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发运(Partial Ship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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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发运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装运。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作部分发运处理。在大宗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售价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部分发运条款。
如合同和信用证明确规定了部分发运的数量,如“Shipment during March to June infour equal monthly lots”(3~6月份分四批每月平均装运)及类似的限批、限时、限量条款,则买方应严格履行约定的部分发运条款,只要其中任何一批没有按时、按量装运,则从该批起及以后各批次均将被视为违反合同。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部分发运时,则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解释,应视为准许部分发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