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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回购协定是指商业银行向它们的公司存款者提供的另一种形式的账户,它们利用一种所谓“清理账户”来从事隔日回购安排。
在隔日回购协议下,在一家公司营业日终了时:将其支票账户中一定金额以上的存款都“全部清理出去”,投资于隔日回购协定上,而这项交易是向该公司支付利息的(隔日回购协定是这样一种安排:一家公司购买财政部库券,而银行同意于第二天以稍高的价格回购这种库券)。
同样,尽管支票账户在法律上不支付利息,但该公司实际上还是在它可以签发支票的存款余额上获得了利息。
隔日回购协定安排等金融创新,并不只是由于存款利率限制的刺激,而且还受到新技术发展的刺激。如果没有成本低廉的计算机技术允许以很低的成本完成这些账户的新增交易,这些创新将无利可图,从而不可能得到很好的发展。技术因素通常同其他刺激因素(诸如规避存款利率限制的需要)结合在一起,推动金融创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