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调整

目录

  • 1 什么是公共政策调整
  • 2 公共政策调整的特点
  • 3 公共政策调整的形式
  • 4 公共政策调整的作用[1]
  • 5 公共政策调整的策略
  • 6 公共政策调整的程序[1]
  • 7 公共政策调整的依据
  • 8 参考文献

什么是公共政策调整

  公共政策调整公共政策主体依据政策评估的结果,对实施过程中的政策作必要的删补或修正,从而使其更加完善的动态过程。可做如下理解:

公共政策调整的特点

  公共政策调整具有两个特点:一是非零起点。政策调整的实质是协调政策目标与政策方案之间关系,通过目标的修正或方案的修改消除两者的差别、矛盾。因此,政策调整是政策的再制定与再执行。但是,政策的这种再制定、再执行,不是将以往的政策制定和执行活动一笔勾销,不是完全从头来起,而是在先前政策运行的基础上作出的调节。新目标的设定必须考虑旧目标中的合理部分;新方案的论证选择必须充分吸纳原方案中的

  可取之处。如果简单地将原来的政策目标、政策方案推翻,已投入的政策资源就会浪费掉,已经从先前的政策实施中获得利益的公众也会反对。

  政策调整的第二个特点是双重优化。政策调整的双重优化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政策调整是重新协调政策目标与政策方案的关系。调整后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方案,两者都得到优化。第二层含义是政策调整后,经过修正或修改的政策方案是优化过的,同时,制定的调整方案也是许多可供选择的方案中最优的。

公共政策调整的形式

   公共政策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政策的修正。这是对正式实施中和正在试行中的政策的具体内容、作用范围所作的修改与订正。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策修改。即在保持原政策基本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对其部分内容、适用范围及有关实施的手段、技术所作出的改动。二是政策修订。即在保持原政策的基本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其主要内容、功能范围所进行的修改订正。这两种调整方式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具体政策更为精确、完整。

  2.政策的增删。这是对执行中政策的内容、作用范围和适用时间所作的缩减与扩充。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政策补充。它是在保持实施中的政策的基本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或者对其内容加以扩充,或者对其适用范围加以扩大,或者对其适用时间加以延长,其目的是为了拓展现行政策的功能。二是政策删减。它是在继续执行现行政策的条件下,减少其部分内容,缩小其作用范围,缩短其作用时间,其目的是要缩减现行政策的功能。

  3.政策的更新。这是对实施中的现行政策所作的变革。虽然原先的政策还保留下来,但主要的政策内容、政策目标、政策适用范围、政策执行主体、政策目标团体都程度不等地发生了变化。与先前的政策相比,旧框架已为新的框架所取代。政策更新通常是在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出现重大变革的时期发生的政策调整形式。

  4.政策的撤换。这是对实施中的已经失去了合理性和科学性的政策所采取的调整形式。当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出现重大改革,原有的体制和社会评价标准正在为新的体制和新的评价标准所取代的情况下,将原先实施的政策从整体上加以撤销,并代之以全新内容、目标、效能的政策。

公共政策调整的作用

  1.纠正偏差,预防失误

  一项公共政策不管其制定程序多么严谨、论证多么充分,由于其实施和制定的环境不断地改变以及制定和执行主体的主观认识偏差,其在制定和执行过程还是容易出现偏差。如果这些超范围偏差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可能使政策问题扩大化或者严重化,从而危及政策系统的稳定性,导致整项政策的失效,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政策及时的调整有利于及时纠正偏差,并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及时发现政策隐患,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政策的失误。

  2.协调矛盾,制止混乱

  在政策体系中,并不是所有的政策都是由同一个制定主体制定的,许多具体的政策往往是由不同的部门共同制定的。如果一些部门和制定主体从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出发,制定一些目无全局、缺乏战略目标的政策,必然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一些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客观要求各政策主体之间进行沟通,针对具体的矛盾相互协调,对政策进行调整。否则就会造成“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的混乱局面,不仅扰乱了良好的政策实施环境,而且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由于各政策之间的关联性,必须对各部门制定的政策不断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便协调好各政策之间的摩擦和冲突,促使政策内外各方面、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发挥好政策的整体功能。

  3.发展完善,促进优化

  任何一项政策都是政策主体在既定的环境下就具体的政策问题而制定和实施的。虽然一项政策颁布实施后,其内容已经基本固定下来。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公共政策是动态发展的。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本实施后的影响或者客观环境的变化,可能引起政策问题的一些变化,伴随着新的问题、新的矛盾的出现。为了避免政策的滞后性使政策问题变成危机,必须要求对政策的某些环节或内容做某些应对性的调整,使政策方案或者实施流程得以发展、完善和优化。另外,政策也是在一定政策主体的认识水平的基础上形成和运行的。人们的认识也是随着实践的深入而不断提高,而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种基于现成认识的模拟假设和预测,很难达到完全准确无误。因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非一劳永逸,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修正,最终不仅是促进政策本身不断完善、优化,而且促进其功能优化,科学有效地解决政策问题。

  4.促进稳定,提高绩效

  公共政策的调整不是胡乱的调整,也不是朝令夕改,而是稳中有变,变中求稳。因为公共政策的稳定与否在某种程度上牵涉到一个国家政局的稳定。事实上,要提高政策的实际业绩和效果,必须使其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保持相对的稳定,避免由于政策的大幅度变动而引起社会的震荡。但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不是绝对的不变。政策制定主体根据环境和政策活动反馈的信息对政策不断地修改、补充和完善,使政策与客观环境的变动、政策资源的变化协调发展,是保持政策稳定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其实政策一个最本质的目标就是在多元的社会环境下,政策必须能够保证和维持社会的稳定,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对政策进行局部的调整,才能提高政策的效率、效能和效果。

