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者生存法(The Survival Techni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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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者生存法是美国现代经济学家斯蒂格勒提出的一种研究行业规模经济水平的方法。
适者生存法的运用原理,是对行业中现有企业按规模大小进行分组,然后对其市场占有率等某个增长指标作时间序列分析。生产效率高的企业集合在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或其它某个增长指标就会不断提高;相反,效率低的企业集合在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或其他某个增长指标就会不断降低。通过对增长指标进行进一步比较、分析,就可确定在市场上适于生存的企业规模范围。
根据适者生存原则,存在大量规模经济的产业应该由大公司来支配。斯蒂格勒运用生存技术来检验一个产业中规模经济重要性,其过程如下:“先把一产业的厂商按规模分类,然后计算各时期各规模等级的厂商在产业产出中所占比重。如果某一等级的厂商所占的生产份额下降了,说明该规模效率较低,一般地说,效率越低,则份额下降越快。”简言之,如果公司的市场份额下降,则它是相对没有效率,反之,如果市场份额上升,表明公司现有规模的效率较高,可以认为达到了适度规模的水平。现实中,企业的适度规模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只有当所有厂商拥有完全相同的资源时,一个产业才会只有一个厂商最佳规模。既然各厂商使用种类不同、质量不同的资源,最佳厂商规模必有多个,呈现某种频率分布。生存技术使我们能对这一分布作出估计,在以下的应用中我们仅限于估计最佳规模的范围。”
其突出优点有两条:
一是它考虑了各种难以计量的费用和效率,符合市场竞争出效益的商品经济规律;
二是方法较简便,需要的数据只是每个规模等级的工厂数目和市场占有率。
主要不足是:
1、在垄断行业不适用;
2、观察时间短的结论不可靠;
3、混淆规模的外部经济性和内部经济性,无法得到规模成本曲线,因而有许多重要的经济分析无法进行。
1.用销售收入指标把某一产业的企业按其规模分作不同的层次。
2. 选择两个时点,不能间隔太短,至少有5年以上,这样,才能使采集的有关数据能体现出某种趋向性。然后对每一类规模的企业所占行业产量的份额进行计算,如果某类规模的产出份额在一定时间内下降,那么就认为该规模企业的效率相对较低,一般地说,效率越低,则份额下降得越快。通过长期的统计分析某一行业中生产某种产品不同生产规模的变化趋势,就可能看出该行业的规模与成本之间的关系。
电子信息产业包括微电子、光电子、电子元器件、软件、计算机、通讯、网络、消费电子以及信息服务等众多行业,涉及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领域,分为投资、消费和元器件三类。信息经济时代,信息渠道的畅通无阻、信息化建设的推广、新一轮国际电子信息产业的转移,为电子信息产业在中国快速发展创造了绝好的市场环境,电子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不断突显。
根据统计资料,采用上述生存技术法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1991~2006年间的最佳规模范围进行测度。根据生存技术法的思想,时间间隔要5年以上,需要25年左右的统计数据资料,而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较晚,但规模变化较大,所以时间间隔取为3年,以体现变化情况。
用于规模生存技术法研究的企业,一般取有相当规模的,这里取前100强,根据各个企业的销售额占该年总销售额的比重的分布情况,划分为6个等级。并按照规模等级合计企业数量和该等级占100强的销售额比重。结果如下(见下表):
公司规模等级(%) | 电子企业数目 | 占年百强销售总额比重(%) | ||||||||||
---|---|---|---|---|---|---|---|---|---|---|---|---|
1991 | 1994 | 1997 | 2000 | 2003 | 2006 | 1991 | 1994 | 1997 | 2000 | 2003 | 2006 | |
4以上 | 0 | 2 | 4 | 6 | 5 | 6 | 0 | 9.02 | 19.05 | 25.39 | 39.44 | 42.48 |
3—4 | 5 | 6 | 6 | 5 | 2 | 2 | 17.29 | 21.77 | 20.42 | 18.02 | 06.39 | 06.52 |
2—3 | 10 | 5 | 5 | 6 | 4 | 3 | 24.61 | 10.98 | 12.45 | 14.21 | 10.09 | 07.86 |
