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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亏损补贴又称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主要是指国家为了使国有企业能够按照国家计划生产、经营一些社会需要,但由于客观原因使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的产品,而向这些企业拨付的财政补贴。
导致企业计划性亏损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计划价格水平偏低,不足以抵补产品的生产成本。此外,企业的技术设备落后、供销条件不利等也是造成企业计划亏损的重要因素。
企业亏损补贴按企业的经营性质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国内经营企业亏损补贴。
国内经营企业亏损补贴包括冶金、有色金属、煤炭、化工等计划价格水平偏低的原材料工业的亏损补贴,商业、粮食企业经营购销倒挂商品所需的经营费用补贴,以及农机、轻工、农垦、农牧等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
2、外贸企业亏损补贴。
外贸企业亏损补贴包括进口亏损补贴和出口亏损补贴。外贸企业按照国家的定价政策,以国际市场价格进口产品而按低于进口价格的国内同类产品价格投放国内市场,由此造成的亏损,国家财政通过进口补贴给予弥补。
出口补贴是指财政对外贸企业以低于收购价格的销价向国外出口产品所形成的亏损给予的补贴。
由于近年来,我国外贸企业的出口竞争能力有所增强,外贸企业的出口亏损补贴已基本上取消,进口亏损补贴也减少到化肥、农药等个别商品。
企业亏损补贴与价格补贴有所不同,主要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价格补贴主要是以私人为直接的受益对象,基于拨给企业的价格补贴也是如此;而企业亏损补贴则是以企业为直接受益对象,尽管它也可能因为企业没破产而间接使企业的员工受益。
2、价格补贴往往直接关系到私人的生活水准,而企业亏损补贴则往往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否持续下去。
3、价格补贴多发生在流通环节,是向私人和商业企业提供的;而企业亏损补贴则多发生在生产环节,主要向生产企业提供。
4、有时政府也将价格补贴拨付给企业,这是为了弥补政策性原因所造成的购销价差损失;而政府之所以将企业亏损补贴拨付给企业,则是为了使得企业在政府政策引起经营价格倒挂的情况下,能够弥补所需的经营费用和获得合理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