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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来一补是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的统称。在实际操作中,通常外商与中方村镇经济发展公司或有加工贸易资格的经济组织订立加工装配业务合同,并办理加工装配工厂的设立登记,由中方委派厂长、财务或关务,外商出资金、设备、技术及来料、来样、来件并组织生产加工。出口后按月根据企业规模或外汇工缴费的一定比例向中方单位上缴统筹费及相关的管理费用。
“三来一补”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国务院主管部委不定期编制并公布来料加工项目目录作出规限,凡鼓励、允许的项目,外商均可以与中方作出来料加工的合作,凡禁止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随着中国加入WTO,“三来一补”企业将跟随外商投资企业的模式,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与内资企业的经营看齐,将规范其中的管理。
1、不要求注册资本
2、合作双方必须是企业法人机构
3、外方未曾有抵触中国法例的不良记录
4、有固定、独立的注册地址或经营场所
5、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1、政府审批
2、注册地址消防合格许可审批
3、环保审批
4、工商登记
5、组织代码登记
6、税务登记
7、外汇登记
8、海关登记
1、股东之商业注册登记文件
2、银行资信证明
3、登记场地之合法使用证明,包括房地产证或租赁物业之租约
4、负责人或经理之履历与身份证明文件
6、其他相关的注册登记要求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