1—2 | 14 | 17 | 12 | 12 | 11 | 12 | 19.00 | 23.93 | 16.72 | 15.77 | 14.87 | 16.04 |
0.5—1 | 34 | 29 | 21 | 15 | 16 | 17 | 24.22 | 19.51 | 15.55 | 10.78 | 12.41 | 11.48 |
0.5以下 | 37 | 4l | 52 | 57 | 62 | 60 | 14.88 | 14.80 | 15.8l | 15.83 | 16.81 | 15.62 |
我们可以发现2%—3%与3%—4%的变化趋势大致相同,所以将两者归为一类,并绘成图表如下(见下图)。
由图1我们可以发现,4%以上的规模等级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最佳规模范围(要说明理由),0.5%以下规模等级的销售额比重比较稳定。
4%以上规模等级的企业数目由1991年的0上升到2006年的6个,而占年百强销售总额比重也是由1991年的0%持续上升到2006年的42。48%,上升幅度非常大,并且稳定。电子产品适用于均匀而大量的生产,资本技术密度较高,规模比较显著。而从生产要素的供给情况来看,不受限于原材料、劳动力等,大的企业也有足够的资金进行规模扩张。并且进入的企业相对较稳定,很多由2%一4%规模等级的企业发展而来,说明大规模和企业容易做强做大,发展较快。
2%一4%规模等级以及0.5%一l%规模等级的企业数目和销售额比重均呈下降趋势,说明这两个规模等级的公司规模有很大的不经济性。
而1%一2%规模等级的企业数目和销售额比重除1994有较大的上升外,其余年份的在12左右波动,销售额比重在14%一19%之间波动,呈不稳定的元趋势状态。总的来说,除少数外,大部分中型企业排位在上下波动,没有很大的变化,说明中型企业还是在市场上占据着一席之地。
0.5%以下规模等级的企业数目上升较大,由1991年的37个上升到2006年的60个,增加了23个,而销售额比重仅由1991年的14.88%到了2006年的15.62%,增加不到1%,绩效并不高。并且我们对比电子百强目录可以发现,0.5%以下的企业数目增长虽多,但变化很大,几乎是重新洗牌,重新进入一批新的企业。说明我国电子信息行业处于成长阶段,进入壁垒较低,新的公司容易进入,中小企业仍有生存空间,但同理进入公司多,市场竞争激烈,如经营不慎,则易被淘汰。
总的说来,电子信息产业中大企业容易做大,该行业容易进入,但竞争激烈,也容易被淘汰,尤其是不具规模效益的小企业。中型企业在市场上占据着一席之地。近年来大企业数目较稳定,但规模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当然,我国电子百强与国外的跨国公司相比,在规模上还有巨大的差距,2003年的百强企业营业收人之和尚未超过IBM一家企业的营业收入。以上分析说明我国电子产业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尚未达到经济规模。但要注意做大不等于做强,扩大规模外还要注意加强合作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等。
产能(千桶) | 1959 | 1963 | 1967 | 1971 | 1975 | 1979 | 1983 |
10~100 | 68 | 54 | 36 | 21 | 10 | 10 | 15 |
101~500 | 91 | 72 | 44 | 33 | 19 | 13 | 12 |
501~1000 | 30 | 33 | 35 | 32 | 13 | 8 | 2 |
1001~2000 | 18 | 17 | 18 | 21 | 13 | 11 | 13 |
2001~4000 | 8 | 10 | 10 | 12 | 12 | 13 | 9 |
4001以上 | 2 | 3 | 4 | 7 | 15 | 20 | 23 |
'资料来源:Elzinga,K.J.,"The Beer Industry",in Adams,W.(ed.),The Structure of American Industry,8thed.,New York:Macmillan,1990.'
适者生存法在许多产业,如钢铁、石化、汽车等得到广泛应用。以啤酒产业为例,上表描述了1959-1983年间美国啤酒企业的规模分布状况(年产量低于1万桶的小型啤酒厂没有包括在内)。数据表明,在时间跨度长达24年的时期内,啤酒年产量低于200万桶的企业,其数目持续下降(不排除在个别年份企业数目略有增加);产量超过200万桶时,企业数目稳步增长。尤其是,当企业的年产量达到400万桶的高水平时,企业的规模会越来越大。
斯蒂格勒以美国钢铁业的例子展现了适者生存法在产业的具体应用情况。他指出,有效规模的公司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也必须采用有效的生产技术、奖酬系统和产品特性。归纳起来,应用适者生存法来分析企业的适度规模有下面几个步骤:首先,根据要研究的特征对企业进行分类;其次,衡量企业过去的业绩(如市场份额、销售收入、利润等);最后,明确能改善业绩的企业类型。需要指出,运用适者生存法要求产业内企业享有相同待遇,具备基本相同的竞争条件,否则,就很难客观地比较企业的生存能力。