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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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
《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西方经济学的“圣经”,这本专著的第一个中文译本是翻译家严复的《原富》

《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国富论》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起点。

目录

  • 1 《国富论》内容提要
  • 2 国富论摘录
  • 3 外部链接

《国富论》内容提要

  亚当·斯密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1773年时认为《国富论》已基本完成,但亚当·斯密多花三年时间润饰此书,初版于1776年3月,就是美国《独立宣言》发表的那一年。

  《国富论》共分五卷。它从国富的源泉――劳动,说到增进劳动生产力的手段――分工,因分工而起交换,论及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再探究商品的价格,以及价格构成的成分――工资、地租和利润。

  书中总结了近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批判吸收了当时的重要经济理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动过程做了系统的描述,被誉为"第一部系统的伟大的经济学著作"。

  此书出版后引起大众广泛的讨论,影响所及除了英国本地,连欧洲大陆和美洲也为之疯狂。

  《国富论》的首次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方面,《国富论》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18世纪结束以前,《国富论》就已出了九个英文版本。人们以"一鸣惊人"来形容《国富论》的出版,并一致公认亚当·斯密是一门新学科--政治经济学的创始者。亚当·斯密因此而声名显赫,被誉为"知识渊博的苏格兰才子"。据说当时英国政府的许多要人都以当"斯密的弟子"为荣。国会进行辩论或讨论法律草案时,议员们常常征引《国富论》的文句,而且一经引证,反对者大多不再反驳。《国富论》发表之后,被译为多国文字,传到国外,一些国家制定政策时都将《国富论》的基本观点作为依据。这本书不仅流传于学术界和政界,而且一度成为不少国家社交场合的热门话题。

  《国富论》一书技巧高超,文笔清晰,拥有广泛的读者。亚当斯密反对政府干涉商业和商业事务、赞成低关税和自由贸易的观点在整个十九世纪对政府政策都有决定性的影响。事实上他对这些政策的影响今天人们仍能感觉出来。

  该书的伟大成就之一是摒弃了许多过去的错误概念。亚当斯密驳斥了旧的重商学说。这种学说片面强调国家贮备大量金币的重要性。他否决了重农主义者的土地是价值的主要来源的观点,提出了劳动的基本重要性。亚当斯密(分工理论)重点强调劳动分工会引起生产的大量增长,抨击了阻碍工业发展的一整套腐朽的、武断的政治限制。

  《国富论》的中心思想是看起来似乎杂乱无章的自由市场实际上是个自行调整机制,自动倾向于生产社会最迫切需要的货品种类的数量。例如,如果某种需要的产品供应短缺,其价格自然上升,价格上升会使生产商获得较高的利润,由于利润高,其他生产商也想要生产这种产品。生产增加的结果会缓和原来的供应短缺,而且随着各个生产商之间的竞争,供应增长会使商品的价格降到“自然价格”即其生产成本。谁都不是有目的地通过消除短缺来帮助社会,但是问题却解决了。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每个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好象“被一只无形的手牵着去实现一种他根本无意要实现的目的,……他们促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往往比他们真正想要实现的还要好。”(《国富论》,第四卷第二章)

  斯密在《国富论》中要回答的最后问题是,感情与"公平的旁观者"之间的内在斗争,在社会的长期演进中究竟是怎样在历史本身的大舞台上发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答案见第五编,他列举了社会发展的四个主要组织阶段,除非由资源的匮乏、战争或政府的坏政策予以阻止,否则这些阶段是会连续进行的。这四个阶段是:猎人的最初"野蛮"阶段,原始农业的第二阶段,封建或庄园"耕作"的第三阶段,商业上相互依存的第四阶段。每一阶段伴有与它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例如,在猎人阶段中"没有任何财产……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确立的行政长官或正规的司法行政"。随着牛羊群的出现,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形式,不仅包括"可怕的"军队,而且有不可缺少的法律和秩序堡垒。斯密思想的核心是:这种制度是保护特权的工具,不能用自然法为之辩护。他说,"文官政府是为了财产的安全而设立的,实际上是为保护富人反对穷人而设立的,即为了保护有些财产的人反对根本没有财产的人而设立的。"最后,斯密将演进描述为从封建主义走向一个需要有新制度的社会阶段,这种新制度是由市场确定的而不是由同业公会确定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受政府限制的。这在后来称为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斯密称之为完全自由的制度。这种物质生产基础的连续改变,将带来的上层建筑的必然改变,这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可是也有一个重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最后动力是阶级斗争,而在斯密的哲学史中,主要的推动机制是"人性",由自我改善的欲望所驱使,由理智所指导。

