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gd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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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于2002年12月成立,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是电力体制改革后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五大全国性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注册资本金120 亿元人民币。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实行两级法人、分层授权、垂直管理的管理体制。集团公司目前设立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四川、山东、云南、贵州、广西10个分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拥有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国内A股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以风力发电为主要特色,风电总装机231.5MW,占全国风电总装机的52%。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还拥有我国唯一一家专门从事电力环保科学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该所拥有环境风洞和烟气脱硫两个国家电力重点实验室,是国电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的研发中心。国电集团公司将利用这一优势,在做好本系统环保工作的同时,为全电力行业的环保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使电力环保产业成为集团公司的特色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构想和远期目标是: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产收益率,坚持以电源建设和运营为核心竞争力,重视发展电力关联产业,适度开展多元化经营,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大力开展资本运作,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竞争优势和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多方筹集发展资金,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走向国际,把集团公司建成要素组合合理、资源配置优化、经营状况良好、综合实力较强、管理机制先进,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复合控股型、规模效益型、集团化、市场化、国际领先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构想: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以电源建设和运营为核心竞争力,重视发展电力关联产业,适度开展多元化经营,积极开拓电力市场,大力开展资本运作,多方筹集发展资金,积极走向国际,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建成要素组合合理、资源配置优化、经营状况良好、综合实力较强、管理机制先进的复合控股型、规模效益型、集团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做实、做新、做大、做强"的工作方针,秉承"以电兴业,强企报国"的企业理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实现集团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国电力工业的美好明天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不承担政府职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
2.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意的《国家计委关于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请示》(计基础[2002]1685号),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的成员单位,其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集团公司组建后,遗留问题通过清产核资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成员单位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46个内部核算企业和全资企业、54个控股企业、19个参股企业。
1.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2.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3.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天然气、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经营国家允许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增强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集团公司的近期目标是,在确保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业务、债务、资产、机构和人员接收和重组;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处理不良资产;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安全生产,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集团公司的远期目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产收益率。以发电为主导产业,兼顾多元,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功能和核心企业的竞争优势,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截至2003年底,公司拥有3个全资企业、33个内部核算单位、40个控股企业和14个参股企业;拥有运行和在建可控装机容量3657万KW。其中,运行和在建火电装机容量2916万KW,占79.7%,水电装机容量727万KW,占19.9%,风电装机容量14万KW,占0.38%,占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的52%。目前在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拥有电源点,加上规划电源点,则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电源点。公司资产总额753亿元,负债总额537亿元,所有者权益128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87亿元。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构想,"十五"后三年及"十一五"期间,集团公司提出平均每年在建400万千瓦、开工400万千瓦、拟建400万千瓦的电源发展目标,争取到2005年集团公司发电机组可控容量超过4000万千瓦,到2010年超过6000万千瓦。
截至2006年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拥有3个全资企业、25个内部核算单位、65个控股企业和12个参股企业。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444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3978万千瓦,占89.49%,水电装机容量405万千瓦,占9.12%,风电装机容量61.8万千瓦,占1.39%。目前,集团公司在全国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电源点。到2006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8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