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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意识是指成员对集体的认同态度,是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
在组织中,集体意识一般包括两个层次:
其一,是组织内个别成员的集体意识;
其二,是组织成员群体的集体意识。
就其发展过程来看,前者是后者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后者则是前者进一步培养和升华的结果。
集体意识其现实表现形式往往是集体无意识。其对某一类行为的认同接受和行为是经过长期潜移默化的结果,往往表现为自然而然的遵从和无条件的接受。
对集体的认同来自远古时代人类集体生活的经验,远古恶劣的自然环境迫使人类必须集体生活和行动,离开集体意味着个体的灭亡。这种生活体验深深烙印在人类的大脑中,慢慢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深入人类的潜意识。集体意识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
1、普遍性和特定性
集体意识是社会成员全体在长久的日常的社会交往活动中,通过协作、沟通、相互作用而形成的,那么集体意识一定要达到平均程度,成为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感情的总和,而且要内化到每个人的意识里,得到普遍化的认可。普遍性产生的根源是生存环境或整体环境的同质性,那么从另一方面来讲,既然每个人都与相同的事物结成了同样的联系,那么这些事物对个人意识也会产生相同的影响。当“所有个人的印象融汇起来,就形成了集体的印象,如果集体印象有了固定的形式和固定的对象,那么集体意识就有了确切的特征”。⑤这就是集体意识的特定性。
2、集体意识的遗传性
集体意识虽然是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特定产物,是对那个时期的个体意识的综合,但是集体意识在发展过程中有着一定的历史遗传性。“集体意识之所以能够产生这种力量,不仅在于它在这一代人的心目中是完全一致的,更在于它的绝大多数都是前几代人的遗产”集体意识的形成和完善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要想形成一定的普遍化的行为模式和规范必须经过几代人的长期发展积累,同时要想破除这些行为模式和规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社会成员的代际传递中,上一代一定会把他接受的,或者是他认为的集体力量传承或灌输给下一代,尽管当他们垂垂老矣的时候也可能因为集体意识的侄桔而对集体意识产生怀疑,但传统社会中的习俗权威让老者也不敢轻易地选择变革,受制于年龄权威,下一代只能亦步亦趋地成为集体意识的继承者。
集体意识是人对自我生存的集体的观念性看法,是其思想结构中思维模式与思想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三个重要的内涵:
(一)组织意识
集体是一个群体,在数学领域中被称之为集合。 但集体不是一盘散沙。 而具有明显的组织性,集体的组织性一方面表现为其宗旨在于保证个人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以及才能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表现为:其成员的地位,角色,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每个成员都是在执行社会性和服务性职能时,根据个人的贡献和负责的程度来界定他在集体中应有的位置及其生存价值。 集体的这种组织性是通过人的生命活动本身,即拥有管理机构而把人们联系在一起。 因此,集体内部成员对集体具有天然的服从性,并且在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的关系时,必须遵守一定的组织原则。
(二)目标意识
共同的目标是集体内部联系系统的整合特征。 一些独立的个体之所以会自觉地结合在一起;区别于动物集群,就在于这些个体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即具有共同的利益目标。 如果集体中的任何一个个体不为共同利益而努力,将危及自身的存在和发展。 因此,目标是集体凝聚力的根本所在。
目标意识一方面表现为感受集体的温暖;另一方面表现为感受到集体的统摄力,不能使成员形成这种意识的集体是一种虚构的集体。 这种虚构的集体既不代表社会真正的普遏利益,也不代表隶属于这个集体之中的各个成员的个人利益。
(三)中介意识
集体是以集体活动内容及其价值为中介的人际关系的总和,美国心理学家舒兹认为。 每一个人都有人际交往以及建立一定人际关系的需要,这种需要有三类:一类是包容的需求,即希望与别人来往,并建立、维持和谐关系的欲望;二是控制需求,即在权利基础上希望他人作出某种良好的调整;三是感情需求,即在感情上与他人建立并维持良好关系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