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损害

目录

  • 1 产业损害的定义
  • 2 产业损害的分类
  • 3 产业损害的成因
  • 4 产业损害幅度的测算

产业损害的定义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品(或进口商品)在某进口国国内的大量销售,对该国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建立造成威胁、阻滞,以致毁灭的过程称为产业损害。

  产业损害作为国际反倾销领域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在国际反倾销认定方面,被公认为可以作为认定出口国对进口国有无倾销行为发生的基础和本质界限。

产业损害的分类

  产业损害是指进口产品的倾销行为对一国或地区内的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此类产业的建立造成了实质阻碍。损害的概念包括三种情况: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实质阻碍。三种情况下,任何一种情况成立都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

  (1)实质损害。实质损害是指进口产品对进口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损害了进口方同类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及其产业发展。实质损害的法律认定标准:

  A、倾销产品进口数量的增加。进口产品绝对数、或相对于进口方国内产业或消费的数量是否大幅度增加。“大幅度增加”含义,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规定了倾销幅度小于2%,倾销数量小于3%为忽略不计的界限,实践中可以理解为倾销幅度与数量大于这两个比例即为“大幅度增加”。

  B、倾销产品对进口方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对进口产品与进口方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比较,可以认定是否导致了国内同类产品大幅度降价现象,或者严重地抑制了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者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同类产品正常的价格提升。

  C、对国内产业经济指标的总体影响。进口产品的倾销对进口方国内产业的总体影响,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至少有15项经济指标可以衡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组指标:第一,生产能力产量生产率销售量市场份额利润投资回报设备利用率的实际和潜在的下降。第二,影响国内同类产品价格的相关指标。第三,对现金流量库存就业工资增长率、筹措资金或者投资能力的负面作用。第四,倾销幅度的大小。上述指标不是损害指标的全部,更不能仅依据这些因素中的一个或几个作出最终的结论,必须根据多数指标的倾向才能作出最终的结论。

  (2)实质损害威胁。实质损害威胁是指进口产品的倾销对进口方国内产业虽未造成事实上的实质损害,但有证据和迹象表明,如不采取措施实质损害必然产生。

  (3)实质阻碍。实质阻碍是指倾销产品严重地阻碍了进口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产业的建立。这个新产业是指已经初步建立或者在建设形成当中,影响这个新产业建立的阻碍是实质性阻碍。

产业损害的成因

  ⑴倾销对进口国相关产业的直接损害

  倾销商品可以直接冲击甚至挤跨进口国生产与销售商品相似或直接竞争的产品生产企业。倾销商品在进口国的廉价销售,改变了进口国消费者的消费计划和开支投向。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的同类产品就可能失去销路和市场,造成对进口国相关企业缩小、利润下降、工人失业甚至部分企业倒闭。对进口国产业的损害程度通常取决于倾销商品的倾销幅度和倾销数量。

  ⑵倾销对进口国相关产业的间接损害

  倾销商品对进口国与倾销商品无直接竞争关系产业的损害。进口国的产品尽管不与倾销商品直接竞争,但因倾销商品价格低廉,将消费者的注意力转向了倾销商品,使国内产业蒙受损害。

  ⑶倾销对进口国消费倾销商品产业的损害

  以倾销商作为原材料或零部件的进口国产业,因受低价信息错误诱导而扩大了生产规模,但在出口国停止倾销后,消费倾销商品的进口国产业无法继续以扩大后规模进行生产,造成资源配置的损失和浪费。

  ⑷倾销对进口国生产相似产品产业的损害

  即使进口国产业仍保持与倾销前相同的市场份额,但实际上该行业已经失去了可能增长的市场潜力,故该产业仍遭受倾销商品的损害。

产业损害幅度的测算

  产业损害幅度是指国内相关产业所受损害的程度,其测算方法主要有两种模式:阶段法和假设法。阶段法包括简单推论法和趋势分析法;假设法包括差额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这两种方法比较具有代表性。

  差额分析法是通过比较倾销产品价格差的高低作为认定产业损害的依据,确定产业损害幅度的计算公式为:

  产业损害幅度(%)=(国内生产相似产品的生产商的售价-涉案出口国出口商的调整后价格)/涉案出口国出口商CIF价格

  比较分析法是以经济理论为依据,建立一个若无倾销进口商威胁时国内经济应有的“虚拟框架”,然后比较该虚拟情况与现行国内经济的差距,以确定倾销进口商品的威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价格与数量变化程度。最后再确定这种影响的严重程度,作为最后裁定的标准。

  一般认为产业损害是指一国或地区内相关产业受到倾销行为的排挤、压制、打击,国内产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破产倒闭等,才认为受到严重损害或实质损害。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这样会使我们的企业经营者往往是企业受到异常深重的损害,或者病入膏肓,才申请立案反倾销,这样损失太大。企业家应当更新观念,使反倾销工作前置化,在进口倾销产品对我有实质阻碍或实质损害威胁时,就积极采取应对行动,以减少遭受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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