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Projec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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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是指从项目组织外部获得货物和服务(合称产品)的过程。它包含的买卖双方各有自己的目的,并在既定的市场中相互作用。卖方在这里称为承包商、承约商、常常又叫做供应商。承包商/卖方一般都把他们所承担的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工作当成一个项目来管理。
项目采购管理是指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从外部寻求和采购各种项目所需资源的管理过程。也有人翻译为“项目获得管理”。项目采购管理由下列项目管理过程组成:采购规划、发包规划、询价、卖方选择、合同管理以及合同收尾。
这些过程之间以及与其他领域的过程之间相互作用。如果项目需要,每一过程可以由个人、多人或团体来完成。虽然在这里列举的过程是分立的阶段并具有明确定义的分界面,事实上他们是互相交织、互相作用的。
项目采购计划是项目采购管理中第一位的和最重要的工作。一般来说,制定项目采购计划所需的信息有:项目的范围信息、项目产出物的信息、项目资源需求信息、市场条件、其他的项目管理计划、约束条件与假设前提。
公开竞争性招标:又分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刊登招标公告,吸引所有感兴趣的承包商参加投标,并按规定程序从中选定中标者。
有限竞争性招标:又称邀请招标或选择招标。根据自我了解或权威咨询机构提供的信息,选择一些合格的承包商(3家以上)发出邀请。
询价采购:即比价方式,“货比三家”,根据3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决定,无需正式招标文件。适于能够直接取得的现货采购,或价值较小、属于标准规格的产品采购。
直接采购:不竞争,直接签定合同,适于竞争招标优势不存在,不便或不需进行招标,如产品具有专卖性质,只能从一家获得。
工程采购:指业主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一家或数家合格的承包商来完成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货物采购:指业主或购货方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合格的供货商,购买项目建设需要的投入物。
咨询服务采购:是指付出智力劳动获取回报的过程,是一种有偿服务。
一般来说,项目采购过程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采购时应注意节约和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
(2)质量原则。采购的产品应质量良好,符合项目的要求。
(3)时间原则。采购的产品应及时到达,采购时间应与整个项目实施进度相适应。
(4)公平原则。即应给予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均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