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池塘资源(Common-pool Resources,简称CPR)
目录
|
公共池塘资源就是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
所谓公共池塘资源,它既不同于纯粹的公益物品(不可排他,共同享用),也不同于可以排他、个人享用的私益物品,同时也有别于收费物品(Toll Goods)或者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可以排他,共同享用),它是难以排他但是共同享用的。
正如奥斯特罗姆教授所言:“公共池塘资源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在这种资源环境中,理性的个人可能导致资源使用拥挤或者资源退化的问题。”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书说:资源系统是一个储存变量,在有利的条件下能使流量最大化而又不损害储存量或资源系统本身,诸如渔场、地下水流域、牧区、灌溉渠道等均属此类;而资源单位是个人从资源系统占用和使用的量,它通常包括从渔场捕获的鱼的吨数、从地下水流域或灌溉渠道抽取的英亩-英尺或立方米水量、牲畜在牧场消耗掉的饲料的吨数等等。一个资源系统可以由多于一个的人或企业联合提供或生产,占用公共池塘资源单位的实际过程可以由多个占用者同时进行或依次进行,然而,资源单位却不能共同使用或占用。因此,资源系统是可以共同享用的,但资源单位确实不能共同享用的。因此,基于公益物品不可分性的公益物品理论不能用来分析可分资源单位的占用和使用。
“通过自主组织来治理和管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占用者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与私益物品占用者的问题相似,所面临的另一些问题与提供公益物品占用者的问题相似。”因此,在政府和市场之外,应该还有一种可能的模型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问题,奥斯特罗姆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从博弈的角度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控制,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
在此基础上的制度分析的框架就是集体行动的分析框架,要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行动问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1。新制度的供给问题;2。可信承诺问题;3。相互监督问题。而且必须突破现有的集体行动分析只着眼于操作层次的分析,区分长期影响使用公共池塘资源时的行为和结果的三个层次的规则:“占用、提供、监督和强制实施的过程发生在操作层次;政策决策的制定、管理和评判的过程发生在集体选择层次;宪法决策的规划设计、治理、评判和修改发生在宪法层次。”对这三个层次的规则而言, “一个层次的行动规则的变更,是在较高层次上的一套固定规则中发生的。因此提高了根据规则行事的个人之间相互预期的稳定性。”
对于长期存续的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制度的设计原则,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提出了八点:
对于这八条设计原则,只有制度安排基本符合这些原则时,这些制度才有可能是强有力的,否则,有可能这种制度就是脆弱的。
因此,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完全可以作为一种解决公共事物问题的制度设计,突破传统的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束缚,在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的政策选择中,自主治理的制度设计是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它为我们提供的一种集体行动的新理论,一种抽象的理论模型为我们的实践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在解决CPRs困境的大量理论和实验研究中,许多研究者主张通过政府强权或者建立私有产权来解决CPRs问题。解决CPRs困境的方法主要有: (1)征收庇古税;(2)限制资源获取量;(3)签发资源的可交易数量;(4)限制资源获取企业的数量;(5)建立资源的私有产权;(6)促进共谋福利的最大化等。但这些方法不易操作,实施困难。头三种方法需要某种形式的管理机构,并且要有相当完全的信息才行。建立私有产权存在的问题是:首先,要确定CPRs的边界是很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其次,CPRs往往是一个整体,通过化整为零来建立私有产权无助于资源的可持续使用。如果人很多,或谈判成本很高,促进共谋福利的方法就不易成功了。
一些学者认为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发展自治组织来对CPRs进行自主治理可能更好。但多方面的因素可能影响自主治理中合作的成功,因此,识别这些因素有助于自主治理制度的形成和持续发展。
Robert Wade,Elinor Ostrom,Jean-Mairie Baland&Jean-Philippe Platteau对CPRs的自主治理做了三个重大的贡献,而Ostrom则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们的结论形成了分析管理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制度安排的全体因素的一个可行的起点,他们识别了对地方CPRs自我管理有重要影响的四组变量集: (1)资源特征; (2)依赖于资源的群体的特性;(3)管理资源的制度的细节;(4)群体、外部力量和当局如市场,政府和技术之间的关系的本质(Agrawal, 2001).
