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往来支出(Expense from transactions with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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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指银行系统内联行之间、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因资金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商业银行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多少,直接影响损益的变动,而且还可以从中分析了解银行拆借、占用联行资金等所占负债的比例是否合理,有无存在偏高的情况等。所以,必须加强对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核算和管理。
为了核算反映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增减变化情况,银行设置“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和同业之间以及系统内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发生往来利息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明细科目。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明细科目主要有:
(1)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2)同业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3)系统内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4)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5)全国联行往来利息支出;
(6)省辖联行往来利息支出;
(7)其他往来利息支出等。
①定期支付利息的核算。 发生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②计提应付利息的核算。
对于跨年度的各项借款,应按期预提应付利息。预提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
③发生还款付息时,冲销“应付利息”,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④期末按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