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信托(Trust of Raising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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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信托手段,向社会筹集资金的一种信托业务。集资信托又分为直接集资和代理集资两种。
(1)直接集资,即信托部门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社会筹集资金,作为经营信托业务的资金来源。直接集资的范围是:面向全社会的各部门、机关、团体、学校、厂矿企业及社会各阶层人士等。
(2)代理集资。指银行信托部门,受托代发股票、债券的业务。代理集资的范围是:凡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举办的联合企业,以及经生管部门批准同意增加投资以扩大原有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均可委托信托部门,以代为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形式征集资金。委托单位只需按股票和债券发行总数额的一定比率,向信托部门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