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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式营销是指一家或多家经销商买断企业销售权的一种营销方式。由于这种营销方式使商业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商家开始销售企业只为自己生产的具有独特个性的产品,这种订货和生产在某种程度上能更好地监控产品的质量,从而增加了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同时也给厂家降低营销成本带来了莫大的好处,由于商业资本的介入,促使商家和厂家获得双赢。
(以酒类为例)比起OEM经营模式来说,“买断式营销”较为更具灵活性,因为OEM的最大特点是OEM商从品牌设计到市场推广,一切均由OEM商自己负责;而酒厂做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做好OEM品牌的生产和规范化疏导;二就是OEM商的监督、管理和控制;而“买断式营销”不同的地方在于,“买断式营销”更多趋于大区域化市场或者某一品牌某档次的产品全国市场经销商权。从某种意义上说,有点像“大包商”或者“大品牌包销商”。比如说,近来比较流行这种商业模式。广东龙程酒业有限公司与湖南酒鬼酒签定了合作协议,由龙程酒业全国包销其“小鬼当家”;
买断式营销,可以令销售商自主把握销售价格,有效控制销售节奏,同时快速积累酒厂资源,打造持续性发展基础。买断式销售模式的到来,带来新一轮的行业洗牌,使一些小的酒类经销商的生存受到一定威胁。
(以化工为例)在短缺经济时期,买断式营销是一种最简捷高效的营销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银行结算方式的改变,买断式营销的弊端便一一显露,其中,因化学工业布局与化工市场格局的不均衡致使难以物尽其用,因国有化工流通企业资金不足致使难以导向流通,因化工生产与化工流通的衔接松驰致使难以货畅其流,因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致使人欠资金长期居高不下等现象尤为突出。综观目前的国内化工市场,无论是化工生产企业还是化工流通企业,仍在主要沿袭买断式的营销方式。为强化销售,有的不惜实行人海战术,供销人员满天飞;有的不惜投入大量财力,召开各种订货会、座谈会;有的不惜频频压价或泛泛赊销,致使化工供产销陷于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