  在《国富论》中,斯密在一定程度上预见到了马尔萨斯人口过剩的观点。

国富论摘录

  第一章 论分工

  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其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

  第二章 论分工的原由

  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它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这种倾向,为人类所共有,亦为人类所特有,在其他各种动物中是找不到的。

  第三章 论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

  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们不能用自己消费不了的自己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随意换得自己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

  第四章 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

  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

  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己劳动,最大部分却须仰给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说来,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在物物交换已经停止,货币已成为商业上一般媒介的时候,商品就多与货币交换,少与别种商品交换。……[然而]象一切其他商品一样,金银的价值时有变动,时有高低,其购买也时有难易。

  ……本身数量会不断变动的尺度,如人足一步、人手一握或两臂合抱,决不是测定他物数量的正确尺度;同样,自身价值会不断变动的商品,也决不是计量他种商品价值的准确尺度。

  但是,劳动却当别论。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如果劳动者都具有一般的精力和熟练与技巧程度,那末在劳动时,就必然牺牲等量的安乐、自由与幸福。

  所以,只有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随时随地可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银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不能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谷物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但无论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或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都可极其准确地用一种物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来估定这物品的真实价值。就一世纪一世纪来说,谷物比银更适合于作为尺度,因为在这场合,等量谷物比等量白银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反之,就一年一年来说,以为尺度又胜于谷物,因为在这场合,等量的银比等量谷物更有支配等量劳动的可能。

  按照主观价值论,任何价值都是相对的。正如力学中选择参照系一样,我们也可以选择任意一种商品作为价值标准,而无需考虑它本身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斯密的前提[就是错误的。更重要的是,劳动并非不变,甚至也不是均质的。一个人的劳动不同于另一个人的劳动,现在的一个小时,也不同于昨天的一个小时,既然是主观的,实际上就是无法比较的。

  不过,既然标准可以任意设定,我们仍然可以以劳动为价值标准。我的批评是,这除了引起混乱外,不具有任何理论上的优势。

  例如,按照劳动价值论,二十世纪一个10万人的国家,和公元前二十世纪一个10万人的国家,如果劳动人口和劳动时间都相等,创造出的价值和人民的福利水平也相等了。这是不能接受的。我们必须直截了当地排除进行这种比较的可能性。(除非两个时代的商品种类相同。)既然无法比较(基数的比较),也就没有必要刻意寻找一个“不变的”标准。

  第六章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一切赋税,一切以赋税为来源的收入,一切俸金、恩恤金和各种年金,归根到底都是来自这三个根本的收入源泉,都直接间接以劳动工资、资本利润或土地地租支出。

  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在每一个社会及其邻近地区,各种用途的劳动的工资以及各种用途的资本的利润,都有一种普通率或平均率……这些普通率或平均率,可称为那地方那时候通行的工资自然率、利润自然率或地祖自然率。一种商品价格,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的。 ……   这样,自然价格可只说是中心价格,一切商品价格都不断受其吸引。各种意外的事件,固然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抬高到这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强抑到这中心价格以下。可是,尽管有各种障碍使得商品价格不能固定在这恒固的中心,但商品价格时时刻刻都向着这个中心。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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