伙各方通过协商进行,交易成本较高,而且往往会产生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矛盾和利益纠纷。
3、基地合作创新模式。指企业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建立技术创新基地的一种合作创新模式,一般由企业提供资金和场地,大学或研究机构提供研发条件(设备)和研发人员。
这一模式除了提供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外,还具有极强的培训功能,可以为企业培训技术人员,其特点有:研发人员以大学或研究机构为主,企业有时也选派少量的研发人员,但不起主要作用;管理也以大学或研究机构为主,企业只起辅助作用;一般为开放式的,允许其他需要同类技术的企业进入,也允许其他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进入,但要商定进入条件;合作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基地所在单位所有,另一种是所有参与机构共同所有,两种情况下企业要合法取得创新成果都要付费,但付费的对象和方式不同;创新风险主要由参与基地建设的企业承担,大学或研究机构也要负担一定风险,但主要是技术风险而不是财务风险。
采取基地合作创新模式有利于企业在技术创新水平上接近大学或研究机构正在进行探索的技术前沿,掌握最新发展动态,捕捉最新技术信息。基地合作创新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企业一般不参与具体创新过程,因而不能分享创新过程的直接经验;同时,基地向企业的技术转让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基地的技术能力和企业对新技术的吸收能力等;此外,基地合作往往不以项目为主导,企业参与合作的效益一般也难以准确估价,尤其是短期效益更难估价。
1、合作创新能节约企业在创新过程中获取研发成果的费用
企业要获取一项研发成果,可以有直接研发或通过技术交易购买两种途径,直接研发有独自研发和合作研发两种方式。在独自研发的情况下,企业的技术交易费用很低,甚至为零,但研发投人费用很高,同时要求有相当数量的研发人员;在通过市场购买获得研发成果的情况下,企业研发投人费用很低,但交易费用很高,特别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研发成果作为一种知识资产其专用性越来越强、适用范围越来越小,使得市场不能有效地沟通供求,要保证交易顺利进行就必须采取更为复杂的交易协调方式,也就意味着更高的交易费用。合作创新同时发生研发费用和交易费用,但能实现合作者对研发资源的整合和信息的有效沟通,保证获取研发成果的总体费用降低。正如美国学者Kogut指出的,合作创新组织形式的出现,从根本上讲是节约费用,实现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和结果。合作创新能节约企业的学习成本。随着产业知识化程度提高,企业应该成为学习型组织,但学习是要付出成本的,合作创新中伙伴合作关系的建立有利于降低学习成本。
合作创新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式:一是不仅为合作伙伴提供了理论交流的机会,而且有机会以研发工作验证这些理论交流结果在实践中是否可行;二是为了保证研发目标的实现,合作各方会根据合作要求将自身具有的部分技术诀窍在合作组织内公开,实现技术共享;三是合作创新追求开发最新的技术和产品,因而不仅提供了学习对方已有知识和技术的机会,而且具有在实践中共同探索新技术的特点。通过在研究项目和产品的过程中学习,不仅提高了研究参与者个人的学识和智力,而且使群体智力得到开发,实现以较小的成本付出获得研发人员人力资本增加和企业研发能力增强。
2、合作创新能实现创新资源的互补和共享
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通常要求同时使用资金、设备、人才、专利和专有技术等资源,随着技术进步加快和市场竞争程度加剧,企业自主创新投人迅速增加,很多企业拥有的创新资源不能满足投人的要求,而通过实施合作创新可实现企业自身与其他组织的技术创新资源互补和共享,必然能使新开发的技术成果超越企业依靠自身力量能够达到的水平,将企业的技术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如我国乡镇企业创新资源非常有限,但不少乡镇企业依靠与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创新关系,实现了技术上的跨越式进步,达到国内甚至国际领先水平。
3、合作创新是企业获得技术能力的重要途径
企业的技术能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技术吸收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研究表明,企业的技术能力只能在研发中形成。我国企业因为研发资源不足,限制了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而通过建立合作创新组织,企业可以利用大学或科研机构的研发设备和人员,并通过研发活动实现对技术能力的获取、传递和整合,使企业能够得到能力发展和组织学习的机会,特别是合作创新组织成员间的互动学习是企业提高自身技术能力的重要途径。技术和管理知识经历技术共享、组织成员之问的互动、人员的互派、战略性整合,实现合作创新组织内部知识的传递与整合,为企业提供知识创新与传递的平台与机制。
4、合作创新可以提高企业新技术进人市场的速度
知识的快速贬值、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现代技术的高度复杂性和整合性使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产品不断向高级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单个企业的经营资源已不足以保证企业在飞速发展的时代继续生存和发展,要求企业能够跟踪外部技术的发展,并有能力充分利用和整合这些新技术为己所用。而技术创新具有高成本、高风险的特点,企业一般很难胜任独立开发的使命,只有开展合作创新,才能加快技术研究与产品的市场化进程。
1、合作创新组织要有明确的目标
明确的目标是合作创新组织的灵魂,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组织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很难形成“部分之和大于整体” 的协同效应,也不可能增强参与合作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在建立合作创新组织之前,应充分了解各成员对组织的期望和目标。各成员的期望和目标可能不同,但组织目标要明确。
2、合作创新组织成员必须有自己的专长
合作创新组织成员必须具有一些其他成员认为很有价值、且对整个组织有贡献的专长。合作创新组织的信条是“优势互补,资源供享”,组织成员的专长使成员之间具有了相互依赖的关系,如果一个成员没有优势和专长,很难为其他成员所接纳。
3、合作创新组织成员必须能有效地进行沟通
在建立合作创新组织之初,由于彼此的认识不够深入,可能会对组织的期待过高或不切实际,对合作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甚至冲突缺乏有效协调的经验,因此,需要在合作创新过程中不断加强沟通,适时调整相互期望和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如果在合作创新过程中对合作伙伴可能遇到的挫折没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不能相应地调整原有的期望,就有可能引发合作的不愉快甚至冲突。
4、建立完善的合作创新信息交流网
合作创新组织各成员之间如果缺乏顺畅的信息交流,各自互不关联,则不能从总体上综合利用成员之间的创新资源优势。只有充分发挥各项创新研究的特色和功能,又能将各成员统一在互相紧密联系与合作的研究开发整体中,各成员的研发潜力才能发挥出来。通过建立完善的合作创新信息交流网,能够使各成员有关创新的信息汇集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合作创新组织的整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