公共政策调整的策略

  在政策调整的策略问题上,除了要研究政策调整的特点外,还需注意探讨政策调整的强度和力度。

  局部调整

  这是政策调整中使用最多的调整方法。局部调整是在政策执行与预定目标产生差距时,只对政策系统和实施过程作出少量的、缓慢的修改或补充。比如,存在若干相关政策时,只对其中个别政策加以调整;对单项政策,只对其个别的分目标或实施范围作出修订;对政策执行的某些措施进行改变,等等。这种调整不会引起太大的震动。

  分层调整

  这也是政策调整中经常使用的策略。分层调整主要是用在对政策系统的调整上。为了解决某个较为复杂的政策问题,必须制定和实施不同类型的、不同方面或领域的政策。政策的分层调整主要有两种调整策略:一是在不同执行层次上进行政策调整。可以是自上而下的调整,也可以是自下而上的调整;分层调整的好处在于可以先在某些层次上取得经验,另外,也便于对不同层次的问题分别对待。二是对于相关政策构成的系统,先挑选具有代表性的、对解决政策问题起关键作用的单项政策加以调整,然后再对其余政策逐步调整。这种分层调整也具有突破一点,取得经验的好处。

  跟踪调整

  这种策略常常在对政策执行的偏差原因、政策调整的最终结果以及各个步骤还不太清晰的情况下使用。有时,一项或几项政策在实施后与预期的效果出入较大,公众中也产生出强烈的政策调整诉求。但偏差原因究竟是什么,详细的调整计划是什么,调整后会出现什么新问题,这些都不太清楚,而公众对调整的要求又非常迫切,在这种情况下,最适宜的办法就是抓住影响最大的个别政策或某项政策的个别环节进行调整,然后再逐项政策、逐个环节跟踪调整。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可以摸索试验,对了的,就推进;错了的,就停住。

公共政策调整的程序

  政策调整的程序一般是政策制定主体根据政策评估与监控过程中获得的信息资料加以统计、分类和分析,找出政策运行偏离政策目标的真正原因,针对具体的原因提出解决偏差问题的措施和步骤。

  1.分析问题原因

  分析政策问题原因就是分析政策产生偏差的真正原因。通过对政策偏差的分析,可以促使政策活动主体增加对政策问题的认识,使其充分了解政策问题症结之所在,进而为政策调整提供很好的实践依据。例如,新生崛起的长江三角洲,之所以能够有很强的生机和吸引力,就是因为其中许多政策如投资政策城市规划政策和工业布局政策是在认真分析了珠江三角洲相关政策成功和失误的本质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

  2.拟定调整方案

  政策调整者或分析人员应在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根据政策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分析提出多重的政策调整方案,各种调整方案应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相互之间应尽可能独立,以便于最优调整方案和调整措施的产生及确定。拟订调整方案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提出及时。②方案准确。③措施得力。

  3.选择调整方案

  对调整方案的选择也应遵循科学决策程序,尽可能通过公民参与提出合理建议和专家论证等环节,对所选方案进行排劣选优,从多方面、多个角度、多个环节中得出最佳的调整方案,不但要优于其他调整方案,而且要优于原来的政策方案,同时应考虑或避免调整方案的不良心理效应,提高政策调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实施调整方案

  公共政策调整的程序一般分为政策调整的准备阶段和调整的实施阶段两个部分。政策调整的准备阶段一般是分析政策问题,提出、选择调整方案。要真正实现政策目标还需要准确无误的政策方案实施。政策调整方案实施一般应根据忠实于调整方案的原则,按照合理步骤,赋予对等的权责,迅速有力地实施,避免政策调整实施走样、变形、歪曲。

公共政策调整的依据

  政策环境发生改变

  公共政策作为一个子系统,存在于社会母系统之中,并与众多子系统发生作用,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环境系统,而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在这一公共政策系统之外并与它发生相互作用的是环境超系统。政策问题归根到底是从环境中产生出来的,政策运行的条件和资源也都是由环境提供的。如果政策环境发生的变化已经对政策运行的条件与资源产生影响,或者已经超出了政策问题的状况,政策就必须适应环境作出调整。

  政策资源发生改变

  与环境改变的依据有关联的是政策资源变化的依据。政策的制定、执行、监控、评估,都是需要一定类别、一定数量的资源作为支持的。政策资源并不楚一个现成的恒量,它与政策制定、实施主体实际掌握的公共管理权力、本身的权威、从环境中提取资源能力有关。因此,政策资源也是一个变量,政策资源出现变化,政策的实施就需要进行调整。

  政策局限性的暴露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某种局限性。有些局限性是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人们主观的失误或客观条件的影响导致的;有些局限性是由政策的时空特点决定的。在政策实施前,或在政策执行初期阶段上,局限性不一定会立即暴露出来,但随着政策实施的深入,某些局限性就会起作用并影响政策的贯彻执行,这时政策调整的任务就会提上议事日程。

  政策的负面作用加大

  与政策局限性有联系的是政策的负面作用。人们制定和执行政策,都是希望利用它来积极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因此,一项政策之所以确立,就是希望让它发挥积极的正面效用。但从辩证的观点看问题,任何政策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既有正面的作用,也有负面的作用。也许对某些政策来说,负面作用往往要到政策执行的一定阶段才会表现出来。一旦政策的负面影响扩大,政策就必须进行调整,以抑制其负面的效应。

参考文献

  1. 1.0 1.1 彭国甫.公共管理(MPA)简明读本.海南出版社,2006.3.
阅读数: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