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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是指已经就业后又失业的一批人的重新就业,它是属于曾经有过工作与经济收入,并且已经与企业建立了一系列劳动关系的这部分人的再就业。
新形势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城镇就业矛盾日益突出,职工下岗的问题亦日益突出。
从生活状况看,大部分职工下岗后生活水平呈下降趋势,有一些职工,特别是中老年职工生活艰难,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只有一少部分素质较高、社会适应力强的职工通过个人的努力取得了较大成功。
从思想状况看,艰辛的生活使许多职工心理失衡,情绪不稳定,有的丧失信心,破罐子破摔,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从再就业观念上看,大部分职工已经逐步转变观念,认为下岗是中国经济改革中的必然现象,未必是坏事,准备不再依靠国家安置,打算自谋职业。
从再就业的期望值看,大部分人对自己的条件及社会的形势有了较为正确的认识。他们力求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把工作轻松、离家近看得很轻。同时,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的人在考虑就业时,所首选的因素也不同:学历低的人倾向于职业稳定,学历高的人则更多地考虑能否发挥自己的专长;年轻人倾向于热门职业,中老年人则更追求实际,追求同原职业相同或相关的职业。
从再就业的问题看,年龄越大、文化程度越低就业越难。另外,由于观念的问题,一部分下岗职工大锅饭余风未尽,对集体的依赖性较大,但那种比较稳定、报酬高、轻松的工作却又不是他们能够容易找到的。
解决下岗职工就业困难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1.转变下岗人员的就业观念
从根本上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使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由目前所持有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其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要破除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的就业观念,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观念。比如,要树立自主就业观念。要认识到劳动力流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内在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分人处于下岗失业状态、一部分职工临时性地下岗分流是一种正常现象,而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下岗后要及时调整心态,在困难面前不灰心丧气,不怨天尤人,不等不靠,自强自立,积极主动寻找就业机会。要树立灵活的择业观念。要看到择业的天地很宽,无论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是在三资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都可能找到发挥自己才能的工作。要树立竞争就业观念。要认识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本领,多一门技能,就多一种选择,多一条出路。
2.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
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就业服务组织数量不多、规模小、功能不全、服务手段落后、市场信息不完全且不对称。因此提供完善的就业服务,建立起就业服务机构尤其是公益性的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服务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提供就业咨询,及时、全面、便捷地收集、研究和发布各种就业信息;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施再就业培训;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组织;完善职业介绍信息网络,通过互联互通的社会保障信息网,建立区域性和全国性的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手段等。
3.加强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
现代企业对职工的整体素质必然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数量相对减少,素质不断提高,是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对劳动力资源需求的总趋势。因此,尽快提高下岗职工的素质,既是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加快再就业工作步伐的重要条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和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科学、灵活、高效的与再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开发的政策法规、组织机构,采取多种办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全方位地组织下岗职工进行提高素质的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