Ostrom把许多新制度主义学者所使用的策略与生物学家研究生物世界所采用的策略结合起来,从博弈的角度探索了在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控制,CPRs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CPRs的合约。在制度分析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总结出了CPRs要长期成功地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其自治组织应遵循的8项设计原则:清晰界定边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分权制企业。
2.1 制度分析框架下的群体特征对合作的影响
影响困境中个体的获取行为的群体因素主要有:(1)群体的大小。当有更多的人卷入困境时,合作的水平会降低。(2)困境的报酬结构。即对资源使用最少的给予奖励,对使用最多的进行惩罚,这两种方法都显著地减少了资源的消耗率,惩罚在减少个体需求和增加供应率方面比奖励更为有效。(3)困境中的交流。关于决策制定的交流在促进合作方面是有效的。(4)行为可辨识性。如果其他人可以观察到一个人的个人行为选择,则可以促进合作。(5)群体认同感。如果困境中的人们有着强烈的群体认同感的话,它们会对行为后果负责,并倾向于合作行为。
2.2 个体特性对合作行为的影响
个体 特 性 对合作行为的影响,主要因素有: (1)个体自我约束。如果个体认为自我约束对维持共享资源的可持续使用是必要的话,人们便可能合作。(2)不确定性。人们对资源大小、增长以及最优集体获取越不确定,倾向于获取该资源的人就越多。主体的环境不确定性越高,越倾向于多获取资源。(3)对他人行为的预期。如果一个人预料大多数人将会合作,他更可能采取合作,反之他会选择背叛。(4)信任。对他人的信任程度越高就越乐于合作。(5)社会价值取向。研究表明社会价值取向影响社会困境中主体的行为,合作者更喜欢最大化自己和他人的总体收益(4)0(6)个性因素。外向和随和的个性因素影响获取行为,在可耗竭资源条件下,高外向性和低随和性的人明显倾向于获取更多资源。(7)个人责任感。当困境所涉及的人越多时,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就越小,就越不可能正视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8)道德。如果人们预先讨论过合作的道德和背叛的不道德的话,人们就越倾向于合作。(9)财富异质性。一个人与群体中其他人的财富差距会给合作带来负面影响。财富越少,更倾向于合作;而较富裕的参与者对合作不那么有吸引力,个体间的高财富差距也可以通过减少群体内部交流的有效性而影响合作。
2.3 外部力的影响
Agrawal(2001)扩展了在第四组变量集方面的研究,认为市场变化尤其是技术革新使得生产力提高、成本降低,从而可能破坏制度的可持续性。市场的一体化程度的增加通常会对CPRs的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当公路将地方经济与更大的市场连接起来的时候,资源占用者可能开发更多资源进人市场获利。当新的市场参与者获准进人某一CPRs时,他们可能会寻求与政府参与者结盟以努力将公地私有化或保护其权利的首要地位。在从计划到市场的经济转轨和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制度真空环境下同时存在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为机会主义行为的生长和发展提供了条件,由于权力分配的关系,关于制度变革的信息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一些人甚至以其他人为牺牲品而获利,既得利益集团会阻碍有利于大多数人但有害于其自身的政策的实施,政府官僚的权力滥用常常被忽略。
新研究方法的运用
近来,基于主体的仿真模拟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运用越来越多,一些学者将多主体模拟技术运用到了CPRs问题的研究中。Lansing & Kremer (1994)研究了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灌溉网络。Deadman(1999)在复杂系统模拟的SWARM环境下运用基于主体的建模和模拟方法和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生态学等多学科知识,将自然系统和人类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建模,来研究CPRs困境中个体理性行为导致的集体利益损害。Jageretal(2000)建立了一个Lakeland生态— 经济模型来研究经济— 环境系统中微观个体与环境之间的互动演化。Srivastava & Kaldate (2001)研究了森林资源退化的CPRs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在主体间自发涌现的合作行为避免了自然资源无节制的开发使用,改善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Grant和Thompson(1997)模拟了如哈丁所描述的公地困境,将资源(牧场)、奶牛和农场主结合到模型中,代表农场主的两个主体面临着在公共资源上增加或减少奶牛的选择,主体具有针锋相对或者纯最优化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