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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创汇率也称“外汇增值率”,它是以进口原料的外汇成本与制成品出口以后所增外汇的比率。出口创汇率是对外出口企业和加工企业考核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企业通过对出口创汇率的核算,可以从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和进口原料外汇成本的对比中,分析出成品出口的外汇增值情况,以便对出口原料和出口成品或进口原料与加工出口的成品进行比较,确定更有利的出口方式。这对促进改革、开放,大搞“三来一补”,从事加工贸易,贯彻实施沿海地区发展战略,发展外向型经济,加速我国四化建设,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100%
例如,某公司进口原材料FOB 1 000美元,经过加工后出口CIF 1 700美元。假设进口和出口的运费均为50美元,进口和出口的保险费率均为0.1%,试求出口创汇率。
成品的外汇净收入FOB价=CIF-I-F=1700-50-1700×(1+10)×0.1%=1648.13(美元)
原料外汇成本(CIF)价=FOB+F+I=1000+50+1000×(1+10)×0.1%=1051.1(美元)
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100%=(1648.13-1051.1)/1051.1×100%=56.8%
原料是进口的,其原料外汇成本按CIF进口价计算。如果原料是国产而非进口,其原料的外汇成本可按FOB出口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